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執法工作和安全社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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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亞利桑那州州長布魯爾同美國總統奧巴馬,討論移民和邊境安全問題[1]

支持執法工作和安全社區法(Support Our Law Enforcement and Safe Neighborhoods Act)是美國亞利桑那州參院1070號法案(SB1070),被形容為美國幾十年來最苛刻的移民法案。法案在州議會兩院通過後立刻就受到了來自全美各界的批評和反對。

2010年4月23日,亞利桑那州州長簡·布魯爾(Jan Brewer)在法案上簽字,新法律從7月29日凌晨12點01分在亞利桑那州開始生效。新法律首先把非法移民視為刑事犯。法律還規定,警察可以對任何他們有正當理由懷疑是非法移民的人進行盤查。如果這些人在被警察盤查時無法出示能夠證明他們合法身分的有效證件,他們甚至可能會被逮捕。此外法律還要求對非法移民從嚴懲處,而且規定,如果警察對非法移民視而不見,他們自己也會遭到起訴。[2]

臨時禁令[編輯]

美國司法部對亞利桑那州新移民法是否違憲提出質疑。新移民法開始生效的前一天(7月28日),美國聯邦法官博爾頓發佈臨時禁令,不准執行亞利桑那州新移民法中的部分規定。這些規定要求警察檢查因違法而被他們阻攔的任何人以及那些他們懷疑非法留置美國的人的身份。博爾頓法官還暫時拒絕批准要求移民隨時攜帶身份證的條款,也不批准將沒有證件的移民在公共場所尋找工作定為非法的條款。新移民法中沒有被博爾頓拒絕的條款生效。[3]

參考文獻[編輯]

  1. ^ Rough, Ginger. Brewer calls Obama meeting a 'success'. The Arizona Republic. June 4, 2010 [2010-08-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01). 
  2. ^ 亚利桑那新移民法遭激烈反对. [2010-08-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5-12). 
  3. ^ 美联邦法官拒准亚利桑那移民带证令. [2010-08-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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