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伯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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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伯達
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
(排名第四)
任期
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
(十一中全會起)
中國共產黨第九屆中央委員會
(至二中全會)
任期
1966年8月12日—1970年9月6日
主席毛澤東
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委員
(排名第十一,按得票多少排列)
任期
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
任期
1956年9月28日—1969年4月28日
主席毛澤東
尚友
性別
出生陳建相
1904年7月29日
 大清福建省泉州府惠安縣十八都陳莊鋪嶺頭(今 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泉州市惠安縣洛陽鎮梅嶺村)
逝世1989年9月20日(1989歲—09—20)(85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
別名仲晦
政黨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1925年春—1927年3月何應欽在福建清共)
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1927年4月下旬—1973年被開除)
信仰
配偶余文菲
兒女陳曉農

陳伯達(1904年7月29日—1989年9月20日),原名建相尚友福建泉州惠安人,中國共產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理論家。

陳伯達曾是中共中央重要文膽,長期擔任《紅旗》雜誌主編、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副主任、中國科學院副院長,後來擔任中宣部副部長、國家計委副主任、中央文革小組組長、「五一六」小組組長,在中共八屆十一中全會上增選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成為僅次於毛澤東、林彪周恩來的中共「第四號人物」,是中共九屆政治局五位常委之一。在毛眾多秘書當中,陳伯達是擔任秘書時間最長的一個,前後共達31年。1970年在中共九屆二中全會後失勢並失去人身自由,1972年7月陳伯達被打倒。1981年,被中國共產黨列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之一,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於1988年刑滿出獄。

陳伯達是中共「理論家」、「筆桿子」,他著有《人民公敵蔣介石》《中國四大家族》《評〈中國之命運〉》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著有《論毛澤東思想》《史太林和中國革命》,參與起草《共同綱領》《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關於農業合作化的決議》、關於社會主義教育運動的《二十三條》、關於文化大革命的《十六條》等。

生平[編輯]

早年生涯[編輯]

1904年,陳伯達出生於福建省泉州府惠安縣十八都陳莊鋪嶺頭(今福建省泉州市惠安縣洛陽鎮梅嶺村)[1]。1919年考入廈門集美師範學校。1924年到上海,任《廈聲報》 駐上海記者,同時在上海大學文學系學習。1925年春回廈門,加入中國國民黨,隨即赴廣州入中山大學文學院。1926年,任國民黨汕頭市黨部秘書。在此認識同鄉、時駐汕頭國民革命軍獨立團團長張貞,當上張貞的秘書。北伐戰爭開始,張貞團攻下福州,擴編為國民革命軍獨立第四師,張貞任師長,陳伯達任師長秘書,福州軍事幹部學校政治教官,少校軍銜。

第一次國共內戰[編輯]

1927年3月,何應欽在福建清共,張貞密送陳伯達逃離福州,赴上海。1927年4月下旬在上海加入中國共產黨,7月被派往莫斯科中山大學學習。1930年返回中國,在北平中國大學任教,任中共中央北方局宣傳部部長。1931年4月8日,陳伯達抵達天津。當天夜裏,連同陳原道徐蘭芝等順直省委一些其他共產黨一道被捕。

1931年9月4日,陳伯達從天津被押解到北平,被判處兩年半徒刑。1932年出獄。1933年初,赴張家口吉鴻昌部隊工作。1935年12月9日,北平爆發「一二·九」運動。次日,陳伯達受中共中央北方局的指派,趕到北平,與李葆華柯慶施等一道領導當時北平全市學生的總罷課,並負責執筆起草北平學生運動的宣傳大綱。1936年春,劉少奇以中央代表的身份來天津擔任北方局書記,改組北方局,提名彭真任組織部長、陳伯達任宣傳部部長、林楓任秘書長。

抗日戰爭期間[編輯]

