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郡尉職權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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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郡尉職權法令》(英語:Lieutenancies Act 1997)於1997年生效,是一項英國國會法令,來釐訂大不列顛委任的郡尉(Lord Lieutenant)所管轄的地區。

現代地方政府的建立[編輯]

根據《1888年地方政府法令》,郡尉是被委派到每一個。可是,這個法令所定義的區域混雜了新的行政郡及郡的自治區。實際上,影響很微小,因為只有少數行政郡的邊界跟原來的不一樣。

直到1965年大倫敦亨廷登-彼得伯勒郡的成立,導致米德爾塞克斯郡尉辦公室、倫敦郡郡尉辦公室、亨廷登郡郡尉辦公室被廢除,取而代之就是大倫敦郡尉亨廷登-彼得伯勒郡尉

重組地方政府[編輯]

1974年,英格蘭及威爾斯內的行政郡郡自治區被廢除。一項大型改革也同時推行。所有郡尉轄區都被劃分為都會郡非都會郡。而1973年《蘇格蘭地方政府法令》則不跟從新的蘇格蘭地區來釐訂郡尉轄區,反而從傳統郡中拼合起來。因此,兩者結合導致產生出來的郡尉轄區完全不跟從原有的郡。大部分這些郡尉轄區都沒有留下來。在1990年代中期的英國地方政府改革中,很多非都會郡都開始重組成為單一管理區蘇格蘭威爾斯的地方政府過渡成為只由單一管理區所組成。

這個時候開始草擬這個法令的計劃,把郡尉轄區從地方政府再次分出來。雖然法令沒有使用這個計劃,但這些地方成了英格蘭的名譽郡

參考資料[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