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突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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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突理論(英語:Conflict theories),是泛指社會學社會心理學中多個不同學者提出的觀點。社會階級、權力差異、不平等、衝突會推動社會演變都是很常見的主題。衝突論強調以唯物主義角度理解歷史、使用辯證法分析,並且往往對社會現實的情況抱批判立場,可能是具有革命成份的政綱,或者提倡社會作出改革。衝突理論引起眾人對階級衝突等權力差異的關注,往往與歷史上主流意識形態形成對比。因此它是宏觀層面的社會分析英語Macrosociology

卡爾·馬克思弗里德利希·恩格斯社會衝突理論英語Social conflict theory的創始人。社會衝突理論是社會學四大範式之一。

某些衝突理論旨在突顯傳統思想中的固有意識形態,雖然這些觀點具有相似之處,但衝突理論並不是統一的思想流派,不應與和平和衝突研究英語peace and conflict studies或其他特定與社會衝突英語social conflict有關的理論混淆。

在經典社會學中[編輯]

馬克思[編輯]

在眾多的社會科學經典創始人裏面,卡爾·馬克思(1818-1883)最常和衝突理論一起談及。

基於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馬克思認為資本主義與以往的社會經濟制度一樣,終將不可避免地產生內部緊張局勢,並導致自身毀滅。馬克思在主張徹底的政治改革、支持無產階級革命、受壓迫者擺脫統治階級的同時,也意識到大多數生活在資本主義社會的人並沒不了解社會制度怎樣影響整個社會運作。正如西方社會認為財產私有制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很多生活在資本主義社會的人都認為資本家是通過自身奮鬥和教育獲取財富,並把貧困人口的失敗歸咎於他們缺乏生活技能和工作積極性。但是馬克思反對這種觀點,並認為這是資產階級向無產階級灌輸的「虛假意識」,這些觀點將社會性問題歸因為個人問題,而不檢視社會制度本身的缺陷,從而隱瞞了無產階級正在受到資本家剝削的事實。馬克思主張的是為弗里德里希·恩格斯稱為「階級意識」的思想,其希望憑藉「階級意識」取代「虛假意識」,讓工人們意識到自己受到資本家的剝削,並聯合全體階級的力量反抗資本階級,最終推翻資本主義制度。總括而言,馬克思希望無產階級聯合起來對抗資本家並推翻資本主義制度。

至今一切社會的歷史都是階級鬥爭的歷史。 自由民和奴隸、貴族和平民、領主和農奴、行會師傅和幫工,一句話,壓迫者和被壓迫者,始終處於相互對立的地位,進行不斷的、有時隱蔽有時公開的鬥爭,而每一次鬥爭的結局是整個社會受到革命改造或者鬥爭的各階級同歸於盡。
— 卡爾·馬克思弗里德里希·恩格斯, 《共產黨宣言》 (1848年)[1]
人們在自己生活的社會生產中發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們的意志為轉移的關係,即同他們的物質生產力的一定發展階段相適合的生產關係。這些生產關係的總和構成社會的經濟結構,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層建築豎立其上並有一定的社會意識形式與之相適應的現實基礎。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制約着整個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過程。不是人們的意識決定人們的存在,相反,是人們的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社會的物質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便同它們一直在其中運動的現存生產關係或財產關係(這只是生產關係的法律用語)發生矛盾。於是這些關係便由生產力的發展形式變成生產力的桎梏。那時社會革命的時代就到來了。隨着經濟基礎的變更,全部龐大的上層建築也或慢或快地發生變革。

在考察這些變革時,必須時刻把下面兩者區別開來:一種是生產的經濟條件方面所發生的物質的、可以用自然科學的精確性指明的變革,一種是人們藉以意識到這個衝突併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藝術的或哲學的,簡言之,意識形態的形式。我們判斷一個人不能以他對自己的看法為根據,同樣,我們判斷這樣一個變革時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識為根據;相反,這個意識必須從物質生活的矛盾中,從社會生產力和生產關係之間的現存衝突中去解釋。無論哪一個社會形態,在它所能容納的全部生產力發揮出來以前,是決不會滅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產關係,在它的物質存在條件在舊社會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決不會出現的。

所以人類始終只提出自己能夠解決的任務,因為只要仔細考察就可以發現,任務本身,只有在解決它的物質條件已經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過程中的時候,才會產生。大體說來,亞細亞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現代資產階級的生產方式可以看作是經濟的社會形態演進的幾個時代。資產階級的生產關係是社會生產過程的最後一個對抗形式,這裏所說的對抗,不是指個人的對抗,而是指從個人的社會生活條件中生長出來的對抗;但是,在資產階級社會的胎胞里發展的生產力,同時又創造着解決這種對抗的物質條件。因此,人類社會的史前時期就以這種社會形態而告終。
— 卡爾·馬克思 , 《政治經濟學批判》(1859年)[2]

貢普洛維奇及沃德[編輯]

