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1947年通過的《總統繼任法案》(英語:Presidential Succession Act of 1947),總統一旦離開其職務,將由副總統、眾議院議長、參議院署理議長及主要內閣閣員依以下的順位依序遞補,而內閣的排名順序基本上以內閣職務的成立時間為準。由於美國憲法規定總統必須是由自然產生的美國公民(出生時即是美國公民,通常指生於美國,或者出生時父母雙方皆是美國公民)的人出任,因此繼任順序成員中若有歸化美籍者時,將會自動跳過順位到下一位。
美國歷史上曾有過副總統職位空缺的時候,但是總統與副總統同時出缺的情形從未發生過。總統、副總統、眾議院議長、參議院署理議長甚至國務卿、財政部長、國防部長等一系列政界要員同時下台或遇難的非常情形,更是難以想像了。所以,法定的總統繼承順序在法理上保證了國家一刻也不會群龍無首。美國總統每年到國會對參眾兩院發表國情咨文(英語:State of the Union Address)演說時,副總統、眾議院議長、參議院署理議長、兩院的多數黨領袖及少數黨領袖和內閣部長等都會到場。按照慣例,屆時一定會有一位內閣部長(在此期間稱作「指定倖存者(英語:Designated Survivor)」)缺席,留在一個不向外界透露的安全地點(一般會在華府以外),以防萬一。若華府遭到襲擊導致所有政要死亡,「指定倖存者」將會接任總統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