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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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衛方
賀衛方在2011年理想國沙龍上發言
原文名贺卫方
出生1960年
居住地北京市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籍貫山東省牟平縣
職業法學家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學歷
  • 西南政法大學學士
    中國政法大學碩士
學術工作
研究機構北京大學法學院
賀衛方和陳健民教授在香港中文大學新亞書院出席論壇

賀衛方(1960年7月17日),網名守門老鶴,山東牟平人,中共黨員[1]法學家自由派公共知識分子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研究方向為法律史[2],《中外法學》前主編。

生平[編輯]

1978年─1982年西南政法學院(今西南政法大學)本科生,1982年─1985年,北京政法學院(今中國政法大學)外國法制史專業碩士研究生。[2]1985年─1995年,在中國政法大學任教,後轉入北京大學任教。1996-1997年,哈佛法學院訪問學者。[2]

1998年,在《南方周末》發表《復轉軍人進法院》一文,引起軒然大波,並引發社會對中國法官制度的思考[3]

2003年,就孫志剛事件與另外幾位教授上書,建議啟動憲法規定的「特別調查委員會」。[4]

2005年6月23日,公開聲明暫停招收碩士生,被認為是對現行招生體制的質疑。2005年12月25日,就武漢大學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周葉中剽竊事件發表文章「周葉中教授事件及其他」,嚴厲聲討學術腐敗。

2007年2月,其講述章詒和著作的貼子(發表在新浪博客上)被無故刪去,賀與三位人士發表抗議聲明。2007年底,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院長孫笑俠邀請時為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的賀衛方加入光華法學院,以期共同實現教授治校的理想。2008年7月,《南方周末》、《中國青年報》等媒體報道了賀衛方將辭去北大教職南下浙大。11月,華東政法大學楊師群教授在自己的博客上稱,辭去北大教職的賀被浙大拒收。[5]幾日後,賀衛方在博客里委婉向外界表示自己沒有去浙大,仍然居住在北京[6]

2008年12月10日,賀衛方和303位中國各界知識份子共同簽署《零八憲章》,呼籲中國實行民主憲政[7]。2008年12月16日,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朱蘇力表示賀衛方已回北大任職。2009年3月,重返北京大學法學院,被派往新疆石河子大學支教。

2011年1月,回到北京大學繼續任教。2011年4月,賀衛方發表《致重慶法律界的一封公開信》,就當時重慶的唱紅打黑運動發表了個人看法。並告誡王立軍,沒有獨立司法就沒人是安全的。[8]

2013年3月,賀衛方、張思之吳思等人參加德國伯爾基金會的辯論時,賀衛方指出:「中國可能出現像蘇聯戈爾巴喬夫那樣的領導人,追求民族的整體利益和內心的美好價值,一開始他們可能偷偷做,外界看不大出來,等到出頭,大家才發現社會早就變了。」[9]6月4日,賀衛方接受採訪新加坡聯合早報採訪時,表示希望中國共產黨帶領中國社會轉向北歐模式的社會格局,並把自己改造成為一個社會民主黨,然後承認一種競爭性的政治的合理性[10]。並稱這就是他的中國夢

2017年5月,賀衛方表示,由於中共當局對言論自由的打壓達到幾十年來空前嚴厲的程度,他個人新浪微博被禁言、部落格不許更新、微信公眾號被封,因此未來無法再在社媒上發聲,也不會在廣大中國讀者無法接觸到的海外社媒平台上撰文[11][12]

2019年9月26日,賀衛方個人微信帳號遭到永久封號[11]。其後屢次更換微信號,截至2022年年初,其微信號已被封禁6次。[13]

觀點[編輯]

賀衛方主張廢除死刑,認為死刑的威懾功能是不能證明的迷信、無法避免錯案的發生、死刑的殘酷超出想像,死刑犯無法面對第二天的死刑。認為廢除死刑是中華民族走向文明的一大步。[14]

賀衛方認為中國的科舉制度造成了太多的階層流動,阻礙了穩定的精英階級形成,社會原子化無法對抗皇權高高在上,無法進行有效的利益和階級整合。日本沒有學習科舉考試特別值得中國反思,日本穩定的階級結構也造就了工商業必然的發達,明治維新的成功都根植於這樣的歷史背景。[15]

2013年,賀衛方在一場文化沙龍上稱,中國沒有形成西式法治秩序,是因為2000年前就走錯了路。他還宣稱,西方對中國近代以來的欺凌,是清政府欺負西方人的結果[16]

聲譽[編輯]

2001年第一期《中國青年》把他列為「將影響21世紀中國的100個青年人」之一,2011年度美國《外交政策》「全球百大思想家」之一。[17]

著作[編輯]

  • 《司法的理念和制度》
  • 《法邊餘墨》
  • 《具體法治》
  • 《運送正義的方式》
  • 《超越比利牛斯山》
  • 《四手聯彈》(與章詒和合著)
  • In the Name of Justice: Striving for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 2012.11.5.
  • 《逍遙法外》
  • 《石河子札記》

參考文獻[編輯]

  1. ^ 贺卫方:党员有权就时政发表异见. 美國之音. 2016-04-01 [2024-02-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4-03) (中文). 
  2. ^ 2.0 2.1 2.2 北京大学法学院. www.law.pku.edu.cn. [2023-01-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1-19). 
  3. ^ 官方资料显示:内地31名高院院长7人无法学学历. 網易新聞. 2013-08-28 [2013年8月2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8月31日) (中文(簡體)). 
  4. ^ 从孙志刚事件看中国法治发展_改革大数据服务平台. www.reformdata.org. [2024-02-10]. 
  5. ^ 《重慶會議遇名教授賀衛方》
  6. ^ 《关于邮寄地址之启事》. [2008-12-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28). 
  7. ^ 北大教授或因签署零八宪章遭报复. 美國之音. 2009-03-13 [2016-10-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02). 
  8. ^ 贺卫方在美论中国司法:非改不可 改造中共. 美國之音. [2012年12月1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年12月19日) (中文(中國大陸)). 
  9. ^ 中国新一代领导人面对的挑战. 德國之聲中文網. [2013年3月2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年5月7日) (中文(中國大陸)). 
  10. ^ 专稿:对话贺卫方谈中国宪政争议. 聯合早報. [2013年6月4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年11月30日) (中文(中國大陸)). 
  11. ^ 11.0 11.1 賀衛方微信遭永久封號 自由派還等不到天亮. [2019-09-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27). 
  12. ^ 中国法学家贺卫方言论封锁下被噤声. 美國之音. 2017年5月2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11月11日). 
  13. ^ 贺卫方微信六度遭封:审查跟人走. [2022-02-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18). 
  14. ^ 贺卫方:拷问死刑. [2022-03-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5). 
  15. ^ 贺卫方:中国宪政之路. [2022-03-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5). 
  16. ^ 北大教授贺卫方:中国没形成法治秩序 2000年前走错路. 鳳凰網. [2013年9月1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年8月25日) (中文(中國大陸)). 
  17. ^ The FP Top 100 Global Thinkers. Foreign Policy. 2011-11-28 [2016-10-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2-06).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