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蘇丹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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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蘇丹內戰
日期1955年8月16日—1972年3月27日[10]
地點
結果 簽訂亞的斯亞貝巴協定
南部地區獲得極有限的自治
參戰方
英埃蘇丹
(至1956年)
蘇丹 蘇丹共和國政府軍
蘇丹 蘇丹民主共和國政府軍
戰鬥支援:
 烏干達
(於烏干達領土範圍內的的聯合行動, 1965–69)[1]
利比亞 阿拉伯利比亞共和國
(至少於1970內的軍事干涉)[2]
非戰鬥支援:
 埃及[2]
 蘇聯[3]
南蘇丹解放運動
阿扎尼亞解放陣線 (Azania Liberation Front)
安亞尼亞 (Anyanya)
赤道軍團 (Equatorial Corps)
 以色列 (從1969年)[4][5][6]
支持:
 埃塞俄比亞帝國[7][8]
 烏干達 (約1970年)[7][5]
剛果民主共和國 剛果共和國 (利奧波德維爾)[9]
 肯雅[7]
指揮官與領導者
蘇丹 伊斯梅爾·阿扎里
蘇丹 加法爾·尼邁里
約瑟夫·拉古 (Joseph Lagu)
高登·摩塔·麥恩 (Gordon Muortat Mayen)
兵力
 蘇丹政府軍:12,000[11] 安亞尼亞:~7,500[11]
傷亡與損失
50萬(死亡)

第一次蘇丹內戰發生於1955年至1972年。這場戰爭主要地點是蘇丹南部(南蘇丹地區),是北蘇丹南蘇丹之間的軍事衝突,大約有50萬名南蘇丹人民死亡,其中以平民居多,以及數萬人被迫離開家園。

第一次蘇丹內戰(也稱為Anyanya叛亂或Ananya I,以叛亂者的名字命名,馬迪語中的一個術語,意思是「蛇毒」)是1955年至1972年北部地區之間的衝突 蘇丹和蘇丹南部地區要求代表權和更多的區域自治。在將近17年的時間裏,有50萬人喪生,戰爭分為四個主要階段:最初的游擊戰、安亞尼亞叛亂的產生、政府內部的政治紛爭和南蘇丹解放運動的建立。

雖然和平協議結束了1972年第一次蘇丹內戰的戰鬥,但未能完全消除緊張局勢,僅解決了南蘇丹提出的部分問題。 最初綏靖政策的破裂後來導致在1983年至2005年持續的第二次蘇丹內戰期間重新點燃南北衝突。

背景[編輯]

殖民時代[編輯]

直到1956年,英國政府與埃及政府合作(根據共管管理安排)將蘇丹南部和蘇丹北部作為國際主權下的獨立區域進行管理。當時,在北方精英的政治壓力下,這兩個地區被合併為一個行政區域。此時的蘇丹全境(包括今天的南蘇丹)被稱為英埃蘇丹。

該法案是在沒有與少數南方領導人協商的情況下採取的,他們擔心被殖民政治結構中的北方精英的政治權力所吞沒。此外,英國殖民政府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偏袒北方精英,在向獨立過渡期間授予他們大部分政治權力。這一點令南方感到不安,他們擔心在未來建立的新國家的權力架構中被邊緣化。

1956年脫離殖民統治獨立後,在後殖民重建時期,南蘇丹的種族和國內緊張局勢進一步升級。國家對政治不平等、經濟發展和機構不足的擔憂仍然不為國際社會所知,但卻在蘇丹國內肆虐。 此外,北方政府以民主發展的內部動盪為幌子,對南方少數民族實施歧視性暴力,從而取代了政府間發展組織(IGAD)的管轄權。

現代蘇丹[編輯]

北方[編輯]

在內戰爆發之前,蘇丹北部的精英們對導致內戰爆發的原因有兩種堅定不移的解釋。主流觀點將這種敵對行動歸因於南方對英國殖民政府不滿的殘餘或者種族衝突(北蘇丹人屬於白人人種,南蘇丹人屬於黑人人種),而其他人則認為這是南方叛亂分子挑戰其執政政府的企圖。因此傳統的北方精英並不承認不滿情緒和叛亂的上升是由於他們自己的統治造成的。 相反,統治階級嚴格地將衝突的持續與南方基督教與現代性融合的合理化聯繫起來。

南方[編輯]

相反,南方民眾認為內戰的出現是不可避免的。 隨着蘇丹地區的解放,南方精英在政治領域和既定政府中無能為力。 由於他們在喀土穆政府中的影響力和支持微乎其微,南方的民意代表無法解決針對他們民眾的不公正問題。 他們不僅作為少數民族受到嚴重的敵意,而且作為國家內的宗教少數群體而被邊緣化和敵視。自英國殖民統治建立以來,南蘇丹人被引入並融入了西方思想的原則。 儘管他們所在地區沒有政治平等和工業化等顯着進步,但他們通過將基督教和西方理想中的概念融合到自己的文化中來解釋它們。 因此,除了他們在政治上的代表性有限之外,北方政府的脅迫和取得進步的文化限制是導致戰爭猛烈攻擊的關鍵因素。

蘇丹的南北差異是衝突的主要因素,北方人口大多數是阿拉伯人,屬於白人,信仰為伊斯蘭教,南方人口主要為黑人,信仰是基督教為主,多神教、靈異信仰等地方宗教為輔。蘇丹北方人口將南方人口視為異教徒,有些激進伊斯蘭主義者希望強迫南方改變信仰或者將南方異教徒驅逐,而南方的人口將北方視為入侵者和異族統治者,希望擺脫他們的控制獲得獨立自主。


1972年,作戰雙方在埃塞俄比亞首都亞的斯亞貝巴簽訂《亞的斯亞貝巴協定英語Addis Ababa Agreement (1972)》,衝突結束。南蘇丹成立自治區,但是協定並未消解雙方的緊張關係,最終又導致第二次蘇丹內戰

參考文獻[編輯]

  1. ^ Poggo, S. First Sudanese Civil War: Africans, Arabs, and Israelis in the Southern Sudan 1955-1972, p. 151. S.l.: Palgrave Macmillan, 2016.
  2. ^ 2.0 2.1 Poggo, S. First Sudanese Civil War: Africans, Arabs, and Israelis in the Southern Sudan 1955-1972, p. 166. S.l.: Palgrave Macmillan, 2016.
  3. ^ OBallance 1977,第119-120頁.
  4. ^ Martell (2018),第79–82頁.
  5. ^ 5.0 5.1 Johnson, Douglas. The Root Causes of Sudan's Civil Wars: Peace Or Truce. Boydell & Brewer Ltd. 2011: 36–37. ISBN 978-1847010292. 
  6. ^ Leach, Justin. War and Politics in Sudan: Cultural Identities and the Challenges of the Peace Process. I.B.Tauris. 2012: 178. ISBN 978-1780762272. 
  7. ^ 7.0 7.1 7.2 Martell (2018),第89頁.
  8. ^ Acig.org. Sudan, Civil War since 1955. [2021-01-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16). 
  9. ^ Poggo, S. First Sudanese Civil War: Africans, Arabs, and Israelis in the Southern Sudan 1955-1972, p. 158. S.l.: Palgrave Macmillan, 2016.
  10. ^ John Pike. Sudan Civil War. Globalsecurity.org. [6 December 20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11). 
  11. ^ 11.0 11.1 存档副本. [2011-01-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