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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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家人修道人(多在基督宗教使用),字面上的意思是「因為宗教信仰而離開家庭,修行的人」[1],獨居或者群居,守持戒律。最早源自於古印度吠陀宗教沙門傳統,這個術語經佛教傳入中國。出家人不一定就等於聖職者,但兩者都是因為宗教的事業所需要的獨特生活方式。

出家人例如,佛教的僧侶尼姑等,或道教全真派道士道姑;而天主教修士修女神父等亦是。在中國伊斯蘭教戛迪林耶庫布林耶,也使用出家人的說法。

相對於出家,不出家叫在家,不出家的人叫在家人。在家人也有不同的稱呼,如佛教和道教有居士、善信、俗家弟子等稱謂。而出家後,經由儀式捨掉先前所受的出家戒律,則被叫做還俗

語源[編輯]

「出家人」一詞來源於「出家」,而由於這個詞在中國基本上成爲因宗教信仰不婚或成爲職業的宗教教職人員的通用詞,所以很難界定究竟來源於哪個宗教概念。而早期有些翻譯人員,因爲對於宗教術語不熟,也有把英文monk借用佛教用語譯作「僧侶」。而英文的monk也同「出家人」的意思一樣,因宗教而不婚獨身,所以很多宗教的神職人員,翻譯到中文,都成了「僧侶」。

佛教[編輯]

出家」在梵語中是प्रव्रज्याpravrajyā),巴利語pabbajja,音譯「波吠儞野」。在佛教中,出家人(巴利語anagārika)又通稱為僧伽巴利語सन्घ羅馬化:Saṅgha梵語संघ羅馬化:Saṃgha),簡稱,也稱為僧侶僧人

男性出家人被稱為比丘(漢地俗稱和尚),女性為比丘尼(漢地俗稱尼姑),不足二十歲男性為沙彌,不足二十歲女性為沙彌尼

日本佛教韓國佛教西藏佛教有些教派對於邪婬戒律的範圍,只明確了不適當的行淫對象,例如侵犯他人妻婦。漢傳佛教自行認定這些人已非出家人。

道教[編輯]

道教只有全真道受佛教影響有出家制度,歷史上全真道南宗不提倡出家。道教正一道道士一般蓄妻育子,不出家。

基督宗教[編輯]

有時,民間會將 「不婚的天主教神職人員」也稱作出家人。如天主教中,方濟會創始人聖方濟受到《馬太福音》的感召而出家。,以此爲題,畫家喬托的世界名畫 《Legend of St Francis: 5. Renunciation of Worldly Goods》,原本應該翻譯為《聖方濟的傳說五:世間財產的放棄》,就被譯爲《聖方濟出家》或《聖方濟各出家》;中國禮儀之爭中,康熙帝堅持利瑪竇規矩,說:「朕已將話傳至宗主國(梵諦岡),如教化王(克勉十一世)不遵從,爾等可自任去留;爾等既是出家人,即留於本國著住修道。」[2];又如單國璽樞機主教.《真正的自由》:「我是個出家人,跟聖嚴法師一樣,沒有自己的財產,我最寶貴的財產,就是我的信仰。」

伊斯蘭教[編輯]

中國伊斯蘭教戛迪林耶和庫布林耶,也出家修行,戛迪林耶的也使用出家人的說法。

耆那教[編輯]

印度教[編輯]

印度教種姓制度中的婆羅門爲終身的出家人,即祭司。印度教還強調再生族四行期英語Ashrama (stage),其中的梵行期就是出家在森林中修行,最後的棄絕期也是拋棄財富、出家靜修。此外,濕婆派毗濕奴派出家人中還有苦行僧娑婆彌等類別。

引用和註釋[編輯]

  1. ^ zdic.net. [2014-01-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09). 
  2. ^ 李守孔中國近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