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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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詩四帖

張旭(約675年—約750年),字伯高吳郡吳縣(今江蘇省蘇州市)人,[1]唐朝中期書法家,唐朝開元年間官至常熟尉,[2]後又為金吾長史[3]世稱「張長史」。工於書法,有「草聖」之稱。

生平[編輯]

生卒年不詳。[4]《新唐書》有張旭的事跡,附於《李白傳》之後。張旭的書法,初學陸彥遠陸柬之之子)。[5]張旭曾在朝廷任職,在長安及上京當官,並與顏真卿杜甫相識。

張旭以豪飲而知名。在杜甫的詩作「飲中八仙歌」裏,張旭亦是其中一位被描寫的人物之一,與其他人被稱為「飲中八仙」。張旭以書法中最為奔放自由的草書聞名,據《新唐書》記載,張旭喜歡在醉之後書寫作品,稱之為「狂草」。他的書法多以奇形怪狀、粗細對比誇張、以及充滿情感的線條相連,在《舊唐書》中讚譽為「變化無窮、若有神助」[6]。張旭草書與李白詩,還有裴旻舞劍被稱為三絕。[7]然而張旭並非只寫草書,他是唐朝另一個知名書法家陸柬之的外孫,對於楷書國畫等也相當精通。相傳他的狂草來自觀看公孫大娘及其弟子練劍時的姿態而得到靈感。[8]

在張旭之前,書法界一直奉王羲之王獻之為規範,然而張旭的書法卻打破了這個常規,為書法界帶來旋風式的改革。杜甫在《八仙歌》中寫道:「張旭三杯草聖傳,脫帽露頂王公前,揮毫落紙如雲煙。」有說李陽冰是他的弟子[9],此說沒有確證。但崔邈顏真卿確實是張旭弟子[10],真卿本人在《張長史十二意筆法記》也提到自己跟隨張旭學習筆法。鄔彤亦曾為張旭弟子。[11]

作品[編輯]

唐朝留有不少關於張旭的記載,其中最廣為人知的是他在酒後靈感來時,甚至於會激動到用頭髮書寫作品。張旭的傳世作品有《古詩四帖》、《千字文》、《郎官石柱記》、《悲清秋賦》、《自言帖》、《肚痛帖》等等。其中《古詩四帖》的內容包括了詩人庾信的《步虛詞》二首,詩人謝靈運的兩首詩:《王子晉贊》、《岩下一老公、四五少年贊》,共40行。高28.8厘米,寬192.3厘米、寫在五色紙上。現藏中國遼寧省博物館。他的作品在曾得到唐文宗李昂的喜愛、列為「三絕」之一。 當時唐朝還有另一位較年輕的、同樣擅於草書的書法家懷素,也喜於醉後書寫作品,與他有「顛張醉素」的俗稱流傳於世。

註釋[編輯]

  1. ^ 《舊唐書·卷一百九十中·列傳第一百四十》:時有吳郡張旭,亦與知章相善。旭善草書,而好酒,每醉後號呼狂走,索筆揮灑,變化無窮,若有神助,時人號為張顛。
  2. ^ 張固:《幽閒鼓吹》:「旭釋褐為常熟尉。」(《太平廣記》卷二零八)
  3. ^ 蔡希綜《法書論》稱「率府長史張旭」。
  4. ^ 張旭之生卒年於史無確載。聞一多《唐詩大系》以為張旭生於上元二年(675),約卒天寶九載(750),但未給出實證。蘇渙《贈零陵僧》詩寫到: 「張顛沒在二十年,謂言草聖無人傳。」此詩作於大曆二、三年間,當時張旭已去世二十年,可推斷張旭約卒於天寶六、七載(747年、748年),此觀點主要由詹瑛在《李白詩論叢·李詩辨偽》中提出。另,宋人無名氏編《寶刻叢編》卷三收有張旭所書《千字文》殘帖,末署「乾元二年二月八日」,張旭如果真有乾元二年(759)的書法遺蹟,則說張旭死於天寶年間大有問題,此為郭沫若在《李白與杜甫》中提出。
  5. ^ 張彥遠《法書要錄》卷一《傳授筆法人名》雲:「彥遠傳之張旭。」盧攜的《臨池訣》中亦有張旭自述:「吳郡張旭言:自智永禪師過江,楷法隨渡,智永乃羲、獻之孫,得其家法,以授盧世南。」
  6. ^ 《舊唐書》:「吳郡張旭善草書,好酒。每醉後,號呼狂走,索筆揮灑,變化無窮,若有神助。」
  7. ^ 《太平廣記》卷二一二引《唐畫斷》雲「開元中駕幸東洛。吳生與裴星、張旭相遇,各陳所能。裴劍舞一曲,張書一壁,吳畫一壁。都邑人士,一日之中,獲睹三絕。」
  8. ^ 張彥遠《歷代名畫記·吳道子》:「時又有公孫大娘,亦善舞劒器,張旭見之,因為之草書。」;杜甫《觀公孫大娘弟子舞劍器行並序》:「吳人張旭善草書帖,數嚐於鄴縣見雲公孫大娘舞西河劍器,自此草書長進,豪蕩感激。」
  9. ^ 《法書要錄》卷一《傳授筆法人名》雲: 「旭傳之李陽冰,陽冰傳徐浩、顏真卿、鄔彤、韋玩、崔邈。」
  10. ^ 新唐書·卷二百二·列傳第一百二十七 文藝中》:傳其法,惟崔邈、顏真卿雲。
  11. ^ 陸羽《僧懷素傳》:稱「顏太師真卿以懷素為同學鄔兵曹弟子」。

參考資料[編輯]

參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