竹林七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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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林七賢與榮啟期》,南朝大墓 南京市西善橋宮山北麓,東晉晚期至南朝劉宋時期的帝 王陵墓磚畫。由上至下,左至右分別為春秋隱士榮啟期、阮咸、劉伶、向秀、嵇康、阮籍、山濤、王戎。

竹林七賢是指初的七位名士:山濤阮籍劉伶嵇康向秀阮咸王戎。活動區域在當時的山陽縣(今河南省焦作市)的竹林裡面。

生平[編輯]

七人是當時玄學的代表人物,雖然他們的思想傾向不同。阮籍、劉伶、嵇康、阮咸始終主張老莊之學,「越名教而任自然」,山濤、王戎則好老莊而雜以儒術,向秀則主張名教與自然合一。他們在生活上不拘禮法,清靜無為,聚眾在竹林喝酒,縱歌。作品揭露和諷刺司馬朝廷的虛偽。

在政治態度上的分歧比較明顯。山濤起先「隱身自晦」,但40歲後出仕,投靠司馬師,歷任尚書吏部郎、侍中、司徒等,成為司馬氏政權的高官。阮籍、劉伶、嵇康等仕魏而對執掌大權、已成取代之勢的司馬氏集團持不合作態度。向秀在嵇康被害後被迫出仕。阮咸入晉曾為散騎侍郎,但不為司馬炎所重。王戎為人鄙吝,功名心最盛,入晉後長期為侍中、吏部尚書、司徒等,歷仕晉武帝晉惠帝兩朝,在八王之亂中,仍優遊暇豫,不失其位。

竹林七賢的不合作態度為司馬氏朝廷所不容,最後分崩離析:阮籍、劉伶、嵇康對司馬朝廷不合作,嵇康被殺害,阮籍佯狂避世。山濤、王戎則投靠司馬朝廷,竹林七賢最後各散西東。

名稱來由[編輯]

竹林七賢之名的由來,學界存在爭議。東晉孫盛《魏氏春秋》文云:「(嵇)康寓居河內山陽縣治所在今河南省焦作市東),與之游者,未嘗見其喜慍之色。與陳留阮籍,河內山濤,河內向秀,籍兄子咸,琅邪王戎,沛人劉伶相與友善,游於竹林,號為七賢。」[1]一般認為「竹林七賢」之名與「集於竹林之下」的竹林之遊有關。[2]

傳統說法認為「竹林」位於嵇康山陽縣的寓所附近。[3]嵇康與其好友山濤、阮籍以及竹林七賢中的其他四位常在其間暢飲聚會,因而時人稱之為「竹林七賢」。這種說法見於《晉書·嵇康傳》及《世說新語·任誕》竹林七賢條。

陳寅恪認為,「竹林七賢」的活動地方實際上並沒有產「竹林」,竹林七賢是先有「七賢」而後有「竹林」,七賢出自《論語》中「作者七人」的事數,有標榜之義。「竹林」之辭,源於西晉末年,佛教僧徒比附內典、外書的格義風氣盛行,乃托天竺「竹林精舍」(Vlenuvena)之名,加於七賢之上,成「竹林七賢」。[4]

王曉毅不認同陳寅恪的觀點,從漢晉時期佛經中「竹林」這一譯名的出現頻率質疑了陳提出的「托天竺竹林精舍」一說,並結合史料實地考察發現魏晉時期黃河流域確實種植有「竹林」,之後又從時間和地點上論證了竹林七賢聚會的可能性,從而認為傳統說法對於「竹林七賢」一名由來的記載是真實可信的。[5]

作品[編輯]

  • 阮籍:傳世作品〈大人先生傳〉,風格與劉伶〈酒德頌〉相似,詩存《詠懷詩》八十二首,著有〈達莊論〉、〈為鄭沖勸晉王箋〉等
  • 劉伶:好飲酒,傳世作品〈酒德頌〉
  • 嵇康:善古琴,作品有〈琴賦〉、〈聲無哀樂論〉、〈難自然好學論〉、〈養生論〉、〈答難養生論〉、〈與山巨源絕交書〉等。
  • 向秀:對嵇康的〈養生論〉有駁難之作〈難養生論〉;竹林七賢瓦解之後,寫有〈思舊賦〉
  • 阮咸:製作了同名樂器——「阮琴」,精通音律,然而在文學方面沒有留下作品

評價[編輯]

岑逸飛認為,如果分五等,嵇康屬優,隱遁招致殺身之禍,作《管蔡論》為翻案,認為管蔡之反是疑慮周公篡權,影射司馬氏篡魏,鍾會指他「上不臣天子,下不事王侯,輕時傲世,下不為用,無益於今,有敗於俗」,被誅時有3,000名太學生請以他為師;阮籍屬良,狀甚瀟灑,卻能虛與委蛇,聞悉步兵廚人精於釀酒,為飲酒而當步兵校尉,未可厚非,境界及不上嵇康;山濤、向秀屬常,雖有學問,但山濤位至三公,向秀官至黃門侍郎散騎常侍,嵇康後與山濤絕交,並非無因;阮咸、劉伶屬可,阮放浪形骸,劉為酒徒,皆乏善可陳;王戎屬劣,神童小時了了,大時壞透,全靠獻媚取容,苟全於世,且貪財聚斂,不知休止[6]

臺灣高雄市七賢路以紀念之。

畫像[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引用[編輯]

  1. ^ 《三國志·魏書·王粲傳》注
  2. ^ 《中國大百科全書·中國文學卷》和《中國大百科全書·中國歷史卷》皆同意這樣的說法。
  3. ^ 酈道元《水經注》卷九「清水」條「清水出河內修武縣(即原山陽縣)之北黑山」句注云:「又徑七賢祠東,左右筠篁列植,冬夏不變貞萋。魏步兵校尉陳留阮籍,中散大夫譙國嵇康,晉司徒河內山濤,司徒琅邪王戎,黃門郎河內向秀,建威參軍沛國劉伶,始平太守阮咸等同居山陽,結自得之游,時人號之為「竹林七賢」,向子期所謂山陽舊居也。後人立廟於其處。廟南又有一泉,東南流,注於長泉水。郭緣生述征記》所云白鹿山東南二十五里,有嵇公故居,以居時有遺竹焉,蓋謂此也。」
  4. ^ 陳寅恪在《三國志曹沖華佗傳與佛教故事》一文中說:「寅恪嘗謂外來之故事名詞,比附於本國人物事實,有似通天老狐,醉則見尾。如袁宏《竹林名士傳》、戴逵《竹林七賢論》、孫盛《魏氏春秋》、臧榮緒《晉書》及唐修《晉書》等所載嵇康等七人,固皆支那歷史上之人物也。獨七賢所游之『竹林』,則為假託佛教名詞,即『Velu’或『Veluvana』之譯語,乃釋迦牟尼說法處,歷代所譯經典皆有記載,而法顯(見《佛國記》)玄奘(見《西域記》玖)所親歷之地。」(《寒柳堂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61頁)
  5. ^ 王曉毅 《竹林七賢考》 《歷史研究》 2001年第5期
  6. ^ 岑逸飛. 〈三山人語.為竹林七賢評分〉. 《明報》. 1994-05-16. 

書籍[編輯]

  • 萬繩楠,〈清談誤國(附「格義」)〉,《陳寅恪魏晉南北朝史講演錄》(臺北:雲龍出版,1999)

期刊論文[編輯]

  • 顧敏耀,〈異時空符碼再現‧在地化互文演繹——臺灣古典詩中的竹林七賢〉,《臺灣學研究》,第12期,2011年12月,頁95-130。

外部連結[編輯]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