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斯廉屠殺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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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標11°32′58″N 104°55′04″E / 11.54944°N 104.91778°E / 11.54944; 104.91778

吐斯廉屠殺博物館
民主柬埔寨秘密警察刑訊集中營
柬埔寨王國國立博物館
S-21集中營外部照片
坐標11°32′58″N 104°55′04″E / 11.54944°N 104.91778°E / 11.54944; 104.91778
別名S-21
知名於紅色高棉過去使用的拘留、審訊和滅絕營
位置 柬埔寨金邊市萬景崗區高棉語ខណ្ឌបឹងកេងកង萬景崗3分區高棉語សង្កាត់បឹងកេងកងទី៣第113街
使用者紅色高棉
指揮官康克由
原用途中學
運行時間作為S-21機構:1975年8月,前中學建築物:1976年開始[1]
囚犯數18,145名囚犯,至少12,000-14,000[2],可能更多
死亡18,133人(來源:ECCC 案件001/01中共同檢察官的囚犯名單)
解放1979年1月,越南人民軍
著名囚犯春邁萬納
網站www.tuolsleng.gov.kh/en/

吐斯廉屠殺博物館(英語:Tuol Sleng Genocide Museum高棉語សារមន្ទីរឧក្រិដ្ឋកម្មប្រល័យពូជសាសន៍ទួលស្លែង),一譯堆屍陵堆斯陵杜斯楞,又稱波爾布特罪惡館[3],是柬埔寨首都金邊附近的一所博物館。「吐斯廉」(ទួលស្លែង,Tuol Sleng)在高棉語中意思是「有毒的樹木」或「馬錢子之山」。在紅色高棉統治時期,這裏是臭名昭著的第21號安全監獄(Security Prison 21,簡稱S-21)。

吐斯廉原為「昭博涅亞中學」(Chao Ponhea Yat High School)。[4]這所中學以柬埔寨國王博涅亞的名字命名,他是西哈努克親王的祖先。學校共有五棟建築。1975年,該學校被柬埔寨共產黨紅色高棉)改造成集中營和集體處決中心。建築物周圍佈滿帶高壓電的帶刺鐵絲網,教室被改造成狹窄的牢房和拷問所。為防止犯人逃脫,窗戶被鐵條封鎖並纏繞電線。改造後該地區被重新命名為第21號安全監獄(Security Prison 21;S-21),簡稱S-21,數字21是其在金邊南部所在地Sangkat Tuol Svay Prey的代碼。[5]

簡介[編輯]

在1975年至1979年紅色高棉執政期間,S-21至少關押過14,000名囚犯[6](也有部分人認為關押總數超過20,000人)。此處關押的都是被紅色高棉認為是最危險的犯人。當時金邊的工人普遍知道審訊中心的存在,但對其內部一無所知,稱之為「進去了就出不來的地方」。只有12個人帶到此地審訊而免於被處死。[6]

自我屠殺[編輯]

集中營的犯人從柬埔寨全國選送而來,雖然說前期的犯人是高棉共和國時期的政府官員、軍人及學者、醫生、教師、僧侶等,但後期的大屠殺犯人卻主要是紅色高棉政權的黨員、士兵甚至一些高級官員,如外務部副部長溫威、新聞部長符寧等,罪名通常是叛國或通敵。犯人及其親屬通常是一起接受審問,然後被帶往瓊邑克殺戮場加以殺害。

因而S-21中的大部分受害者是柬埔寨人,但也有來自其他國家的受害者,其中包括488名越南人、31名泰國人、1名老撾人、1名阿拉伯人、1名英國人、4名法國人、2名美國人、1名加拿大人、1名新西蘭人、2名澳洲人、1名印尼人,許多印度人和巴基斯坦人也關押在這裏。1975年5月,紅色高棉將大部分外國人驅逐出境,留在柬埔寨的少數外國人被視為危險分子。

