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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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飛的示意圖

重飛(Go-Around 亦稱 Missed Approach)指的是飛機降落到即將觸地着陸前,將機首拉起重新起飛的動作。而飛機有觸地再重飛者稱為「觸地重飛」(Touch and Go),通常是訓練飛行及特技飛行所使用。儀表進近時所指重飛點位即為重飛點 (Missed Approach Point, MAPt)。[1]

重飛的時機[編輯]

有下列情形時,機師會放棄降落而執行重飛:

  • 能見度低於可着陸的最低標準。
  • 側風逆風過大時。
  • 與前方降落或起飛的飛機間隔不足時。
  • 跑道上有其他飛機或是障礙物。
  • 塔台航管的指示。
  • 風切變
  • 機師認為現階段無法將航機安全降落時。(例如突如其來的系統失效,未清楚起落架是否已落下並鎖緊。)

重飛的程序[編輯]

  1. 將發動機功率調整至TO/GA(起飛/重飛)檔位。
  2. 飛機爬升並加速。
  3. 收起襟翼
  4. 檢查爬升速率。
  5. 收起起落架(若為可收起的機型)。
  6. 飛至航管所指定的高度。
  7. 以無線電聯絡航管報告重飛,在指定的空域待命以再度取得航管頒發進場降落許可。 *遇上某程度的風切變時,起落架是可以不需立即收起,以免收起時因空氣阻力改變對航機爬升產生影響。只要確保航速沒有超越該機型放下起落架時的速度,一般不會對航機結構有影響。

重飛安全與風險[編輯]

復飛率平均為每 1,000 次進場約有 1-3 次的重飛比率。[2]

重飛夾帶的風險:

  • 無效的重飛啟動會導致飛機失控(LOC)。

註釋[編輯]

  1. ^ Wragg, David W. A Dictionary of Aviation first. Osprey. 1973: 206. ISBN 9780850451634. 
  2. ^ Go-Around Decision-Making and Execution Project: Chapter 6.3 - Ex Finding 1 (PDF). flightsafety.org. [February 25, 2018].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1-11-19).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