1937年到延安。先後在陝北公學中共中央黨校當教員,馬列學院副院長。1939年春,調到毛澤東辦公室,成為毛澤東的秘書。陳伯達當選七大候補中央委員,隨後遞補為中央委員。

共和國初期[編輯]

1949年12月15日,《人民日報》頭版刊登了陳伯達《史太林與中國革命——為慶祝史太林七十壽辰而作》一文[2]

1951年,陳伯達在為紀念中國共產黨成立三十周年寫了政論文章——《論毛澤東思想——馬克思列寧主義與中國革命的相結合》和《毛澤東論中國革命》,此兩篇著作奠定了他作為中共黨內重要文件起草者、毛澤東思想最高傳達者的地位。1958年5月25日,中共八屆五中全會在北京中南海懷仁堂舉行。此次會議決定由中央主辦一個「革命的、批判的、理論和實際相結合的雜誌」,定名為《紅旗》,每半月出版一次,由陳伯達擔任總編輯。陳伯達開始擔任中共黨刊《紅旗》雜誌的主編,成為毛澤東的權威發言人。然而好景不長,1959年7月14日,江西廬山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彭德懷黃克誠責難大躍進的政策和問題,毛澤東講陳伯達沒有很好地配合,懷疑起陳伯達。為此陳伯達撰寫了長篇的批判彭德懷論著,以博回毛澤東信任。1960年,陳伯達負責起草《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也稱「六十條」,開始指揮人民公社運動。

然而人民公社運動,引起了蘇聯方面的反感,赫魯雪夫對人民公社的不同看法也通過西方媒體釋放到國際社會,此舉激怒了毛澤東。在毛的授意下,陳伯達連續撰寫大量社論批評蘇聯為「修正主義」,他也參與到1962年至1963年的九評蘇共行動中。

文化大革命期間[編輯]

1966年毛澤東、林彪、周恩來與陳伯達

1966年5月31日,經毛澤東批准,陳伯達率領工作組到人民日報社奪權。6月1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號召群眾起來「橫掃一切牛鬼蛇神」。同日,北京大學聶元梓等人寫的誣陷、攻擊北京大學黨委和北京市委的一張大字報,經毛澤東批准,向全國廣播。4日,《人民日報》公佈中共中央關於改組北京市委的決定。同時發表北京新市委決定,改組北京大學黨委,派工作組領導「文化大革命」。[3]1966年6月30日,在時任中央文革小組組長陳伯達的授意下,中央辦公廳的造反組織貼出國家計委的第一張大字報:《田家英的高級情報員——楊波》。[4]1966年10月16日,陳伯達在中央工作會議上作長篇報告《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的兩條路線》,代表「無產階級司令部」批判「血統論」,更廣泛的發動群眾投入到文化大革命中來。[5]1967年,陳伯達分工華北的「文革」運動,12月26日上午,陳伯達在唐山市接見唐山地區各縣、市代表團、地區革籌小組及駐軍,當地匯報了冀東黨組織的問題。陳伯達聽後就在會上講:

過去你們冀東這個黨就是很複雜的,可能是國共合作的黨,實際上可能是國民黨在這裏起作用,叛徒在這裏起作用。你們礦派(「礦派」是當時唐山市群眾組織的一派)要結合的一個人,他自己就承認原來是國民黨縣黨部委員,這個人就是原市委第一書記楊遠,還有一個女的是市長,叫白芸,她的丈夫我知道,是個大莊園主,解放後在你們唐山建立一個大莊園……

此話一出,包括唐山市委第一書記楊遠在內的一大批領導幹部和基層黨組織負責人都變成了國民黨和叛徒。在「文革」後的特別法庭上,陳伯達被控的罪名之一是其造成冀東地下黨冤案,導致8萬餘幹部群眾被迫害,其中近3000人死亡。[6]

1969年7月,陳伯達在中共九大全體會議上宣讀報告。

文化大革命」中,陳伯達擔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革小組組長、「五一六」小組組長,被指充當林彪勢力的主要成員。1970年8月23日,中共九屆二中全會在廬山召開。會上,林彪、陳伯達拋出「稱毛主席為天才」的材料,堅持設國家主席,當即受到毛澤東、周恩來以及與會多數人的批判。[7]