1979年初,在越南人民軍迫近金邊的前夕,S-21的負責人康克由奉命處決監獄中所有活着的犯人;但仍有7名犯人倖免於難,被越南人民軍解救。隨後,越南將集中營的存在公之於眾。對此,柬共總書記波爾布特聲稱吐斯廉只不過是「越南人的展覽品」。[7]許多檔案在民柬軍隊撤離金邊的時候來不及銷毀,現存S-21的檔案卷宗共有4,000份,包括了數千份打印和手寫的認罪書。[6]

1980年,吐斯廉作為紅色高棉大屠殺博物館而重新開放,用於紀念在紅色高棉政權殘暴統治下遭受迫害的人。該紀念館目前對公眾開放,平均每天接受500次訪問[8]

歷史[編輯]

集中營的生活[編輯]

部分集中營受害者的檔案照

在S-21集中營的生活是極端血腥恐怖的。犯人到達集中營後,先要照像存檔,之後要脫掉身上所有衣物進行全身檢查,去除可能引起自殺的物品,然後他們被帶往牢房。關押在較小牢房的犯人被銬在牆上,而關押在較大牢房的犯人則是所有人被銬在一根大長鐵條上。犯人必須睡在冰冷的地面,沒有被褥,連睡覺時也是被銬着的。

集中營的紀律非常嚴格,犯人稍有違反就會遭到毒打,犯人的每個行動都必須得到守衛的批准。在集中營中,犯人的健康也無法得到保障,他們極易感染皮膚病、虱或其他疾病。犯人基本不會得到任何治療,因為集中營的醫生並不會為病人治病,他們的任務是讓犯人能夠繼續接受審問。[8]

酷刑和屠殺[編輯]

用遇難者頭骨製作成的柬埔寨國家地圖

大部分進入集中營的犯人可以在營內待兩到三個月,不過一些級別較高的紅色高棉幹部可能會待得更久一些。犯人進入集中營兩三天後,就會被帶走接受審問。[4]審問過程中犯人會遭到毆打、電擊、熱烙或懸吊等各種各樣的酷刑折磨,某些犯人會被刀子砍傷或是用塑膠袋悶住頭部,或是指甲被拔掉後在傷口上倒酒精、將頭壓入水中以及坐水凳等等。而女性犯人有時則會遭到審問者的強姦,不過性侵害違反紅色高棉的規定。若是審問者被發現對犯人進行性侵害,將會被處決;[4]例如S-21的高級獄警農輝(Nun Huy)就於1978年因涉嫌性侵害而處決。[9]儘管會有很多犯人因不能忍受酷刑的折磨而死亡,但紅色高棉並不鼓勵過快的殺死犯人,因為紅色高棉需要他們招供同黨。另外,集中營中的醫療中心也利用放血的方式殺死了至少100名犯人。[10]

S-21集中營中執行酷刑的工具及描述酷刑的油畫

在審問中,犯人首先要供認自己的身份以及家庭背景。如果是紅色高棉的黨員,則必須要說明他們參加革命的時間以及在黨內的職務。接着犯人要按照時間順序招認自己的叛國通敵行為,例如給美國中情局做間諜、當越南人的走狗、暗中反對黨中央,甚至是非禮幼女。最後犯人要供認出一份名單,用來指認同樣具有叛國行為的朋友、同事或是熟人。有些名單上的人名甚至多達上百個,而名單上的人通常會被抓進集中營接受審問。[4]

審問過後,犯人及他們的家屬會被帶往瓊邑克滅絕中心加以殺害。該中心位於金邊市中心15公里遠,在那裏他們被紅色高棉的士兵用棍棒、鋤頭十字鎬圓鍬鐮刀彎刀等或其他農具殘忍的殺害。孩子通常被拉住雙腳,頭部撞到樹上摔死。曾在集中營關押過的15000名的犯人中,僅有7人倖免於難。1979年,越南人民軍進攻柬埔寨,直撲金邊。波爾布特鑑於這種狀況,要求集中營內赤柬人員儘快處決這7人。處決日期定於該年1月7日下午2時,但在當日上午8時,越軍士兵已攻入金邊,這7人重獲自由。7人當中有一位名叫凡納的畫家,由於他長期被關押在集中營,所以非常熟悉集中營內的生活。他重獲自由後,畫了不少赤柬工作人員如何折磨囚犯的油畫,並將這批油畫送回博物館展覽。[8]

