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局選擇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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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中,全局選擇公理選擇公理應用於真類(非集合)上的較強版本。

陳述[編輯]

全局選擇公理可以用各種等價的方式來表達:

  • 「弱」形式:每個由非空集合組成的類都有一個選擇函數
  • V \ { ∅ }有一個選擇函數(這裏的 V馮·諾伊曼全集(由所有集合組成的類))。
  • 存在一個 V良序排序。
  • V 和由所有序數組成的類之間存在一個對射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