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拉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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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
倫勃朗1635年畫作《獻上以撒》
個人資料
出生
亞伯蘭

逝世
墓地麥比拉洞
31°31′29″N 35°06′39″E / 31.524744°N 35.110726°E / 31.524744; 35.110726座標31°31′29″N 35°06′39″E / 31.524744°N 35.110726°E / 31.524744; 35.110726
配偶
兒女
高級職位

亞伯拉罕希伯來語אַבְרָהָם‎,意為「多國之父」;英語:Abraham;阿拉伯語:إبراهيم‎),原名作亞伯蘭(希伯來語:אַבְרָם‎)或亞巴郎(Abram,意為「崇高之父」),是亞伯拉罕諸教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宗教)的先知,是上主從地上眾生中所揀選並給予祝福的人。同時也是包括希伯來人阿拉伯人在內的閃米特人共同祖先

根據猶太人的傳統記載,亞伯拉罕是拿鶴的孫子、他拉的兒子,拿鶴居住在迦勒底烏爾旁(烏爾第三王朝)。據《創世記》記載,他拉有三個兒子,聖經紀載依序為亞伯蘭、拿鶴(與祖父同名)、哈蘭(Haran)。哈蘭死在吾珥,留下一個兒子羅得(Lot),他拉帶着全家打算搬到南方的迦南(Canaan),途經哈蘭(此哈蘭為地名,在希伯來文的拼法不同)便決定留下,最後死在哈蘭。

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等宗教統稱亞伯拉罕諸教,因亞伯拉罕在這三個教中佔有重要的地位。在猶太教的傳統中,他被稱為「Avraham」、「Avinu」或 「我父亞伯拉罕」。上帝應許亞伯拉罕,要透過他的子民,使天底下所有的國都被祝福[1],基督教將此解釋為透過耶穌基督得到救贖。而猶太人基督徒穆斯林認他為以色列人的始祖,是以撒之父[2]。對穆斯林而言,亞伯拉罕(易卜拉欣)是伊斯蘭的先知,且是穆罕默德的先祖(從亞伯拉罕之子以實瑪利追溯)。其繼室基土拉內蓋夫族的先祖。

在創世記的敘述[編輯]

在《創世記》11:26–25:10中敘述

血系及召喚[編輯]

亞伯蘭(後改名「亞伯拉罕」)及其家族原居於蘇美吾珥(Ur,或譯作烏爾,於現今伊拉克南部的Muqqayyar)。父親他拉來自於迦勒底人統治的吾珥察底斯,可能位於兩河流域南部,但一些伊斯蘭教和猶太教的權威人士認為吾珥察底斯在兩河流域北部今日的南土耳其

亞伯蘭全家遷徙到哈蘭(在伯拉大河,今幼發拉底河上游)[3],其父他拉就死在哈蘭[4]。之後亞伯蘭又和他的妻子撒拉羅得(亞伯蘭末弟哈蘭之子)和跟隨他的眾人往迦南地去。上帝要亞伯蘭前往「我(上帝 ) 所要指示你的地去」並承諾「必賜福給你(亞伯蘭),叫你的名為大」[5],使亞伯蘭「成為大國」[6]。亞伯蘭便到迦南的示劍,並在摩利橡樹的地方受到神的啟發。耶和華對亞伯蘭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蘭便在那裏為神建了一座壇。從那裏又遷到伯特利的東邊的山,支搭帳棚;西邊是伯特利,東邊是。又在那裏建壇奉獻給耶和華,求告耶和華的名。自此之後便漸漸遷往南地(死海西南的尼革地)去[7]

撒拉和法老[編輯]

亞伯蘭由於饑荒到埃及避難[8],因怕妻子撒拉的美貌會引起埃及人的邪念、危害他自身安全,便先後向不知名的法老王和基拉耳王-亞比米勒宣稱撒拉是他的妹妹的(事實上,《創世記第20章第12節的亞伯拉罕表明他們本是同父異母;而希伯來原文裏亞伯拉罕解釋撒萊是他同父異母的妹妹;再加上創世紀裏的族長遵守與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姊妹訂婚的規定[來源請求][9]。儘管如此,撒拉還是被法老帶到後宮,並準備娶她,厚待亞伯蘭,給他許多駱駝驢子、奴婢,耶和華因此降災於法老和他的全家。亞伯蘭和撒拉便離開了埃及(以撒也在基拉耳碰到類似的事情)[10]