在1970年8月24日華北組會議上,陳伯達不點名地指責有人反對毛主席,「利用毛主席的謙虛,妄圖貶低毛澤東思想」,引起軒然大波。[8] 他因為設立國家主席問題和「天才論」問題上的公開輿論鼓動而遭到了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的嚴厲批評,針對陳伯達的一系列講話,毛澤東在8月31日寫了《我的一點意見》。

1970年9月6日,在九屆二中全會閉幕的會議上,中共中央宣佈對陳伯達進行審查。之後中共進行批陳整風運動,又派陳伯達專案組調查陳伯達。10月18日,中央警衛團拘押陳伯達;同日,他的秘書王文耀、王保春等人也被隔離關押。11月16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傳達陳伯達反黨問題的指示》:九屆二中全會「揭露了陳伯達反黨,反『九大』路線,反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嚴重罪行,揭露了他假馬克思主義者、野心家、陰謀家的面目」,「中央決定將毛主席《我的一點意見》一文印發給你們」。「批陳整風」(對外稱「批修整風」)運動自此由上而下地展開。

12月10日,三十八軍黨委向中央報送了《關於檢舉揭發陳伯達反黨罪行的報告》,12月16日,毛澤東在這份報告上作出重要批示:

林、周、康及中央、軍委同志:此件請你們討論一次,建議北京軍區黨委開會討論一次,各師要有人到會,時間要多一些。討論為何聽任陳伯達亂說亂跑,他在北京軍區沒有職務,中央也沒有委任他解決北京軍區所屬的軍政問題,是何原因陳伯達成了北京軍區及華北地區的太上皇?林彪同志對我說,他都不便找三十八軍的人談話了。北京軍區對陳伯達問題沒有集中開過會,只在各省各軍傳達,因此沒有很好打通思想、全軍更好團結起來。以上建議,是否可行,請酌定[9]

1971年1月24日,周恩來代表黨中央在華北會議上作了重要總結講話,系統地揭露了陳伯達的罪行,並宣佈了關於改組北京軍區的決定。1月26日,中共中央發出《反黨分子陳伯達的罪行材料》。材料分為4個部分。第一部分為「陳伯達的反動歷史」。第二部分為「投靠和追隨王明、劉少奇,反對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第三部分為「對抗毛主席的偉大戰略部署,破壞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反黨亂軍,陰謀篡權」。第四部分為「投靠王明、劉少奇,招降納叛,搞獨立王國」。2月21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擴大傳達反黨分子陳伯達問題的通知》。[10]

1971年3月,毛澤東指出:陳伯達早期就是一個國民黨反共分子。混入黨內以後,又在一九三一年被捕叛變,成了特務,一貫跟隨王明、劉少奇反共。他的根本問題在此。所以他反黨亂軍,挑動武鬥,挑動軍委辦事組幹部及華北、軍區幹部,都是由此而來。九屆二中全會以後,毛澤東的《我的一點意見》批判陳伯達為假馬克思主義者、野心家、陰謀家。[11]4月29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把批陳整風運動推向縱深發展的通知》。1972年7月2日中共中央批發《關於國民黨反共分子、托派、叛徒、特務、修正主義分子陳伯達的反革命歷史罪行的審查報告》的通知及附件材料,指其為彭德懷劉少奇林彪反黨集團的主要成員。

1972年8月3日鄧小平給毛澤東的信中講到:「偉大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在打倒了劉少奇反革命的資產階級司令部之後,又打倒了林彪、陳伯達這個反革命集團,再一次為黨和國家消除了最大的危險,使我不禁歡呼文化大革命的偉大勝利,毛澤東思想的偉大勝利。 」鄧小平對陳伯達的評價是:「這個人很自負,很虛偽,從來沒有自我批評。他會寫東西,我從來沒有聽到他讚揚過別人寫的好東西。對於能寫的別人,他是嫉妒的,例如對胡喬木。他經常的口頭禪是「我是個書生,不行」,這就是他唯一的自我批評。他看不起沒有他參與過的文章或文件。」[12]

