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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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標準,簡稱雙標,是指評論時重視行為人身份勝過證據與道理。無正當理由地針對某一種相同程度的特定行為,因實施的人不同,而導致評價褒貶不一的現象。廣義上單指行為,狹義則考慮該行為的輕重性。例如允許某一群體或個人實施某一種行為,但禁止另外一群體或個人實施相同行為。

雙重標準是一種人與人之間的偏見歧視,違反了公正平等的原則,而實行「雙重標準」的人通常不會承認這一點,甚至稱自己很公平

對於某種事態因時代、環境、行為內容等內外部條件不同,而以兩個不同的標準處理時,也可能被指責為「雙重標準」。

能夠表達「雙重標準」意思的詞句如「選擇性執法」、「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等[1];勸誡避免「雙重標準」的詞句如「正人先正己」、「以身作則」等。

常見的雙標案例[編輯]

性別[編輯]

實施雙重標準,首先要針對特定的人制定標準。例如古代中國針對女性制定了所謂「貞潔」、「順從」等標準,而這些標準並不適用於男性[2]。由於這個標準造成的影響直到今日仍未完全消除,因此針對同一種特定現象,對於男性、女性而言可能會有褒貶不一的評價[3]

  • 如對於性慾旺盛、性行為頻繁、具有高超的性技巧或擁有多個性伴侶,男性可能會被視為具有男性氣概,而女性則可能會被視為舉止放蕩、行為不端。
  • 如對於行事果敢、雷厲風行、不容置疑,男性可能會被稱為男子漢、有氣魄,而女性則可能會被稱為女強人、鐵娘子、女漢子[4]

政治[編輯]

由於維護統治、地緣政治、意識形態和戰爭等因素,歷史上各國政府大多出現了一定程度上的雙重標準,包括但不限於:隱瞞迴避本國政府所造成的負面事件而宣揚誇大其他國家或上一任政府的負面事件,打壓本國境內的分離主義勢力和異見人士而支持其他國家的類似群體等。

比如:一戰期間,德意志帝國於1916年6月關押了主張反對帝國主義戰爭的羅莎·盧森堡卡爾·李卜克內西等國內社會主義人士,但出於對俄羅斯戰爭實力影響的考慮,允許列寧等32人經德國領土回到俄羅斯。[5]:127-128

參考文獻[編輯]

  1. ^ 老學庵筆記/卷五
  2. ^ 《婚姻與家庭-家庭社會學》(91頁),著者:蔡文輝,出版:五南圖書,ISBN 978-957-11-4850-2Google圖書
  3. ^ 《社會學》(354頁),著者:宋鎮照,出版:五南圖書,ISBN 978-957-11-1420-0Google圖書
  4. ^ 女孩們,妳是所謂的「女漢子」嗎?. [2016-03-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27). 
  5. ^ James D. White. Lenin: The Practice and Theory of Revolution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英國貝辛斯托克: 帕爾格雷夫·麥克米蘭. 2001年5月11日. ISBN 978-0333721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