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州 (隋朝)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肅州隋朝時始置,轄區在今甘肅省境內。今甘肅省酒泉市肅州區由此得名。

隋文帝仁壽二年(602年)設置肅州,治所福祿縣(今甘肅省酒泉市)。大業初廢,改為酒泉郡唐朝武德二年(619年),甘州的福祿縣、瓜州玉門縣置設肅州。曾改名酒泉郡。土貢:麩金、野馬革、蓯蓉、柏脈根。戶二千二百三十,口八千四百七十六。有酒泉、威遠二守捉城。下領三縣:酒泉縣、福祿縣、玉門縣。管理今甘肅省疏勒河以東、高台縣以西的地區。

8世紀後期到9世紀中葉肅州歸屬吐蕃。之後為歸義軍甘州回鶻的交界處。11世紀中葉歸屬西夏。又稱蕃和郡。元朝設置肅州路明朝改為肅州衛清朝雍正七年(1729年),升為肅州直隸州。管轄今天甘肅省酒泉市、金塔縣高台縣嘉峪關市。民國初年,全國廢府州廳改縣,於1913年廢除肅州,改本州為酒泉縣。

唐朝肅州刺史

參考文獻[編輯]

  1. ^ 《唐刺史考全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