亞伯蘭離開後到了伯特利和艾的中間,並在那裏住了一段時間,直到他的牧人和姪子羅得的牧人起爭執,又因財產過剩而不能全被帶回迦南地,便提議分開[11]。亞伯拉罕讓羅得先選地,羅得便選了約但河的全平原,他自己遷到希伯倫幔利的橡樹居住,在那裏為上主建了一座壇[12]

救回羅得[編輯]

迦南平原地區有五王曾經臣服於朱澎基大老瑪12年,五王分別有所多瑪王比拉、蛾摩拉王比沙、押瑪王示納、洗扁王善以別、和比拉王瑣珥。到第13年,他們聯合起來叛亂。於是基大老瑪聯合了3個盟友——示拿王暗拉非,以拉撒王亞略,和戈印王提達,擊敗了叛亂的五王。[13]

亞伯蘭聽說羅得在所多瑪被擄走,就帶家裏生養的精練壯丁318人、直追到但,將被擄掠的一切財物奪回來、連他姪兒羅得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人民、也奪回來,並殺敗基大老瑪。亞伯蘭得到撒冷王(路西明)麥基洗德祝福;所多瑪王要將財物給亞伯蘭,但是亞伯蘭說已向耶和華起誓,不會拿任何的東西。[14]

上主給亞伯蘭的異象[編輯]

上主異象中對亞伯蘭說要好好賞賜他,亞伯蘭對上主說:「我(亞伯蘭)沒有兒子,你(上主)可以賜我甚麼?並且接承我家業的、是大馬色以利以謝。你沒有給我兒子、那在我家裏生活的人、就是我的後嗣。」上主回應說,以利以謝不會成為亞伯蘭的後嗣,亞伯蘭自己所生的才是他的後嗣;並告訴他,他的後裔會好像星星那麼多。亞伯蘭則相信上主[15]

亞伯拉罕的兒子以實瑪利[編輯]

《亞伯拉罕、撒萊夏甲》,一本1897年《聖經》中的插圖


亞伯蘭的妻子撒萊有一個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撒萊不能生育,於是撒萊叫亞伯蘭跟他的使女同房。亞伯蘭與夏甲同房、夏甲就懷了孕,生了一個兒子。亞伯蘭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而以實瑪利是「神聽見」的意思[16]。以實瑪利出生時,亞伯蘭八十六歲。

上主與亞伯拉罕立約[編輯]

亞伯蘭99歲的時候,上主把他改名做亞伯拉罕,並向他立約、使他的後裔極其繁多。神又要亞伯拉罕的後裔中所有男子都要受割禮。妻子撒萊就是做撒拉,亞伯拉罕會從她那裏得知一個兒子的好消息[17]。亞伯拉罕就笑着想:一百歲的人還可以有孩子嗎?撒拉已經98歲了、還可以生養嗎?上主則說妻子撒拉生的兒子、要起名做以撒,祂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至於以實瑪利,祂也應允。祂也賜福給以實瑪利,使他昌盛極其繁多,他會生下十二個族長,祂也要使他成為大國[18]。那天,亞伯拉罕遵着神的命令,他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家裏的一切男子,無論是在家裏生的,是買回來的,也行了割禮[19]

亞伯拉罕和所多瑪城[編輯]

上主聽到所多瑪城和蛾摩拉城的罪惡甚重[20]。亞伯拉罕則問是否要把那裏的義人和壞人一起剿滅,如果那裏有50個義人是否也把他們剿滅。上主則回應,如果有50個義人祂就不剿滅那城。亞伯拉罕又問,如果義人少了5個,只有45個,是否因少了5個人就滅了那城。上主則回應,如果有45個義人祂就不剿滅那城。亞伯拉罕繼續問,如果義人有40個,是否也滅了那城。上主則回應,如果有40個義人祂就不剿滅那城。這樣繼續問下去,最後亞伯拉罕問,如果義人有10個,是否也滅了那城。上主則回應,如果有10個義人祂就不剿滅那城(這表示那裏沒有10個義人)。於是,他們兩個就各自離開了。[21]

有兩個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城,羅得當時坐在所多瑪城的門口,看見他們,就起來迎接,臉伏在地上下拜,請了他們入屋。羅得為他們預備筵席,烤無酵餅,他們就開始吃東西了。他們還沒坐下來吃東西,所多瑪城裏各處的人,連老帶少,都來圍住那間房子,跟羅得說:「今日晚上到你這裏來的人在哪裏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作所為。」羅得就走出來,把門關上,到眾人那裏說:「眾弟兄,請你們不要作這惡事。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可以任你們玩,唯獨請各位不要對我的客人動手」眾人不聽他們所說,就向前擁擠羅得,要攻破房門。那兩個天使就伸出手來,將羅得拉進屋去,把門關上。並且令門外的人,無論老少,眼都昏迷,他們摸來摸去,也找不到屋門[22]。二個天使對羅得說:「你這裏還有甚麼人?無論是女婿、是兒女,和這城中一切屬你的人,你都要將他們從這個城帶出去。我們要毀滅這地方、因為城內罪惡的聲音,在耶和華面前甚大。上主差我們來,要毀滅這地方。」於是羅得就去,告訴娶了他女兒的女婿說:「你們要離開這地方,因為耶和華要毀滅這個城。」他的女婿們卻以為他是開玩笑[23]