陳伯達指鄧小平導致反右擴大化。鄧小平在三中全會作整風反右報告,把知識份子和資產階級放在一起打擊,該文沒有收進《鄧小平文選》(官方許多出版物完全不提鄧反右的角色)。[13]

囚禁與審判[編輯]

1971年9月13日,中國爆發九一三事件。同日,陳伯達被架往秦城監獄,自感身陷絕境的他大呼求救,稱在1948年河北阜平城南莊曾救過毛澤東(當時陳伯達聽到飛機轟炸,他跑至毛澤東住處,待毛澤東剛離開時,國軍飛機炸彈準確摧毀毛澤東住處)。幾日後,他的獄中生活待遇明顯改善,並有醫生每天檢查。然而在政壇上,批林批陳運動仍在火熱中。1973年,陳伯達在中共十大上被開除黨籍[14]

1976年9月,毛澤東逝世後,華國鋒、葉劍英、汪東興等人發動懷仁堂事變,逮捕四人幫。不久,陳伯達被正式逮捕,特殊的待遇也因此結束。1980年11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被告席上站着10名被告,陳伯達排在第五個,即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陳伯達、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江騰蛟[15]。12月,第一審判庭對陳伯達所犯罪行進行法庭辯論,陳伯達為自己做了一個小時的辯護。陳伯達的辯護人甘雨沛也依照法律,為他作辯護:主張陳1970年廬山會議結束不久即失去自由,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之後的繼續犯罪不應負責任。對其在「冀東事件」中成千上萬人被誣陷、迫害,數千人死傷的後果,並非僅因陳講話導致,陳對此應負一定罪責,而不能負全部責任。此外陳伯達對於自己犯罪事實與後果全部承認,態度比較好[16]。隨後陳伯達再度要求陳述,稱自己對劉少奇、陸定一、冀東冤案有罪。在第三次發言中,他請求法庭對他寬大處理,稱「整個案件可以判處死刑」,但是「不一定採取這個措施」,當然如果「不能平民憤,那麼殺掉也可以。」198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處陳伯達有期徒刑18年。

同年7月5日,陳伯達此前的同事王力在秦城監獄中,向鄧力群、胡耀邦、鄧小平、彭真胡喬木黃克誠寫信,稱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中「沒有點陳伯達的名,是科學的態度,是英明的。」並稱陳伯達曾為黨內建功,且已被關押十餘年,建議假釋陳伯達。十天後,中共中央前往北京復興醫院的犯人病房,向陳伯達轉達中央精神,以保外就醫的模式,調入北京友誼醫院的幹部病房。此外北京市公安局請陳伯達之子陳曉農進京,照顧陳伯達。1981年8月5日,他正式保外就醫。數月後,陳伯達在友誼醫院逐漸康復,北京市公安局將其安排於郊區的一處平房,陳伯達不再返回秦城監獄。

陳伯達早在延安時期就是中央重要的文膽,能夠引經據典地發表具有靈氣和犀利的文峰,而在他出獄後,由於長久停留在自我譴責和頹廢中,晚年更多是對書籍的研討,而不再對於政治提出立場。1982年,在朋友的幫助下,周揚主動接觸陳伯達。溝通中陳伯達自述,垮台是因為和江青產生衝突。會談中,陳伯達將自己的寫作草稿交給周揚,後者通過疏通關係,將陳伯達的《求知難》以「紀訓」署名,發表於1982年的第十期《讀書》雜誌。陳伯達對此事十分感動,自感晚年長期處於被孤立狀態,周揚不避嫌的善舉,使陳為之動容。然而次年,周揚因「異化論」和「人道主義」立場,捲入「清除精神污染」的批判,病倒入院長期昏迷,兩人因此無緣相會。1983年,胡喬木舉薦陳伯達新作《認識的漸變與突變——從<壇經>看中國佛學的頓漸兩派》,並於1983年7月出版於《理論與實踐》,署名「程殊」。

