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蘭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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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蘭共和國
Commonwealth of England
1649年-1653年
1659年-1660年
1649年—1653年的英格蘭共和國
1649年—1653年的英格蘭共和國
1653年—1660年的英格蘭共和國
1653年—1660年的英格蘭共和國
首都倫敦
政府委員會制
共和制
個人獨裁
立法機構殘餘國會
歷史 
• 建立
1649年5月19日
• 《政府約法
1653年12月16日
1659年5月25日
• 《布雷達宣言
1660年4月4日
前身
繼承
英格蘭王國
愛爾蘭王國
護國公時期
護國公時期
英格蘭王國
愛爾蘭王國
蘇格蘭王國

英格蘭共和國(英語:Commonwealth of England),另譯英格蘭聯邦。是一個曾存在於1649年-1660年間的政體,分別於1649年起統治英格蘭、1652年起統治愛爾蘭,1653年起統治蘇格蘭。領土曾囊括今英國愛爾蘭西印度群島紐芬蘭與北美東岸地區。

奧利弗·克倫威爾指揮的圓顱黨第二次英格蘭內戰勝利後,處決英皇查理一世並建立由國務會議統治的共和國。1652年與1653年,克倫威爾分別征服蘇格蘭愛爾蘭,在造成當地民眾大量死亡下成功統一英倫三島。1653年,克倫威爾解散長時間未輪替的長期議會。並在政府約法中被任命為終身就任的「英格蘭、蘇格蘭、愛爾蘭聯邦」護國公

護國公時期的英格蘭致力於解決政治的混亂,建立一個穩定的政體。同時發動數場對外戰爭,包括與荷蘭因商業問題導致第一次英荷戰爭、與西班牙因殖民地導致的英西戰爭。克倫威爾於1657年與法王路易十四簽訂盟約,英格蘭派遣部隊至低地地區供法國元帥蒂雷納子爵指揮。在法國贏得沙丘戰役後,英格蘭因盟約獲得西屬敦刻爾克

1658年克倫威爾去世後,他的兒子理查無力掌控局勢,英格蘭議會被解散。保王黨人迎回斯圖亞特王朝查理二世即位為英皇。

歷史[編輯]

1649年奧立佛·克倫威爾將反對自己的議會議員全部罷黜,只留下聽命的議員,人稱殘缺議會,1月30日,英格蘭國王查理一世處斬;5月19日,殘缺議會宣稱成立英格蘭共和國。1660年斯圖亞特王朝復辟,英格蘭、愛爾蘭和蘇格蘭恢復君主制,英格蘭共和國宣告滅亡。

參考資料[編輯]

參見[編輯]

前任:
斯圖亞特王朝
英格蘭共和國
1649年-1653年
繼任:
護國公時期
前任:
護國公時期
英格蘭共和國
1659年-1660年
繼任:
斯圖亞特王朝復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