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建新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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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新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任期
第九屆全國政協
任期
1998年3月—2003年3月
葉選平楊汝岱王兆國等30人同時在任
主席李瑞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任期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任期
1988年4月—1998年3月
前任鄭天翔
繼任肖揚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
任期
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
任期
1992年9月—1998年3月
總書記江澤民
前任喬石
繼任羅幹
個人資料
出生1925年8月(98歲)
 中華民國山西省襄汾縣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配偶牛立志
母校北京大學
職業官僚
專業律師
網站任建新簡歷

任建新(1925年8月),男,漢族山西襄汾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律師北京大學工學院化學工程系肄業。曾任中共第十三十四屆中央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第十四屆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第九屆全國政協副主席等職;也曾任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兼職教授[1][2]

生平[編輯]

任建新1948年從北京大學工學院化學工程系肄業,同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華北人民政府擔任秘書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先後在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辦公廳、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員會、國務院司法局擔任秘書工作;1959年,調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在「文化大革命」中『靠邊站』,後下放「五七幹校勞動。1972年恢復工作後,歷任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法律部處長、法律部部長,中國貿促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1983年,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黨組副書記、審判委員會委員;1988年4月,升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審判委員會委員中央政法領導小組成員兼秘書長,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兼秘書長,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副主任。

1992年7月,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當選中央書記處書記;同時,兼任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主任,並繼續擔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1998年3月當選第九屆全國政協副主席,至2003年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後卸任全國政協副主席退休。妻牛立志,清末東北首富富連成創始人牛子厚孫女。

著作[編輯]

  • 2005年5月,為紀念任建新從事中國政法工作50周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從任建新過去的文章、講話中精選編輯出版了《政法工作五十年—任建新文選》一書。

參考文獻[編輯]

  1. ^ 何虎生, 李耀東, 向常福主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官志. 北京: 中國社會出版社. 2003. ISBN 9787800883934. 
  2. ^ 蔡開松, 於信鳳主編; 曾卓明, 周溯源, 趙書剛副主編. 二十世纪中国名人辞典. 瀋陽: 遼寧人民出版社. 1991. 

外部連結[編輯]

參見[編輯]

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喬石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
1992年9月-1997年9月
繼任:
羅幹
前任:
顧林昉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秘書長
1989年1月-1992年11月
繼任:
束懷德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判機關職務
前任:
鄭天翔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1988年-1998年
繼任:
肖揚
前任:
王維綱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
1983年-1988年
繼任:
祝銘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