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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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流芳 (1953年1月—2024年1月9日)江蘇無錫人,是中國法學學者,中國政法大學校聘一級教授、中國政法大學學術委員會副主席,曾任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中方聯席院長、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院長,其研究領域包括民商法、憲法、法律史、法哲學、法學教育等。

經歷[編輯]

方流芳1978年考入南京中醫學院學習,1982年獲南京中醫學院醫學學士學位。1984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學習,在法學家佟柔指導下攻讀碩士學位,1987年7月獲得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學位。畢業後留校任教,主講課程有:公司法、合同法、侵權法、民法總論等。1988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民法專業博士生,1991年7月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學位。1992年在人民大學法學院被晉升為副教授。1989年2月至1990年9月,受國家教委委派,參加「中美法學博士聯合培養項目」,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進修公司法、憲法、合同法、侵權法、行政訴訟法。1993年調入中國政法大學,1995年被晉升為教授。1996年8月至1997年2月,在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東亞法律研究中心作訪問學者,進修美國公司法、訴訟法、法律職業、證券教育法等。2002年8月至2003年8月,在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作資深研究人員;並被哈佛大學法學院聘為2009年冬季學期的法學客座教授(Visiting Professor of Law)。方流芳後來成為中國政法大學校聘一級教授、博士生導師,2005年9月起擔任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首任院長,2008年兼任新成立的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中方聯席院長。

2020年春節,方流芳從北京回到無錫,照顧年逾百歲的母親,並定居於此。2024年1月9日下午3時55分,方流芳逝於無錫市第二人民醫院,享年71歲。[1]

研究[編輯]

方流芳的研究領域涉及憲法、民商法、訴訟法、公司法、法律史、法學教育。英美學界對方流芳教授的認識,始於其1990年代發表的《中國的公司化實驗》;另,2003年德沃金(Ronald Dworkin)訪華後在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發表評論文章Take rights seriously in Beijing(《在北京認真對待權利》),方流芳用中英雙語發表了回應 《認真對待學術遊戲》

參考文獻[編輯]

  1. ^ 知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方流芳逝世,71岁|讣闻. mini頻道-財新網. 2024-01-17 [2024-01-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1-18) (中文).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