天快亮的時候,天使催逼羅得起床,並叫他的妻子和他在這裏的兩個女兒出去,免得他們因這城裏的罪惡,一同被剿滅。但羅得遲延不走。因為上主憐恤羅得,天使就拉着他的手和他妻子的手、他兩個女兒的手,把他們領出來,安置在城外。然後說:「逃命吧!不可回頭看,也不可在平原站住,要往山上逃跑,免得你被剿滅。」但羅得對他們說:「我主啊!請不要這樣。看哪,你僕人既然在你眼前蒙恩,你又向我大施慈愛,救活我的性命;可是我還逃不到山上,恐怕這災禍就追上了我,我就死了。看哪,這座城很近,可以逃到那裏,那只是一座小城,請讓我逃到那裏去。那不是一座小城嗎?這樣我就可以活命了。」於是有一位天使對他說:「這事我也答應你,你所說的這城,我不會傾覆。趕快逃到那裏去,因為你還沒有到達那裏,我就做不了甚麼。」那個城叫做瑣珥(瑣珥就是小的意思)。羅得到達瑣珥的時候,太陽已經從地面升上來了。當時,上主就使硫磺與火,從天上上主那裏降到所多瑪和蛾摩拉;把那些城和全平原,以及城中所有的居民,連地上生長的,都毀滅了。而羅得的妻子向後一望,就變成了柱。[24]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到他一向站在上主面前的地方,向所多瑪和蛾摩拉,以及平原全地觀望,看見那地有煙上升,好像燒窯的煙一樣。神毀滅那平原上的眾城,傾覆羅得所住過的眾城的時候,神為了記念亞伯拉罕,把羅得從傾覆中救出來。[25]

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編輯]

據《聖經》的記載,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要讓他的後裔如同天上的繁星,地上的細沙一樣多。《創世記第21章記載,亞伯拉罕年一百歲,撒拉年九十歲,上帝在前一年有來拜訪亞伯拉罕夫妻,並告訴他們明年的這個時候將要生一個兒子,當時撒拉暗笑,亞伯拉罕也感到不信。可是上帝果然照着祂所說的,撒拉生下了一個兒子,亞伯拉罕給他取名叫以撒,以撒就是「歡笑」之意。[26][27]

獻上以撒[編輯]

神令亞伯蘭改名為亞伯拉罕,並應許他會賜他很多兒子和很多子孫。神並使他家業大興。後來得了一子,取名以撒,愛之如掌上明珠。一天,上主呼叫亞伯拉罕,命他將愛子以撒作為犧牲獻給上主。篤信神的亞伯拉罕甘願忍受這一殘酷的天命,帶着孩子和祭具到摩利亞山上去行祭。孩子不知自己就是祭品,問父親祭祀為何不帶祭品?父子倆到了山上,亞伯拉罕作好一切準備,正欲將兒子放上祭壇動刀砍殺時,神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也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的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告訴他這是神諭的磨練。這一考驗超出了凡人的最大限度。從此,神便授命亞伯拉罕為世上的代理人,連後來的耶穌降生也屬於他第五十二代的後輩之事。

續弦妻子基土拉[編輯]

埋葬[編輯]

他兩個兒子以撒以實瑪利把他埋葬在麥比拉洞裏。麥比拉洞-麥比拉在迦南地幔利之東方,幔利就是希伯崙(23:9 ,19;35:27; 13:18)。據考察,麥比拉洞位於希伯崙的西坡上,裏面有許多各個不同的小房裏,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撒拉、 利百加,和利亞的石墓放置在此,而且在以撒、利百加的墳墓中間有一個圓洞,可以通到下面的一個岩石穴中去,據說那就是真正的麥比拉洞,是亞伯拉罕曾出了四百舍客勒銀子(一舍客勒合希臘一個大銀幣,向赫人瑣轄的兒子以弗侖買了這一塊田地和其中的洞作爲墳地,就將撒拉葬在這裏(創 23:8-9 ,15 , 18-20)。前面所提到亞伯拉罕族的諸人,以後也埋葬在這洞裏(25:9-10; 35:27-29 ;49:29-33 ;50:12-13 )。

