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董仲舒畫像

董仲舒(前179年—前104年),廣川[a],是西漢著名的教育家、思想家和政治家。於景帝年間任為博士武帝年間任江都國相等職位。提出了三綱五常天人感應等學說,春秋決獄等制度;並向漢武帝進言尊崇儒術,為儒家思想大一統帝國時期紮根立足打下了基礎。

生平[編輯]

位於河北省棗強縣董仲舒石像

早年用功讀書,「三年不窺園」[3][4],以研讀《公羊春秋》出名[5][6],與胡母生齊名,景帝時曾任公羊博士,武帝時任江都王劉非相和膠西王劉端相。漢武帝舉「賢良文學」之士,他對策建議「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主張更化善治,「罷黜百家,表章六經」[7],「前德而後刑」,《漢書》中武帝未置可否,但孝文帝本好刑名之言,及至孝景,不任儒者[8]的情況有很大的改善,使儒學成為中華文化的社會基礎,影響長達二千多年。

董仲舒的弟子很多,他講學的方法是「下帷講誦」,講課時用幕布圍起來,只教高才生,一般學生則由高才生去教,因此很多董派弟子根本沒見過董仲舒本人[9][10]。他的弟子有出色的,褚大為梁相,嬴公為諫大夫,呂步舒為丞相長史。

董仲舒居家寫《災異記》,當時遼東高廟發生了火災,主父偃把書上奏給了漢武帝。漢武帝讓學者討論,以為該書譏諷朝政。董仲舒的學生呂步舒當時也在場,他不知這是老師的作品,批評此書是「大愚!」[11]。結果,董仲舒被判死罪。後來被漢武帝赦免[12]。被廢為中大夫。以後董仲舒再也不敢宣傳「陰陽災異」了,晚年「居家以修學著書為事」。

董仲舒其學以儒家思想為中心,建議以「弱枝」或「小末」的方式嚴禁王侯大臣擅權,雜以陰陽五行說和法家三綱五常說,形成了大一統儒學的基礎。又提出天人感應說,試圖將自然現象與人文社會聯繫在一起,以此來制衡君主的權力。流行於漢代的讖緯學就是繼承了董仲舒的感應、災異之說[13]

董仲舒還提出了「春秋決獄」理論,即以史書(同時也是儒家經典的)《春秋》為基礎,「論心定罪」,決定量刑。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刑罰,減輕了法律原先的死板性所帶來的弊端[14]。他引退後,廷尉張湯還時常前往他家中請教[15]。此外董仲舒還提出限田[16]、減少稅收和徭役[17]

董仲舒去世後葬於西安和平門內下馬陵

著作[編輯]

董仲舒有一百多篇文章、詞賦傳世,除了《天人三策》、《士不遇賦》之外大多散佚。《隋書•經籍志》所著錄《春秋繁露》據說是董仲舒作品,這個說法暫時為學界所接受;由於該書內容雜蕪不純,無法完全證實是董氏之主張。宋代程大昌演繁露》與近代仍有一派學者[18]認為《春秋繁露》是偽書

評價[編輯]

  • 皮錫瑞稱:「董子傳《公羊》,《春秋繁露》所載,皆言經義,且皆與《公羊傳》合。是董子之於經學,尤為專門名家。」
  • 《漢書》:董仲舒有王佐之材,雖伊、呂亡以加,管、晏之屬,伯者之佐,殆不及也。[19]

註釋[編輯]

  1. ^ 董仲舒被確定為當時廣川所出,然而因歷代地理變遷原因,當時所指的廣川對應的現代中國行政區劃在學界內有疑義。周桂鈿先生曾指出廣川為現在的河北省景縣地界,後學者多跟從此說。[1]學界另有棗強一說,清代刊印《畿輔通志》內考據認為棗強於董仲舒出生時未有設置,後廣川被併入景州,與棗強徹底分離。[2]

腳註[編輯]

  1. ^ 見周桂鈿:《董學探微》,p.23-33
  2. ^ 《畿輔通志》卷一百六十一·景州志:「夫德州之曰廣川以晉武時改廣川為長河移屬平原故也棗強之曰廣川以漢景時分廣川為棗強後復並棗強入廣川故也景州之曰廣川以廣川耒屬故也其實董子所生之董家莊在漢為廣川縣地時未置棗強亦不屬蓨故太史公直書曰廣川人後代既以廣川割屬景州則廟食者自在此不在彼矣」
  3. ^ 史記·卷一百二十一·儒林列傳·第六十一》:蓋三年董仲舒不觀於舍園,其精如此。
  4. ^ 漢書·卷五十六·董仲舒傳·第二十六》:「蓋三年不窺園,其精如此。 」
  5. ^ 《漢書·卷五十六·董仲舒傳·第二十六》:少治《春秋》,孝景時為博士。
  6. ^ 《史記·太史公自序》說:「故漢興於五世間,唯董仲舒名為明於《春秋》,其傳《公羊氏》也。」
  7. ^ 班固《漢書武帝紀贊》
  8. ^ 《史記》外戚世家
  9. ^ 《漢書·卷五十六·董仲舒傳·第二十六》:下幃講誦,弟子傳以久次相授業,或莫見其面。
  10. ^ 《史記·卷一百二十一·儒林列傳·第六十一》:下帷講誦,弟子傳以久次相受業,或莫見其面。
  11. ^ 《漢書·卷五十六·董仲舒傳·第二十六》:「上召視諸儒,仲舒弟子呂步舒不知其師書,以為大愚。」
  12. ^ 《漢書·楚元王傳》載劉向說:「董仲舒……以老病免歸。漢有所欲興,常有詔問。」
  13. ^ 東漢王充《論衡》
  14. ^ 中国法制史案例分析—汉朝专题. 知乎專欄. [2023-11-08] (中文). 
  15. ^ 漢書·卷五十六·董仲舒傳·第二十六》:「 仲舒在家, 朝廷如有大議, 使使者及廷尉張湯就其家而問之, 其對皆有明灋。 」
  16. ^ 董仲舒“限民名田”思想探析. [2021-01-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09). 
  17. ^ 中国税史 作者:蔡昌. 
  18. ^ 桐城派餘緒
  19. ^ 《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第二十六》. 國學導航網. 2014-05-09 [2014-05-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03). 

參考文獻[編輯]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閱讀此作者作品維基共享資源閱覽影像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史記/卷121》,出自司馬遷史記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漢書·卷056》,出自班固漢書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