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彈發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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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紀時製造的榴彈發射器
HK GMG德國聯邦國防軍的40 mm全自動榴彈發射器

榴彈發射器是一種可以把特製榴彈手榴彈發射得比用手拋擲更遠、更精確、更快速發射的槍械。榴彈發射器可以是一件單獨成型的武器,亦可以是一款附加在步槍上的武器。

榴彈發射器可以是一件獨立的武器(可以是一次射擊或可再裝填)或步槍槍管底下的附件。二者中選擇一種,許多步槍於設計時已規劃可在槍口發射槍榴彈。大型榴彈發射器可以架設在運載工具或三腳架上。

榴彈發射器最初出現在十六世紀,但當時屬於放大的火繩槍的設計和使用火線的引信,難以控制射程和爆炸時間,所以對於已方或射手構成危險故極少被採用,直到二戰才被舊納粹德國大日本帝國軍隊重新注意和發展的。

種類[編輯]

單發榴彈發射器[編輯]

採用單發式設計的榴彈發射器,須預先裝填和手動退殼、無供彈具,因結構簡單、本體輕便而成為主流的榴彈發射器。

肩射型[編輯]

以單獨作為一件武器的形式存在,類似於信號槍或短霰彈槍——原型首見於二戰時德國可以發射榴彈的信號槍。可以為前裝或者後裝。通常由單兵攜帶和使用,可以如步槍一樣抵肩射擊,或挾於腰間射擊,亦可置於地面如迫擊炮般射擊。典型的肩射榴彈發射器有美國越戰期間廣泛使用的M79 40mm榴彈發射器(後裝)、德國HK 69 40mm榴彈發射器(後裝)、瑞士GL-06 40mm榴彈發射器(後裝)以及俄羅斯RGM-40 40mm榴彈發射器(前裝)和RGS-50 50mm榴彈發射器(後裝)。

附加型[編輯]

裝上M203 40mm榴彈發射器的M4A1卡賓槍。(同時亦裝有Aimpoint Comp M2紅點鏡

通常也被稱為「槍掛榴彈發射器」,將發射筒以某種方式平行固定於步槍或其它步兵武器的身管旁,利用步槍本身或特別附加的照準器進行瞄準。這種方式將榴彈發射器和步槍結合為一體從而更加緊湊,由單兵使用和攜帶,通常不佔用編制。可以為前裝或者後裝。射擊方式通常和用步槍相似的抵肩射擊方法,必要時也可採用迫擊炮式發射方法。典型的附加型榴彈發射器有美國M203M320 40mm榴彈發射器(都是後裝)、德國HK79(後裝)、HK AG36 40mm榴彈發射器、新加坡CIS 40 GL(後裝)、比利時FN EGLM 40mm榴彈發射器(後裝)、意大利GLX-160俄羅斯GP-25系列40mm榴彈發射器、中華人民共和國QLG-10(前裝)、中華民國T85榴彈發射器中華人民共和國QLL-91式35mm榴彈發射器(後裝,目前只有防暴彈)等。附加型榴彈發射器一般也可通過增加肩托、握把等組件改裝成肩射型榴彈發射器。亦有一些如HK AG36M320等是無需增加握把等組件就可作為肩射型榴彈發射器。

手動榴彈發射器[編輯]

採用栓式槍機設計的榴彈發射器。需要手動上膛,通常裝有管狀彈倉或彈匣,容彈量在4發左右。作為一種比單發同類武器具備更強火力持續性的輕型榴彈發射器,而作戰理念意在提供比其更密集、更猛烈的榴彈轟炸支援。目前有壓動式、直拉式、旋轉後拉式三種設計。

典型的手動榴彈發射器有美國中國湖壓動式榴彈發射器(40mm)、俄羅斯GM-94榴彈發射器(43mm)、韓國K11多用途步槍(榴彈發射器部份,20mm)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 QTS11式單兵戰鬥系統(榴彈發射器部份,20mm)。

由於80年代後自動化更高、容彈量更大的轉輪式榴彈發射器的興起,手動式榴彈發射器幾乎沒有發展機會。直到近年來倍受大國重視而研發的未來單兵武器系統中,手動式榴彈發射器作為其中子系統——空爆榴彈發射器的可用之材而提上了日程。