奧地利波蘭裔社會學家和政治理論家路德維希·貢普洛維奇(1838-1909)以及美國社會學家和古生物學家萊斯特·弗蘭克·沃德英語Lester F. Ward(1841-1913)是早期的衝突理論的理論家。他們的理論雖然是分別獨立地提出,但有很多共同之處,也是從人類學和進化論觀點綜合地看待衝突,而不是與馬克思一樣專注於經濟因素。

貢普洛維奇在1884年出版的《社會學概述》(Grundriss der Soziologie)描述了文明怎樣被文化衝突族群衝突所塑造。他推論,大型且複雜的人類社會是從戰爭和征服中演變而來的。戰爭的勝利者奴役失敗者,最終形成了複雜的種姓制度[3]。美國社會學家霍洛維茨英語Irving Louis Horowitz說,貢普洛維奇理解各種形式的衝突:「階級衝突,種族衝突和民族衝突」,並稱他為衝突理論的鼻祖之一[4]

在印度,巴比倫,埃及,希臘和羅馬發生的事情可能會發生在現代歐洲。 歐洲文明可能會被野蠻的部落所淹沒。 但是,如果任何人認為我們可以免受這種災難的影響,他或許會屈服於過於樂觀的妄想。可以確定,我們附近沒有野蠻的部落- 但不要讓任何人受騙,他們的直覺潛伏在歐洲各州的民眾中。
— 貢普洛維奇 1884, [5]

沃德對於商業精英階層的自由放任主義作出直接攻擊及嘗試將其系統性地否定。當時自由放任主義受到廣受歡迎的社會哲學家赫伯特·斯賓塞的擁護。沃德1883年的擴展論文《動態社會學》表述了怎樣減少社會中的衝突及競爭以優化人類運作方式。沃德看到人類在最基礎的層面的本質在自我擴張與利他主義之間衝突,在情感與理智之間衝突,男性與女性之間衝突。而這些深刻的衝突會在社會層面反映出來,沃德假切各種形式的「社會力量」也存在一個「持久而激烈的掙紮」促使文明的改變並塑造這些文明[6][7]。沃德比馬克思和貢普洛維奇更樂觀,他相信現有的社會結構可以在社會學分析英語sociological analysis的幫助下獲得建設和改革。

涂爾幹[編輯]

愛米爾·涂爾幹(1858-1917)視社會為一個有運作能力的有機體。功能主義重視盡可能嚴格地估算每一個社會特式、風俗、實踐方式,對於維持一個穩定而有凝聚力的系統運作所作出的功勞[8]。涂爾幹認為社會衝突的首要形式是犯罪。他視罪行為「一個公眾健康的因素,每一個健康社會的組成部分」[9]

將社會視為一個運作良好的有機體。功能主義關注的是「儘可能嚴格地對每一個特徵,習俗或實踐做出估算,以及它對所謂的穩定,有凝聚力的系統的功能的影響」,涂爾幹所提到的社會衝突的主要形式是犯罪。涂爾幹認為犯罪是「公共衛生的一個因素,是所有健康社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9]集體意識對於某些行為定義為「罪行」。因此罪行在道德及法律的演變中擔任着重要角色,他稱罪行主張了「不但必須改變之道路需要保持暢通,而且在某些情況它直接為這些改變開路」[10]

韋伯[編輯]

馬克斯·韋伯(1864-1920)對衝突理論的主張與馬克思的主張形成鮮明對比。馬克思關注的是個人行為受社會結構所限制,而韋伯則強調「社會行為英語social action」的重要性,例如個人影響其社會關係的能力[11]

現代主張[編輯]

米爾斯[編輯]

賴特·米爾斯被稱為「現代衝突理論」的創始人[12]。在米爾斯看來,社會結構是通過不同利益和資源的人之間的衝突而產生的。反過來,個人和資源是受社會結構以及「社會權力和資源的不對等分配」所影響[12]。美國社會的權力精英英語Elite#Power_elite(例如「軍事工業複合體」)已經「由企業精英英語corporate elite五角大樓和政府行政部門的融合而出現」。米爾斯認為,這些精英的利益處於人民利益的對立面。他推論權力精英提出的政策會帶來「衝突升級、生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人類滅絕的可能」[12]

夏普[編輯]

吉恩·夏普(1928-2018)是麻州大學達特茅斯分校政治學榮譽教授[13] 。因大量的非暴力抗爭英語Nonviolent resistance相關著作而聞名,並且影響了眾多在世界各地的反政府運動。1983年,他成立了阿爾伯特·愛因斯坦研究所,一個致力於研究和促進在世界各地的衝突中使用非暴力行為的非營利組織[14] 。夏普的主調是權力不是單一的,也就是說,權力不是出自掌權者的某種內在品質。夏普認為政治權力,包括任何國家的權力,最終的本質上都出自國家主體。他的基本信念是,任何權力結構也依賴主體對統治者或統治者的命令的服從。如果國家主體不服從,統治者就沒有權力。 夏普被稱為「非暴力的馬基雅維利」和「非暴力戰爭的克勞塞維茨」[15]。夏普的資金影響了世界各地的抵抗組織。最近的例子包括推翻埃及前總統穆罕默德·穆巴拉克2011年埃及革命,這個活動廣泛吸納了他的想法;阿拉伯之春民主化運動以及之前數個東歐顏色革命也受到夏普的著作的啟發[16]

