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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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文物保護單位,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省文物局提出,經海南省政府批准,上報國務院備案,正式對外公佈並豎立標誌的海南省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第一批:1994年11月2日公佈,共42處,包括:[1]
    • 革命舊址及革命紀念建築物:11處
    • 古建築:15處
    • 摩崖題記、碑刻:2處
    • 古遺址:5處
    • 古墓葬:5處
    • 近現代重要建築和遺址:4處
  • 第二批:2009年5月8日公佈,共66處,包括:[2]
    • 古遺址:20處
    • 古墓葬:7處
    • 古建築:23處
    • 石刻:4處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13處
  • 第三批:2015年11月24日公佈,共108處,包括:[3]
    • 古遺址:15處
    • 古墓葬:19處
    • 古建築:36處
    • 石窟寺及石刻:4處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27處
    • 其他:7處
  • 第四批:2020年1月8日公佈,共30處,包括:[4]
    • 古遺址:5處
    • 古墓葬:2處
    • 古建築:12處
    • 石窟寺及石刻:1處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10處

列表[編輯]

此表列舉了各市、區、縣的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分佈情況,包括部分後來成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


海口市[編輯]

龍華區[編輯]

秀英區[編輯]

瓊山區[編輯]

美蘭區[編輯]


三亞市[編輯]


三沙市[編輯]


儋州市[編輯]


省直轄縣級行政區[編輯]

五指山市[編輯]

瓊海市[編輯]

文昌市[編輯]

萬寧市[編輯]

東方市[編輯]

澄邁縣[編輯]

定安縣[編輯]

屯昌縣[編輯]

臨高縣[編輯]

白沙黎族自治縣[編輯]

昌江黎族自治縣[編輯]

樂東黎族自治縣[編輯]

陵水黎族自治縣[編輯]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編輯]

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編輯]


註釋及參考資料[編輯]

  1. ^ 海南省政府公布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海南史志網. [2009-1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07). 
  2. ^ 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海南省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琼府〔2009〕42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09-05-08 [2009-1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08). 
  3. ^ 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5-11-24 [2021-01-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01). 
  4. ^ 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琼府函〔2020〕5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0-01-10 [2021-01-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07). 

相關條目[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