轉輪式榴彈發射器[編輯]

轉輪榴彈發射器使用和左輪手槍類似的轉輪原理,但輪瓜由發條裝置(不由扳機)帶動旋轉而(榴彈)逐個擊發,通常輪瓜彈容量為6發。這便是一種比單發同類武器具備更強火力持續性的輕型榴彈發射器,轉輪榴彈發射器的出現取代了不受重視的手動榴彈發射器,而成為此類武器的不二選擇。

典型的手動榴彈發射器有南非米爾科姆轉輪連發式榴彈發射器(40mm)、美國MM-1轉輪式榴彈發射器(40mm)、俄羅斯RG-6轉輪式榴彈發射器(40mm)、波蘭RGP-40轉輪式榴彈發射器(40mm)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LG4轉輪式榴彈發射器(40mm)。

半自動榴彈發射器[編輯]

半自動榴彈發射器為自動裝填及退殼、單發射擊的榴彈發射器,通常以彈匣為供彈具。在轉輪同類武器之後,美國發起的未來單兵武器系統中作為空爆榴彈發射器子系統和其衍生的新型支援武器中嶄露頭角。後來受其影響還出現了其他國家的半自動空爆榴彈發射器,乃至發射常規榴彈作中遠程精確射擊和遠程狙擊的半自動榴彈發射器。遠程反器材用途的榴彈發射器被稱為"狙擊榴彈發射器",結構類似反器材步槍,口徑卻在20毫米以上。

典型的半自動榴彈發射器有美國XM29 OICW(榴彈發射器部份,20mm)、XM25反防禦目標應對系統(25mm)和XM109狙擊榴彈發射器(25mm)、瑞典SSW(榴彈發射器部份,40mm)、南非丹尼爾PAW-20半自動榴彈發射器(20mm)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06式半自動榴彈發射器(35mm)和LG5狙擊榴彈發射器(40mm)。

全自動榴彈發射器[編輯]

Mk 19自動榴彈發射器(40mm)
XM307自動榴彈發射器(25mm)

也稱榴彈機槍,和機槍自動步槍等武器類似,利用火藥燃氣做功實現自動連續發射,形成較高的火力密度從而形成強烈的壓制和殺傷效果。通常採用彈鼓彈鏈供彈,配屬步兵時一般使用三腳架,也常見架設於各種戰鬥車輛(吉普車、裝步戰車等)和直升機以及內河巡邏艇上作為支援火力。

典型的自動榴彈發射器有美國Mk-19(40mm)、德國HK GMG(40mm)、俄羅斯AGS-17(30mm)、新加坡CIS 40 AGL(40mm)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87式(35mm)和04式自動榴彈發射器(35mm)。

目前新開發的自動榴彈發射器正在向進一步降低重量和採用智能化彈藥的方向發展,如Mk 47(40mm)、XM307(25mm)。

特殊類型或其他類型[編輯]

擲彈筒[編輯]

迫擊炮放在地上發射,如八九式擲彈筒,也是第一種現代標準的榴彈發射器,但因為其使用不便而漸受到淘汰。

槍榴彈發射件[編輯]

從一戰開始,一些主要國家的步槍都可以發射榴彈,當時的方法是在步槍槍口安裝一個筒形、杆形或其他結構的發射裝置,填入專用的槍榴彈或者做一定改裝(如增加尾管等)的手榴彈,並在步槍槍膛裝填空包彈,用步槍上附加的照準器瞄準後擊發,以空包彈產生的火藥氣體推動榴彈飛行。這種發射方式的發射裝置就是榴彈槍口發射件,通常是以步槍附件的形式配發。二戰後,也有部分步槍在設計時就將榴彈槍口發射件作為膛口裝置固定設計下來(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的81式自動步槍和南斯拉夫仿SKS半自動步槍製造的M59/66步槍)。後來,新型槍榴彈的設計在榴彈尾管中增加了捕捉器,可以直接用普通彈擊發,彈頭被榴彈尾管的捕捉器捕獲。

榴彈槍口發射件通常可以使用肩射或迫擊炮式射擊方法。

現在榴彈槍口發射件由於發射準備繁瑣,反應速度慢,瞄準困難已經很少使用。

參見[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