集中營工作人員[編輯]

S-21集中營直屬於柬共中央和國防部的S-21辦公室管轄,由紅色高棉軍事最高負責人宋成一手建立,並委任康克由擔任S-21集中營監獄長。

該集中營有1,720工作人員,其中約300人是官員、內部勞力和審問員,其餘的1,400人是一般工作人員。其中部分看守是從犯人家庭的孩子中甄選出來,經過嚴格的訓練和洗腦後,成為了殘忍的衛兵。[8]

康克由,別名杜同志(Duch),S-21監獄長。出生在磅同省,先前是一名數學教師,是紅色高棉一號領導人波爾布特的貼身工作人員。[8]2009年,由聯合國與柬埔寨共同組建的柬埔寨法院特別法庭開庭,康克由被控犯有反人類罪戰爭罪、酷刑和謀殺罪。他承認自己的罪行並表示懺悔。2010年7月26日,特別法庭作出判決,以戰爭罪和反人類罪處以其35年有期徒刑。由於康克由已經被柬埔寨政府關押5年,所以僅執行30年。2010年3月,康克由律師向法院提起上訴,請求將他立即釋放。2012年2月3日,柬埔寨法院特別法庭駁回了其上訴,並將原判35年的監禁改為無期徒刑。2020年9月2日,康克由在金邊柬蘇友誼醫院去世。[11]

金瓦(Khim Vat),別名霍同志(Ho),康克由的副手,任S-21副監獄長。原為紅色高棉士兵。1978年與曼奈一起參與審訊犯人,被形容為「令人恐懼的人」。1979年越南入侵後失蹤。[9]

奔同志(Peng),真名不詳,康克由的副手,任S-21警衛隊長,位居監獄領導層中的第三。原為紅色高棉士兵,與金瓦是戰友。倖存者萬納將他形容為「一個年輕的屠夫」,「從來不敢直視他的眼睛」。他在1978年被調離S-21,由亨輝接任,隨後可能在1980年代死於柬埔寨西南部。[9]

亨輝(Him Huy),別名輝兄弟(Huy),1978年接替「奔同志」任警衛隊長,並負責瓊邑克刑場的處決工作。[9]

曼奈(Mam Nay),別名贊同志(Chan),地位居於康克由二位副手之下,任S-21審訊小組組長。1975年與康克由一起被調來S-21任職,直至1979年越南入侵為止。[9]

當辛賢(Tang Sin Hean),別名本同志(Pon),曼奈的副手,為S-21審訊員。內戰時期他是康克由的部下。1975年與康克由一起被調來S-21任職。他曾參與過對凱密奈沙朗符寧狄奧爾(Tiv Ol)、蒲才(Phouk Chhay)的審訊。[9]

索提(Suos Thi):S-21的檔案保管員,1977年至1978年任職。[9]

著名囚犯[編輯]

  • 農筍:農業部長,1976年處決。
  • 凱密:駐華大使,1976年處決。
  • 奈沙朗:東北大區書記,1976年處決。
  • 符寧:信息部長,1977年處決。
  • 篤澎:工程部長,1977年處決。
  • 貴敦:商務部長,1977年處決。
  • 狄奧爾:共產主義運動家、柬中友好協會領袖之一,1977年處決。
  • 蒲才:共產主義運動家、柬中友好協會領袖之一,1977年處決。
  • 周成:外交官,西哈努克的親信,1977年處決。
  • 溫威:經濟部長,1978年處決。
  • 朱傑:西部大區書記,1978年處決。
  • 約翰·德維斯特:英國人,通島「狐狸精」號事件當事人之一,約1978年處決。
  • 克里·哈米爾(Kerry Hamill):新西蘭人,通島「狐狸精」號事件當事人之一,約1978年處決。
  • 米高·S·狄茨(Michael S. Deeds):美國人,1978年駕船途經柬埔寨海域時被捕,1979年越南入侵前夕被處決。
  • 春邁:倖存者,1977年被捕,1979年越南入侵前夕逃脫。
  • 萬納:倖存者,1978年被捕,1979年被入侵的越南軍隊解救。
  • 布孟英語Bou Meng:倖存者,1976年被捕,1979年越南入侵前夕逃脫。

