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賽的根拿丟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馬賽的根拿丟Gennadius of MassiliaGennadius of Marseille,亦作 Gennadius Scholasticus,卒於約496年),5世紀教會司鐸歷史學家。其代表作 De Viris Illustribus(意即「名人傳」,"Of Illustrious Lives"),記載了超過九十位當時基督教人物的生平,是耶柔米同名作品的續篇。

生平[編輯]

根拿丟是馬西拉(Massilia,即今馬賽)的司鐸,與教宗哲拉修一世同時代。在《名人傳》的最後一篇傳記中,他寫道:

「我,根拿丟,馬西拉的長老,寫了反對異端八卷,反對聶斯脫里五卷,反對歐廸奇十卷,反對伯拉糾三卷,論約翰啟示錄千禧年一篇,書信一封達羅馬城的主教哲拉修論信德。」

傑拉一世於492年至496年間在位,因此根拿丟肯定生活在第5世紀末期。

著作[編輯]

根拿丟精通希臘語,對東西方教會不論正統或異端的著作都很了解。他勤於文獻的整理,亦長於考據。

《名人傳》[編輯]

《名人傳》(De Viris Illustribus)公認的版本大約完成於495年,包括了392年至495年間的愈九十位教會人物的簡短介紹。這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獻,其中對許多教會著述家的記載是關於他們的唯一史料。

這部著作是耶柔米同名作品的續篇,耶柔米在其著作中為一百三十五位基督教人物作了簡短的傳記,並介紹了他們的主要著作;它是第一部教父學著作,也是第一本基督教傳記辭典。這本書因為其巨大的參考價值而在教會中普及,並使後人得以同樣的體例續補此書:其中有耶柔米的弟子 Paterius 所作的續書,以及沙弗尼(Sophronius)希臘語譯本。在這些續貂之作中,以根拿丟的續篇最為流行,當時普遍都認為這是耶柔米著作的第二部分,並且總是同他的作品一併抄寫(後來印刷)。根拿丟所撰寫的部分大約包括一百個人物,寫作體例也與耶柔米接近。

不同的版本的 De Viris Illustribus 在章節編號時並不一致:在 Bernoulli 所編輯版本中,編號從 i 到 xcvii,其中還有諸如 xciib 的編號,等等;原始的編碼則是從 cxxxvi 至 ccxxxii。傳記編排的先後部分地按照年代的順序,但其中也常有例外。

根拿丟在書中曾記載 Coelesyria 的刁多祿(Theodore of Coelesyria 或 Theodulus)「卒於三年前,齊諾在位期間」(一個版本),因此 Czapla 認為根拿丟的寫作時間約在491年至494年之間。

現存的文本顯示此書反覆修訂,曾經有他人對此進行增補修改而對未加以說明,此一做法中世紀很常見。包括 Richardson 和 Czapla 等在內的學者認為第 xxx 章(耶路撒冷主教約翰),第 lxxxvii 章(Victorinus),第 xciii 章(Caerealis of Africa)以及最後部分(第 xcv-ci 章)都不是原作。其他部分亦存疑。

其他著作[編輯]

據根拿丟自述,其著作頗豐,然而其中許多現已不存:

  • Adversus omnes hæreses libri viii.,《反對一切異端》八卷
  • 五卷反對聶斯脫里
  • 十卷反對歐廸奇
  • 三卷反對伯拉糾
  • Tractatus de millenio et de apocalypsi beati Johannis,論約翰啟示錄千禧年一篇
  • Epistola de fide,書信,論信德,達與教宗聖傑拉一世
  • 彭迪谷(Evagrius Ponticus)與 Timotheus Aelurus 著作的拉丁譯本,已散佚。

De Ecclesiasticis Dogmatibus[編輯]

De Ecclesiasticis Dogmatibus(《論教會教義》)曾被認為是希波主教奧古斯丁的作品,現在一般公認其作者是根拿丟。長期以來,這部作品被結集在奧古斯丁的著作中。一些學者(Caspari, Bardenhewer, Czapla)認為這可能是根拿丟的八卷《反對一切異端》殘片。在作品的最後部分,作者駁斥異端觀點,且正面立論。

版本[編輯]

De Viris Illustribus 由 J. Andreas (Rome, 1468) 編輯出版,J. A. Fabricius 輯入 Bibliotheca ecclesiastica (Hamburg, 1718),另刊於 E. C. Richardson 的 Texte und Untersuchungen zur Geschichte der altchristlichen Literatur, xiv. (Leipzig, 1896)。亦見於耶柔米眾多版本的著作中。

有 Richardson 的英譯本,收入Nicene and Post-Nicene Fathers英語Nicene and Post-Nicene Fathers, 2nd ser., iii. 385-402。

本篤會編輯的奧古斯丁著作版本裡,Liber de Ecclesiasticis Dogmatibus 列為附錄。

觀點與態度[編輯]

De Viris Illustribus 中有很多跡象表明作者系半伯拉糾主義者。書中對諸如 Fastidius(lvi)、若望伽先(Johannes Cassianus, lxi)和聖福斯督(Faustus of Riez, lxxxv)這樣的半伯拉糾主義者持正面褒揚的態度;而申斥伯拉糾本人(xlii)和伯拉糾主義者埃克拉農的朱理安(Julian of Eclanum, xlv)為異端;對大公教會的奧古斯丁(xxxviii)和聖波羅斯貝亞奎且(lxxxiv)的評價則有失公允;甚至聖猶利一世亦被指為異端(i)。

De eccles. dogmatibus 書中亦常見半伯拉糾主義的傾向,或隱或顯(諸如作者小心翼翼地迴避原罪,堅持自由意志並否定預定,認為恩典僅居於次要輔助的地位,等等)。

根拿丟認為(類似後世一些教會作家,如托馬斯·阿奎納)所有的人,包括基督再來時仍然在世的人,都會死亡。這一說法雖然源自廣為流傳的教父傳統,但他承認同樣大公博學的教父亦否定之。

就人非物質部分的靈魂創造說靈魂遺傳說之間爭議,根拿丟同意創造說。他不認為人的精神是肉體和靈魂以外的第三者,而只是靈魂的另一種稱謂。

De Eccelsiasticis Dogmatibus 一書中,他認為除非異端施洗時拒絕奉父子靈之名,否則受異端洗禮者無須予以重洗。除了犯大罪而未獲寬恕的人,他鼓勵其他人每周都領聖體。而犯大罪者應當公開悔罪。他不否認私下補贖的充分性;但諸如更衣等外在的表明也是合宜的。他對每日都領聖體者既不褒揚也不譴責。惡系撒但所創造。雖然獨身比結婚更好,但對婚姻的譴責則是摩尼教所為。再婚的信徒不得按立。教會當以殉道者的名字命名,殉道者的遺物當受敬禮。除受過洗禮的以外無人能得到永生;即使望教者,除非他們殉教,亦不能夠。信徒無論何時都可以悔改,即使是在彌留之際。只有造物主知道我們內心隱秘的想法,撒但只是從我們的行為和表象才知道。惡人以神的名也能行神跡,人無須這些神跡亦可成聖。堅決地肯定人的自由意志,但良善的開端則歸於上帝的恩典。他肯定人的自由意志,但指出一切善行的開端來自神的恩典,他論述所使用語言既不接近奧古斯丁,也不與伯拉糾主義相仿。

參考文獻[編輯]

  • Schaff-Herzog Encyclopedia of Religious Knowledge, 1914.
  • Catholic Encyclopedia, 1913
  • Henry Wace, A Dictionary of Christian Biography and Literature to the End of the Sixth Century A.D., with an Account of the Principal Sects and Heresies.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