1988年10月17日,陳伯達刑滿釋放,人事關係由北京市公安局轉到了北京市文史館。1989年9月20日,陳伯達因心肌梗死卒於北京家中[17]。遺體送往北京八寶山火化,但沒有訃告或悼詞。9月30日,新華社發佈電訊。[18]

理論與著作[編輯]

電子論[編輯]

陳伯達在文革前後曾經提出要加快發展電子工業,事後被批判為唯生產力論,對抗「以鋼為綱」的最高指示。

早期代表作[編輯]

陳伯達的著作多以小冊子為主,解放後人民出版社出版了陳伯達一系列的知名作:

  • 《史太林和中國革命》
  • 《毛澤東論中國革命》
  • 《讀〈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
  • 《關於十年內戰》
  • 《竊國大盜袁世凱》
  • 《人民公敵蔣介石》
  • 《評〈中國之命運〉》
  • 《中國四大家族》
  • 《近代中國地租概說》
  • 《在中國科學院研究人員學習會上的講話》

文革文集[編輯]

  • 網絡版《陳伯達文章講話匯編》收集1947.7-1970.8的文稿238篇,並附補遺7篇。
  • 文革風雲叢書17-20《我是小小老百姓——陳伯達與文革》(1-4冊),收1966.5-1969.10的陳伯達文稿192篇,存目9篇,2016年台灣西西弗斯文化出版公司。

晚年著作[編輯]

  • 《求知難》署名「紀訓」,1982年的第十期《讀書》雜誌。
  • 《認識的漸變與突變——從〈壇經〉看中國佛學的頓漸兩派》署名「程殊」,1983年7月《理論與實踐》雜誌。
  • 《獄中自述及其他》1999年內蒙古人民出版社
  • 《陳伯達最後口述回憶》其子曉農編纂,2005陽光環球出版香港有限公司

評價[編輯]

陳伯達因在文化大革命期間對於批鬥劉少奇等人有罪過,和林彪、江青等人一樣,在中國共產黨黨內、及主流民間評價中,均為負面為主。陳伯達在1988年出獄後,接受葉永烈的採訪時表示:

家人[編輯]

  • 妻子:[19]
    • 諸有仁,1910年生,四川人,1925年參加革命,1928年與陳伯達在莫斯科中山大學學習時相戀,1932年在北平西山結婚。建國後任水電部水電建設總局研究室主任、機關黨委宣傳部長。1985年2月23日去世。
    • 余文菲,原名余維法,湖北省黃安縣人,1918年生,抗日軍政大學第四期學員,畢業後分配到中央黨校工作。1944年與陳伯達結婚。1948年離異。1994年8月21日去世。
    • 劉叔晏,原名劉肅宴,1922生於四川灌縣。16歲入黨從事地下工作。1950年與陳伯達結婚。1996年6月16日去世。
  • 子女:
    • 長子陳小達,1934年生於天津,母親諸有仁。1939年隨周恩來赴蘇。1958年畢業於莫斯科大學物理系後歸國工作。1960年臥軌自殺。
    • 次子陳曉農(陳小農),1946年4月16日出生。母親余文菲。1965年下鄉插隊。
    • 女兒陳嶺梅:母親劉叔宴
    • 三子陳小弟:母親劉叔宴

參考文獻[編輯]

引用[編輯]