西爾斯[編輯]

加拿大社會學家艾倫·西爾斯(Alan Sears)的著作《一本好書,理論上的:理論思維指南》中可以找到衝突理論的一個近期闡述[17]

  • 社會由產生衝突的不對等所定義,而不是產生秩序和共識的事物。只有對社會現有關係的根本性轉變以及促成新的社會關係才能克服這種基於不平等的衝突。
  • 弱勢群體的結構性利益出現與現狀背道而馳的情況,一旦被社會認定時就會引起社會變革。因此弱勢群體被視為變革者,而非視為人們同情的對象。
  • 剝削和壓迫對人的潛力(例如,創造能力)造成的限制,在任何勞動力不平等分配的社會也是必然存在的。這些和其他品質並不需要為了所謂的「文明的進程」或「功能必須性英語Davis-Moore hypothesis」的要求而放棄:創造力實際上是經濟發展和變革的引擎。
  • 理論的作用是意識到人類擁有的潛力並且改革轉變社會,而不是維持權力結構。理論的反面目的是將客觀性和脫離性與實證主義關聯起來,如此一來,理論則只是中立的解釋工具。
  • 共識是意識形態的一個委婉說法。並沒有真正的共識,有的只是由社會中的強者強加於他人並讓他們接受的的陳述。共識不會維持社會秩序,它會使分層固化,僅是為了當前社會秩序而用的工具。
  • 國家為了強者的特殊利益而服務,同時又聲稱代表所有人的利益。弱勢群體代表參與在國家制度中,並可以讓人們獲得充分參與的想法,但這是一種幻象或一種意識形態。
  • 全球不平等的特點是因為有目的的原因下,第三世界國家處於不發達狀態,這同時包括殖民化國家獨立之後。全球系統(即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發展機構)通過經濟,政治和軍事行動使最強大的國家和跨國公司受益,而不是發展主體。

儘管西爾斯將衝突理論方法與馬克思主義聯繫起來,但他認為它是許多「女權主義者後現代主義者,反種族主義英語anti-racist同性戀者的解放主義理論」的基礎[18]

分類[編輯]

衝突理論最常與馬克思主義一起提及,但它作為對功能主義實證主義方法的回應,也可能與多個其他觀點有關,包括: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引用[編輯]

  1. ^ Marx and Engels, The Communist Manifesto, introduction by Martin Malia (New York: Penguin group, 1998), pg. 35 ISBN 0-451-52710-0
  2. ^ Marx A Contribution to the Critique of Political Economy, http://www.marxists.org/archive/marx/works/1859/critique-pol-economy/preface.htm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3. ^ Fifty Key Sociologists: the Formative Theorists, John Scott Irving, 2007, pg 59
  4. ^ "Communicating Ideas: The Politics of Scholarly Publishing", Irving Louis Horowitz, 1986, pg 281
  5. ^ "Outlines of Sociology", pg 196
  6. ^ "Transforming Leadership", James MacGregor Burns, 2004, pg 189
  7. ^ "German Realpolitik and American Sociology: an Inquiry Into the Sources and Political Significance of the Sociology of Conflict", James Alfred Aho, 1975, ch. 6 'Lester F. Ward's Sociology of Conflict'
  8. ^ Bourricaud, F. 'The Sociology of Talcott Parsons' Chicago University Press. ISBN 0-226-06756-4. p. 94
  9. ^ 9.0 9.1 Durkheim, E. (1938). The Rules of Sociological Method.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p. 67.
  10. ^ Durkheim, (1938), pp. 70–81.
  11. ^ Livesay, C. Social Inequality: Theories: Weber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Sociology Central. A-Level Sociology Teaching Notes. Retrieved on: 2010-06-20.
  12. ^ 12.0 12.1 12.2 Knapp, P. (1994). One World – Many Worlds: Contemporary Sociological Theory (2nd Ed.). Harpercollins College Div, pp. 228–246. Online summary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ISBN 978-0-06-501218-7
  13. ^ Gene Sharp: Author of the nonviolent revolution rulebook. BBC News. 21 February 2011 [2019-10-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2-22). 
  14. ^ Gene Sharp biography at Albert Einstein Institution web site.. [2019-10-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1-12). 
  15. ^ Weber, Thomas. Gandhi as Disciple and Mentor.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2004[頁碼請求]
  16. ^ Shy U.S. Intellectual Created Playbook Used in a Revolution. The New York Times. 16 February 2011 [2019-10-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08). 
  17. ^ Sears, Alan. (2008) A Good Book, In Theory: A Guide to Theoretical Thinking. North York: Higher Education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 pg. 34-6, ISBN 1-55111-536-0.
  18. ^ Sears, pg. 36.

書籍[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