宗教傳統中的亞伯拉罕[編輯]

基督教[編輯]

聖經舊約中的創世紀中皆記載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猶太以東種族的祖先、兒子以實瑪利阿拉伯種族的祖先,在基督教信仰中,亞伯拉罕(易卜拉欣)是信心的楷模,他願意服從上帝、把自己的獨生子以撒獻祭,預表了上帝獻出耶穌

經文記載他生於兩河流域下游吾珥,後帶領部落穿越阿拉伯沙漠到達應許之地,整個部落得以繁衍生息。

伊斯蘭教[編輯]

易卜拉欣 (亞伯拉罕)古蘭經中的一個重要角色,在共25章里被或簡或詳的提到[28]穆斯林認為他是一個先知族長,是完美穆斯林的楷模,與兒子易斯馬儀以實瑪利)共同在麥加修建了克爾白[29][30]

伊斯蘭曆每年的12月10日,穆斯林宰殺牲口過節,被稱為古爾邦節,該節日是為了紀念先知易卜拉欣忠實執行真主命令,向安拉獻祭自己的兒子易司馬儀基督教翻譯成以實瑪利),而後又用羊羔代替的這一事件。

巴哈伊信仰[編輯]

巴哈伊信仰先知巴哈歐拉承認亞伯拉罕以及其他亞伯拉罕諸教中的先知們的最高宗教地位[31],也聲稱是亞伯拉罕與基土拉撒拉所生後代的血統傳承者[32][33][34]。另外,巴哈歐拉也失去了一個兒子[35]。巴哈歐拉在獄中讚美他的兒子,並認為其子的死亡使得後來移除了對他的垂死的祈禱的限制;他將其與亞伯拉罕試圖犧牲其子的行為相比[36]

註釋[編輯]

  1. ^ 1.0 1.1 出生地見《創世紀第11章第28節、第24章第4-10節、《使徒行傳第7章第2節。逝世地見《創世紀第25章第7-10節。

參考文獻[編輯]

  1. ^ 創世記第12章第3節
  2. ^ 出埃及記第6章第3節、第32章第13節
  3. ^ 創世記第11章第31節
  4. ^ 創世記第11章第32節
  5. ^ 創世記第12章第1-5節
  6. ^ 創世記第12章第2節
  7. ^ 創世記第12章第6-9節
  8. ^ 創世記第12章第10節
  9. ^ 創世記第13章第11-13節
  10. ^ 創世記第12章第15-20節
  11. ^ 創世記第13章第1-9節
  12. ^ 創世記第13章第10-18節
  13. ^ 創世記第14章第1-12節
  14. ^ 創世記第14章第13-24節
  15. ^ 創世記第15章第1-5節
  16. ^ 創世記第16章第13-24節
  17. ^ 創世記第17章第1-16節
  18. ^ 創世記第17章第17-21節
  19. ^ 創世記第17章第23-27節
  20. ^ 創世記第18章第20節
  21. ^ 創世記第18章第23-33節
  22. ^ 創世記第19章第1-10節
  23. ^ 創世記第19章第1-14節
  24. ^ 創世記第19章第15-26節
  25. ^ 創世記第19章第27-29節
  26. ^ 創世記第18章第1-15節
  27. ^ 創世記第21章第1-7節
  28. ^ Encyclopedia of Islam, Ibrahim
  29. ^ 《古蘭經》2:125
  30. ^ Mecca, Martin Lings, c. 2004
  31. ^ May, Dann J. The Bahá'í Principle of Religious Unity and the Challenge of Radical Pluralism. University of North Texas, Denton, Texas: 102. December 1993 [2 January 20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25).  |contribution=被忽略 (幫助)
  32. ^ Hatcher, W.S.; Martin, J.D. The Bahá'í Faith: The Emerging Global Religion. Wilmette, IL: Bahá'í Publishing Trust. 1998. ISBN 0-87743-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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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 Flow, Christian B.; Nolan, Rachel B. Go Forth From Your Country (PDF). The Harvard Crimson. 16 November 2006 [19 September 2009].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0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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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 Taherzadeh, A. T he Death of The Purest Branch. The Revelation of Bahá'u'lláh, Volume 3: `Akka, The Early Years 1868–77. Oxford, UK: George Ronald. 1984: 204–220 [2013-01-12]. ISBN 0-85398-144-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8-05). 

外部連結[編輯]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