  1. ^ 《惠安縣誌》,方志出版社,1998年7月
  2. ^ 史太林與中國革命--為慶祝史太林七十壽辰而作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毛澤東同志是史太林的學生和戰友。毛澤東同志之所以能夠成為史太林的優秀學生,能夠成為中國革命勝利的領導者,也就是因為他的工作方法和思想方法是史太林的方法,他用史太林的方法去學習史太林。這種方法就是如史太林在為列寧五十壽辰而作的名文中所說的創造的馬克思主義者:"這一派人不是在歷史上相同的事情和相象的事情裏面去求得指示和方針,而是由研究周圍的情形中去求得指示和方針。在工作時,他們不拿引證和成語來作根據,而是拿實際經驗來作根據,拿經驗來審查自己的每一步的工作,在自己的錯誤中來學習和教訓別人去建設新生活。所以,在這一派人底工作中,言行總是一致的,馬克思的學說,完全保證着自己的、活潑的、革命的力量。"正因為如此,所以史太林的思想和學說,一到了毛澤東同志的手裏,也就"完全保證着自己的、活潑的、革命的力量"。在我們黨內,有些人,這些人就象我們前面所說的教條主義者,他們在主觀上或許是想學史太林,可是他們是用反史太林的方法去學習史太林,或正如毛澤東同志所說:"他們學習馬、恩、列、斯的方法則是違反馬、恩、列、斯的。"他們的方法也就是如史太林在為列寧五十壽辰而作的名文中所說的教條主義者:"他們不拿經驗、不拿實際工作的計算來作工作的根據,卻拿那些從馬克思著作中摘錄下來的語句來作工作的根據。他們不在分析實際生活中去求得指示和方針,卻在相同的事情和歷史上相象的事情裏面去求得指示和方針。言行不符--這就是這一派人的基本弊病。因此,他們總是灰心失望,始終都是不滿於那個常欺騙他們的'厄運'。"史太林的學說,史太林的方法和理論,經過毛澤東同志的介紹和運用,極大地啟發了中國共產黨人在政治上、思想上的廣闊眼界,提高了中國共產黨人的馬克思列寧主義自覺,幫助我們黨有足夠的思想力量,可以打敗任何反革命和任何阻礙革命前進的敵人。
  3. ^ 陈伯达率领工作组到人民日报社夺权. [2013-09-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4. ^ 杨波:我所了解的陈伯达. [2013-09-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9-28). 
  5. ^ 陈伯达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8-01-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30). 
  6. ^ 点评陈伯达口述:真的和假的. [2018-01-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9). 
  7. ^ 《叶剑英传》第三十四章 揭穿陈伯达的真面目. [2013-09-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8. ^ 《吳德口述:十年風雨紀事·我在北京工作的一些經歷》第七章 廬山會議和林彪事件
  9. ^ 中共中央转发三十八军党委“关于检举揭发陈伯达反党罪行的报告”. [2018-10-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9). 
  10. ^ 中共中央转发“反党分子陈伯达的罪行材料”(概要). [2013-09-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9). 
  11. ^ 中共中央关于传达陈伯达反党问题的指示1970.11.16 中发[1970]62号. [2013-09-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9). 
  12. ^ 邓小平给毛泽东的信. [2013-09-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9). 
  13. ^ 晚年陈伯达谈邓小平. [2013-09-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9). 
  14. ^ 房连水: 陈伯达的冤情和四人帮的反党. 共識網. 2012-05-14 [2012-05-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15. ^ 叶永烈:《陈伯达传》幕后秘事. [2013-09-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30). 
  16. ^ 第七章 亲历“世纪大审判”. [2013-09-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30). 
  17. ^ “第四号人物”陈伯达之死:无讣告,无悼词. 人民網. [2012-05-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年6月15日). 
  18. ^ 人民網. “第四号人物”陈伯达之死:无讣告,无悼词. news.ifeng.com. 2012-05-25 [2024-04-15]. 
  19. ^ 亲历者讲述:陈伯达身后事处理始末 《世纪》杂志2009年第5期 作者:王文耀 王保春. [2015-08-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30). 

來源[編輯]

書籍
  • 葉永烈 著:《陳伯達傳》,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6年7月。
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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