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長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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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長捷
出生(1892-06-02)1892年6月2日
 大清福建福州
逝世1968年4月7日(1968歲—04—07)(75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
國籍 中華民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黨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效命 中華民國
軍種 中華民國陸軍
服役年份1911年-1949年
軍銜 中將
部隊晉系
統率天津警備司令
中華民國陸軍第六集團軍總司令
參與戰爭北伐中原大戰抗日戰爭第二次國共內戰(被俘)
獲得勳章青天白日勳章
其他工作全國政協文史研究委員會

陳長捷(1892年6月2日—1968年4月7日),字介山福建螺洲(今屬福州)人。中華民國軍事將領。

生平[編輯]

早年[編輯]

陳長捷出生農家,因為家境貧困,幼年被母親拋棄到宗祠。幸虧他的哥哥姐姐們捨不得,把他抱走,撿回來一條命,自此他小名就稱「拾拾」。陳長捷成年後投筆從戎,考入保定軍校第七期,以軍校第一名的優異成績畢業。

1919年10月畢業後在保定軍校學長傅作義的推薦下,進入閻錫山的晉軍。任山西陸軍第4混成旅(旅長趙戴文)第7團(團長龔鳳山)第1營(營長盧豐年)少尉見習官、第1連中尉排長、上尉連長、少校團副。1925年1月調升第1旅(旅長傅存懷)第2團(團長盧豐年)中校團副。1926年8月升任第18旅(旅長盧豐年)上校參謀長。1927年3月第18旅擴編為第10師(師長盧豐年),仍任上校參謀長。7月調升國民革命軍北方軍(總司令閻錫山)獨立第15旅(轄兩團)少將旅長。1928年3月所部擴編為第3集團軍(總司令閻錫山)第9師(轄三團)少將師長。1928年9月第9師縮編為第3集團軍暫編第5師(師長李生達)第9旅(轄三團),降任少將旅長。1928年10月第9旅改稱第36師(師長李生達)第106旅(轄三團),仍任少將旅長。1930年4月第106旅擴編為第3方面軍(總司令閻錫山)第12師(轄三團),升任少將師長。1931年1月第12師縮編為東北邊防軍第9師(師長李生達)第17旅(轄兩團),降任少將旅長。6月邊17旅改稱第72師(師長李生達)第208旅(轄兩團),仍任少將旅長。1935年4月19日敘任陸軍少將。1935年第七十二師師長李生達被暗殺,1936年7月陳長捷升任第72師(轄兩旅)中將師長。1936年11月12日獲頒四等雲麾勳章、國民革命軍誓師十周年紀勳章。

抗戰爆發後,率領第72師參加南口戰役。戰後,1937年8月第七十二師與新獨四旅合編為預備第一軍,陳長捷為軍長,在代縣集結待命。平型關戰役時在鷂子溝和團城口與日軍血戰12個晝夜。1937年10月預1軍改稱第61軍(轄第72師),仍任中將軍長。1937年11月15日晉任陸軍中將。1939年3月9日升任第13集團軍(總司令王靖國)中將副總司令兼第61軍軍長。1939年5月26日調升第6集團軍(轄第61軍、暫編第1軍)中將總司令兼第四行署主任。

1940年,閻錫山與蔣介石矛盾激化,閻錫山懷疑陳長捷與國民黨中央軍來往頻繁,解除他的軍職。陳長捷率一個警衛營到綏遠投奔第八戰區副司令長官傅作義。1941年4月調任晉陝綏邊區總司令部(總司令鄧寶珊)中將副總司令。1941年11月調任伊盟守備軍(轄新編第26師、騎兵第7師)中將司令。指揮新26師和騎兵第7師乘剿緝煙匪機會,大肆搶掠,發生流血事件,迫使伊克昭盟盟長沙王出逃,釀成「伊盟事件」。

1943年5月12日,沙王提出

和平解決「伊盟事變」的6項要求:
  1. 陳、何部隊立即撤出伊克昭盟;
  2. 嚴懲肇事罪魁陳長捷、何文鼎,釋放被捕蒙胞;
  3. 賠償蒙胞損失,救濟被難蒙胞,撫恤被害蒙胞家屬;
  4. 保證蒙胞享有自治權、信教自由及保存風俗習慣的權利;
  5. 保證蒙胞人權,不得任意更換軍政職員和殺害蒙胞;
  6. 免徵蒙胞土地、駝馬牛羊及糧食。

經過4個月的反覆談判,國民政府被迫答應將陳長捷撤職、暫緩開墾蒙地和征派糧畜、暫撤駐紮薩克旗王府的軍隊、「宣慰」扎薩克、烏審兩旗。10月初,沙王和起義軍民回到了扎薩克旗。

陳長捷1943年10月入陸軍大學特別班第七期。1946年3月陸大畢業後派任軍政部蕪湖第20軍官總隊中將總隊長。1947年3月調任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第8補給區中將司令。1947年12月調任天津警備總司令部中將總司令。1948年11月兼任天津城防司令部司令。

1949年1月在平津戰役天津攻城戰中被俘[1]。關押在河北省井陘縣華北軍區政治部軍法處看守所,後遷北京功德林公安部戰犯管理處

晚年[編輯]

陳長捷1949-1959年在功德林監獄時期,​當着杜聿明和其他人的面,陳長捷不止一次地罵過傅作義

「要我死守天津,戰至一兵一卒,他卻貪生怕死,在北平搞和平起義,我算是把他看穿了,一個不仁不義的傢伙,一個不知羞恥的東西!」

每次罵到這裡,站在側旁的原國民黨十二兵團司令黃維總會添上一句:

「你不在天津硬打,他在北平的談判桌上就沒有籌碼,所以,他還是一個玩弄權術的政客,一個損人利己的小人!」

1959年12月4日作為首批獲得特赦的10名戰犯之一被釋放,釋放後任政協上海市秘書處專員,負責文史資料的編撰工作。短短幾年時間,他寫有10餘篇30多萬字文稿,留下珍貴的歷史資料。

文革期間,陳長捷被當作黑五類牛鬼蛇神國民黨特務,天天挨打批鬥。年老體弱的他於1968年4月7日與妻子不堪忍受自殺。據說陳長捷自殺前的幾天一直在念叨一句話:「天殺的傅作義,為什麼出賣我?」[2]。1979年2月27日中共上海市委統戰部予以平反。

參考[編輯]

  1. ^ 王勇則著. 碧血英魂 天津市忠烈祠抗日烈士研究 上. 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 2016.05: 91. ISBN 978-7-5528-0390-7. 
  2. ^ 楊穎奇,郭必強主編. 民国军事将领百人传. 南京:南京出版社. 2014.05: 138–140. ISBN 978-7-5533-0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