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順化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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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順化條約
類型不平等條約
簽署日1884年6月6日
簽署地點大南國順化皇城
簽署者阮朝 阮文祥范慎遹尊室灞
法國 巴德諾英語Jules Patenotre des Noyers、黎那
締約方 阮朝
 法蘭西第三共和國
語言漢語
法語

第二次順化條約》(法語:Traité de Hué (1884)),又稱《甲申和約》(越南語Hòa ước Giáp Thân (1884)和約甲申),指的是1884年6月6日法國駐華公使巴德諾越南朝廷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1883年,法國與越南阮朝在越南順化簽訂了《第一次順化條約》,使越南成為法國的保護國。次年(1884年),巴德諾來到順化,定立新的條約。這個條約是《第一次順化條約》的修訂版,共19款,大體內容與之前的條約相同,取消將平順省劃歸南圻,將橫山以北的河靜乂安清化三省劃歸北圻兩條內容。同時,越南不再承認中國清朝政府)為宗主國,並將清朝頒賜的「越南國王」印於簽約當天熔毀。1885年,法國同清政府簽訂了《中法新約》,中國承認了法國與越南簽訂的《第二次順化條約》和法國對越南的保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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