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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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英語:Counterterrorism)是一個國家政府軍隊、執法機構、情報機構、商業機構,用來打擊或防止恐怖主義的執行、技術、戰術戰略。通常是政府制定反恐策略,利用國家權力工具消滅恐怖分子,及其恐怖組織的聯繫網絡,使恐怖分子無法使用暴力向公民灌輸恐懼或逼迫政府做出反應。[1]如果這個恐怖主義的是以叛亂的方式存在,反恐可能會採用反叛亂的方式進行。

規劃[編輯]

史上第一個成立的反恐機構是倫敦警察廳於1883年成立的愛爾蘭特別課英語Special Irish Branch。在20世紀後期,日益增長的恐怖主義威脅使反恐力量不斷擴大,尤其是九一一事件後達到高峰,發達國家遭遇恐怖襲擊容易受到廣泛關注,但大多數恐怖主義發生在未開發國家

情報與監視[編輯]

預防與控制[編輯]

主動打擊[編輯]

人權[編輯]

執行單位[編輯]

現今許多國家都有專門的單位來處理恐怖威脅,這些反恐機構通常由情報機構或反情報機構擔任,例如巴基斯坦三軍情報局、德國聯邦憲法保衛局,但也有執法單位來負責反恐任務,例如加拿大騎警。除了各種安全機構之外,還有各種戰術部隊,其作用是直接與恐怖分子交戰,並防止恐怖襲擊。這些單位在戰術方面受過專門訓練,以隱蔽和最小的傷亡的方式執行任務。這些單位包括突擊隊、狙擊手、領犬員、防爆專家、審訊專家。在大部分國家,軍隊被作為最後的手段,因為反恐屬於非常規作戰的一環,因此通常會交由特種部隊負責。

聯邦調查局人質救援隊

警察或準軍事[編輯]

軍事[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

  1. ^ Stigall, Miller, and Donnatucci. The 2018 National Strategy for Counterterrorism: A Synoptic Overview. American University National Security Law Brief. October 7, 2019. SSRN 3466967可免費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