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務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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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務次長(英語:Permanent Under-secretary of State,簡稱:Permanent Secretary;中國大陸譯為常務次官,台灣譯為常務次長),又譯常務秘書,簡稱常次常秘,是採行政黨政治運作的民主國家中,由資深公務員擔任的副部長級職位。以英國內閣為例,常次由各部門中一至兩名的資深文官出任,並於大臣的領導之下,掌管內閣部門內的實際行政工作。

概說[編輯]

常任秘書長政務次官皆為部門次長,不同之處在於常次是循公職管道晉升,政次則是直接由首長任命的政務官。因此,理論上政次會比常次來得更為受重視,權限級別通常也較常次來得高。常任秘書長需保持行政中立,通常不得參與政黨活動;如果發生政黨輪替,政務次官必需隨閣揆總統一起辭任,常任秘書長則不受影響。

各地情形[編輯]

 英國[編輯]

在英國(不包括海外領土),政務次官(Parliamentary Undersecretary of State)是由國會議員擔任的政務官,參與內閣大臣首相所屬的政府活動,隨內閣共同進退,而常務次官則處理部內的日常工作,聘任不會受內閣的任期影響。而非內閣部門(Non-ministerial government department)則更常由這些常務次官所掌管,因為這些非內閣部門往往負責監督或管理功能,為保持其公正性,必須由政治中立的常務次官掌管,以免其地位受政冶利益所抵觸。

在常務次官屬下同是高級公務員的有:副常務次官(Second Permanent Secretary)、次官及助理次官。

 中華民國[編輯]

中華民國於最近一次的行政院組織改造後,各個部門均僅設一名常任秘書長,與另外兩名政務次官一同輔佐部長處理政務。惟國防部設有兩名常次,且由現役軍事將領擔任。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