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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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德國的信義宗輔祭

輔祭,又稱聖壇侍從聖壇司事司事,在彌撒、聖禮、聖餐、早禱、晚禱等崇拜禮儀中,協助主禮的司鐸、司祭、主教牧師舉行聖祭,使禮儀更莊重、流暢,同時幫助其他信友投入禮儀中。天主教會聖公宗信義宗、部分歸正宗循道宗等西方教會,與東正教會東方正統教會等東方教會均設有輔祭。

概要[編輯]

一位提着吊爐的羅馬天主教輔祭/修士

輔祭的起源與初期教會的「協祭」(Sub-deacons )有關,是指執事(Deacons)(會吏/六品)以下的輔助聖職,一般由修士擔任。現今的輔祭職則已自成一家,祭台服務員(Altar servers)分為輔祭員(Acolytes)與祭台服務員(Altar servers)兩類,但中文慣常把輔祭員及祭台服務員統稱為「輔祭」。

輔祭員(Acolytes)須經為由教區主教降福派遣,並只授予成年男性,可輔助進行聖餐禮,可分送已被祝聖的聖餐餅酒及清理祭器。

祭台服務員則多由堂區(牧區)青年會眾組成,在正式任命的輔祭員(Acolytes)缺席時服務祭台、協助主祭和執事。[1]

教會傳統一般認為,輔祭一職是延續耶穌五餅二魚奇跡(若望福音約翰福音 6:5-13)中主動獻出自己的食物的小孩,那種無私地奉獻自己僅有的來成就上主大事的精神,用最簡單、最卑微的工作,彰顯上主偉大神聖奧跡聖餐祭宴的光榮。

於彌撒中的職責[編輯]

  • 進堂式:彌撒開始時輔祭持已燃香香爐(如有奉香禮)、遊行十字架和蠟燭(於十字架兩旁)進堂。[2]
  • 當主祭不在祭台,並需伸開雙手祈禱時,輔祭需為主禮拿禮儀書或麥克風。[3]
  • 宣讀福音:在福音前歡呼時,輔祭需持香爐給主祭添加乳香並祝福(如有奉香禮),之後由輔祭持香爐及蠟燭前導,主祭/執事恭捧《福音書》並步向讀經台。[4]
  • 奉獻:輔祭協助將聖體布(九摺布)、聖血布、聖爵、聖蓋和《彌撒經書》放置於祭台上。[5]輔祭協助主祭接受信友的禮品,把感恩聖祭用的餅、酒,呈給主祭,由主祭把餅、酒放於祭台上;其他禮品則放於另一適宜的地方。[6]輔祭呈上酒及水讓主祭/執事將酒與少許的水注入聖爵。[7]若行奉香禮,輔祭需持香爐給主祭添加乳香並祝福,主祭向祭品、十字架及祭台奉香後,輔祭/執事先向主祭奉香,再向會眾奉香。[8]輔祭亦需倒水讓主祭洗手。[9]
  • 成聖體聖血:於即將祝聖聖體聖血前,輔祭可斟酌情形搖鈴提示信友。另外,輔祭於主祭向會眾顯示聖體聖血時搖鈴(依照各地習俗)。若行奉香禮,在主祭祝聖聖體聖血後,向會眾顯示時,由輔祭向聖體聖血奉香。[10]
  • 分送聖體聖血時:當分送聖體聖血時,輔祭可拿聖體碟協助教友領聖體聖血。[11]
  • 分送聖體聖血後:主祭在祭台清理祭器後,由輔祭送至祭器桌。[12]
  • 禮成式:主祭親吻祭台致敬之後,與輔祭一起向祭台行深鞠躬禮後退席。[13]輔祭可於退席時持遊行十字架和蠟燭(於十字架兩旁)。
  • 在主教彌撒中,兩位輔祭需分別穿上Vimpa英語Vimpa協助主教拿權杖和主教冠,並於適當時候給主教。

女性輔祭[編輯]

天主教在傳統上禁止女性輔祭。1983年《天主教法典》開始允許女性輔祭,但須經教區主教許可。

參見[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羅馬彌撒經書總論, 第100條 (PDF). 天主教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 [2019-01-0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8-09-01). 
  2. ^ 羅馬彌撒經書總論, 第120條 (PDF). 天主教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 [2019-01-0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8-09-01). 
  3. ^ Catholic Bishops' Conference of England & Wales, Celebrating the Mass: A Pastoral Introduction (Catholic Truth Society 2005), p. 19 (PDF). liturgyoffice.org.uk. [2019-01-0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11-26). 
  4. ^ 羅馬彌撒經書總論, 第133、175條 (PDF). 天主教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 [2019-01-0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8-09-01). 
  5. ^ 羅馬彌撒經書總論, 第139條 (PDF). 天主教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 [2019-01-0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8-09-01). 
  6. ^ 羅馬彌撒經書總論, 第73、140條 (PDF). 天主教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 [2019-01-0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8-09-01). 
  7. ^ 羅馬彌撒經書總論, 第142、178條 (PDF). 天主教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 [2019-01-0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8-09-01). 
  8. ^ 羅馬彌撒經書總論, 第144、178條 (PDF). 天主教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 [2019-01-0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8-09-01). 
  9. ^ 羅馬彌撒經書總論, 第145條 (PDF). 天主教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 [2019-01-0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8-09-01). 
  10. ^ 羅馬彌撒經書總論, 第150條 (PDF). 天主教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 [2019-01-0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8-09-01). 
  11. ^ Altar Boy Handbook of Holy Trinity Catholic Church, Gainesville, Virginia (2009), p. 16 (PDF). holytrinityparish.net. [2019-01-0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9-11-01). 
  12. ^ 羅馬彌撒經書總論, 第163條 (PDF). 天主教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 [2019-01-0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8-09-01). 
  13. ^ 羅馬彌撒經書總論, 第169條 (PDF). 天主教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 [2019-01-0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8-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