資料[編輯]

圖片檔案[編輯]

紅色高棉要求集中營對每個犯人的檔案予以詳細歸檔,犯人的照片及照片的底片在1979年至1980年與檔案分離,大部分犯人的姓名已不可考。今日照片相關資料在吐斯廉屠殺博物館和美國紐約州伊薩卡康奈爾大學展出。

記錄影片[編輯]

S-21:紅色高棉殺人機器》是2003年由潘禮德導演的一部紀錄片

導演潘禮德於1964年出生在柬埔寨首都金邊,11歲時失去了家庭。1975年,他遭到紅色高棉當局逮捕,在勞改營被關押四年後,於1979年逃往泰國。2003年,他訪問了位於金邊的S-21集中營。

影片主角是兩位S-21集中營的倖存者、12名前紅色高棉戰士、衛兵、拷問者、醫生和一位攝影師,主要記述了對於倖存者和獄卒們的不同感覺。對於倖存者們,試圖理解在S-21集中營究竟發生了什麼以試圖警示後人。而對於獄卒們,也不能逃離他們一手創建的恐怖殺戮。

反對聲音[編輯]

至今,仍然有相當一部分柬埔寨人深信,著名的金邊「殺人場」和S-21「集中營」是不存在的,或者紅色高棉殺死的人數遠遠被誇大了,這都是越南人為了轉移柬埔寨人視線編造出來的,目的是使侵略戰爭顯得具有「正義性」。[12]

相關條目[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ECCC. Case 001/01. 
  2. ^ How two men survived a prison where 12,000 were killed. BBC News. 2015-06-11 [2022-05-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5-25) (英國英語). 
  3. ^ 越南志愿军的功勋载入柬埔寨史册. 越通社. 2019-06-11 [2022-03-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0). 
  4. ^ 4.0 4.1 4.2 4.3 A History of Democratic Kampuchea (1975–1979). Documentation Center of Cambodia. : 74 [2010-09-03]. ISBN 99950-60-04-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12). 
  5. ^ “民主柬埔寨”历史(1975-1979) (PDF). [2019-05-28].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9-05-28). 
  6. ^ 6.0 6.1 6.2 Chandler, David P. A history of Cambodia 4th. Westview Press. 2008: 265-266. ISBN 0813343631. 
  7. ^ "Day of Reckoning" by Nate Thayer, in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October 1997)
  8. ^ 8.0 8.1 8.2 8.3 8.4 鳳凰資訊. 审判红色高棉:康克由和他的集中营. 2009年2月19日 [2011年1月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年8月22日) (中文(簡體)). 
  9. ^ 9.0 9.1 9.2 9.3 9.4 9.5 9.6 David Chandler. Voices from S-21: Terror and History in Pol Pot's Secret Prison.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9: 23-25 [2019-05-24]. ISBN 0-520-22005-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12). 
  10. ^ Ferrie, Jared. Khmer Rouge executioner found guilty, but Cambodians say sentence too light.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 2010-07-26 [2010-07-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08). 
  11. ^ 搜狐新聞. 柬红色高棉领导康克领刑35年 其他高层年底开审. 青年參考. 2010年7月30日 [2011年1月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年7月12日) (中文(簡體)). 
  12. ^ 朱諾. 柬埔寨的“仇越”魔咒. 美國之聲. 2016-09-12 [2023-06-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06).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