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權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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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院權杖

美國眾議院權杖(英語:Mace of the United State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是美國聯邦政府最古老的象徵之一。

歷史[編輯]

眾議院一項最早的決議當中,第一屆聯邦國會中的眾議院在1789年4月14日,設立了警衛官辦公室。首位眾議院議長弗德里克·穆朗伯格Frederick Muhlenberg),同意將權杖作為警衛官執行職務的恰當象徵。

現在使用的權杖自1842年12月1日開始使用。它是由紐約的一名銀匠威廉·亞當斯製作的,價值400美元,以替代因為1812年戰爭,在1814年8月24日國會大廈大火中被摧毀的第一支權杖。在新權杖使用前,眾議院用一支設計簡單的木權杖代替。

設計[編輯]

權杖的設計靈感來自一種棒狀古代兵器,以及古羅馬象徵權力的束棒。權杖長度為46英寸(116.8公分),由13根烏木棒組成,代表聯邦最初的13個州。這13根木棒由銀線交錯束成。束棒頂端是一個銀球,銀球上是一隻精心鑄造的實心銀鷹。

使用[編輯]

在眾議院日常會期中,警衛官會手持美國眾議院權杖,帶領議長走上議席。在眾議院會議進行期間,權杖會被安放在議長右邊的一個基座上。當眾議院會議變為眾議院審議國情咨文全體委員會時,警衛官會將權杖移至較低位置,基本離開大眾視線。根據眾議院議事規則,當議員偶然間行為失控時,警衛官會根據議長命令,從基座上拿起權杖,向該議員展示,以恢復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