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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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大會決議聯合國全體成員國投票決定,大部分只要獲得參與投票(即排除那些未投票或投棄權票的成員國)的過半數以上成員國的支持即獲得通過。但是凡涉及「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之建議、安全理事會非常任理事國之選舉、經濟及社會理事會理事國之選舉、託管理事會理事國之選舉、對於新會員國加入聯合國之准許、會員國權利及特權之停止、會員國之除名、關於施行託管制度之問題,以及預算問題」等「重要問題之決議」,則需要獲得參與投票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國的支持才可通過。聯合國大會通過的決議並無任何法律約束力,僅有道德上的意義。[1]

重要的聯合國決議[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 [2021-04-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2-23). 
  2. ^ 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RESOLUTION 498(V). [2015-02-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28). 
  3. ^ Defining International Aggression. [2015-02-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19). 
  4. ^ 4.0 4.1 John Kuo-Chang Wang, United Nations voting on Chinese representation: An analysis of General Assembly roll-calls, 1950-1971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外部連結[編輯]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