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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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的行政單位
波黑的行政區劃
波黑的行政區劃,地圖東北部棕綠色地區為布爾奇科特區
分類聯邦制國家
位置 波黑
創建時間1995年12月14日
數量兩個實體和一個共管特區
人口85,000 (布爾奇科特區) – 2,243,000 (波黑聯邦)
面積493 km² (布爾奇科特區) – 26,110.5 km² (波黑聯邦)

根據1995年11月21日所簽署的岱頓協定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波黑)劃分為兩個實體: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聯邦(波黑聯邦)與塞族共和國,以及一個由兩實體共管布爾奇科特區

波黑聯邦內絕大部分居民為波什尼亞克族克羅地亞族。塞族共和國絕大部分居民為塞爾維亞族。由於每個實體具有高度權力,且實體之間存在政治分歧,波黑有時描述為邦聯制國家。

概況[編輯]

波黑聯邦劃分為10個州份。每個州具有高度的自治權。而塞族共和國則以中央集權的結構運作。在國家層面上中央政府掌握一些特定的全權或共享的責任,但實體掌握大部分的管轄權。波黑聯邦和塞族共和國都控制大部分的責任和資源,每個實體有自己的憲法、總統、議會、政府和總理。兩個實體掌管國籍事務並進行執法,因為在中央政府層面上沒有這些權能。實體作為主要的層面去分發中央政府收集到的資金,並監管絕大部分的民事和政治權利。實體在國家級的機構里有直接的代表,並在原則上對所有國家級別的政策享有否決權。[1]

列表[編輯]

名稱 面積
(km2)
人口數量 人口密度

(km2)

民族構成 市鎮 地位 地圖
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聯邦 26,110.5 2,243,000 85.9 波族 (70.40%)
克族 (22.44%)
塞族 (2.55%)
79
(包括22個城市)
實體
 塞族共和國 24,532.8 1,209,000 49.3 塞族 (82.95%)
波族 (12.69%)
克族 (2.27%)
64
(包括10個城市)
實體
布爾奇科特區 493 85,000 172.4 波族 (42.36%)
塞族 (34.58%)
克族 (20.66%)
不適用 自治特區

波黑聯邦[編輯]

波黑聯邦劃分為十個。州在下分為市鎮。波黑聯邦內共有79個市鎮,其中4個市鎮組成為薩拉熱窩市。

波黑聯邦區劃
州份(中文) 州份(波斯尼亞語)
烏納-薩納州 Unsko-sanski kanton
波薩維納州 Posavski kanton
圖茲拉州 Tuzlanski kanton
澤尼察-多博伊州 Zeničko-dobojski kanton
波斯尼亞-波德里涅州 Bosansko-podrinjski kanton
中波斯尼亞州 Srednjobosanski kanton
黑塞哥維那-內雷特瓦州 Hercegovačko-neretvanski kanton
西黑塞哥維那州 Zapadno-hercegovački kanton
薩拉熱窩州 Sarajevo Kanton
第十州 Kanton 10

塞族共和國[編輯]

塞族共和國下分為64個市鎮,其中6個市鎮組成東薩拉熱窩市。按照不同的用途塞族共和國可能有多種區份的劃分,但這些劃分方式僅作為統計或其他(如法院轄區等)用途。這些區份不是行政區劃單位,並不具有行政權力。

布爾奇科特區[編輯]

布爾奇科特區是波斯尼亞的一個自治行政單位,名義上屬波黑聯邦塞族共和國共同所有,設立於2000年3月,面積493平方公里。

參考資料[編輯]

  1. ^ Kapidžić, Damir, Subnational competitive authoritarianism and power-sharing in Bosnia and Herzegovina, Illiberal Politics in Southeast Europe, 2021: 79–99 [2023-03-29], ISBN 9781003208327, doi:10.4324/9781003208327-5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