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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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教长首席主教拉丁语Primus意译“第一”)是基督宗教部分宗派给予主教的头衔。视乎各教会传统习俗,首席主教可享司法权或只是虚位的荣誉。[1]

圣公宗[编辑]

圣公会,主教长是普世圣公宗三十八个教会(教省)的大主教主席主教。这些教会中,有些自成一个教省,由大主教领导,例如香港圣公会;有些则再内分为多个教省,由主席主教领导,例如美国圣公会

自1978年,坎特伯雷大主教会邀请各位圣公会的主教长参与普世圣公宗教省主教长会议,聚集共商普世圣公宗之圣工与未来方向。这个会议并没有司法权,但却是一个非正式的工具让普世圣公宗的教省主教长联合起来。

天主教会[编辑]

天主教(非枢机的)首席主教牧徽

天主教会,首席主教是管辖多个教省主教,通常是第一个总教区的总主教,权力最高可大至管辖一国内所有教省。例如坎特伯雷大主教(已从天主教分裂)管辖英格兰内所有教省。

历史上,首席主教享有极高权力,可以召集和主持宗教会议、主持主教的就职典礼、审理教省总主教法庭的上诉、为君主加冕等。现时,“首席主教”只是一荣衔,[1]官方《天主教英汉袖珍辞典》指出“依教会法,唯有教宗方能称为首席主教。”[2]

正教会[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天主教法典》第438条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宗主教及首席主教衔,在拉丁教会内除应有之荣誉外,无任何治理权,但证明此权是来自宗座特恩或合法习惯者,不在此限。”
  2. ^ Primate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天主教英汉袖珍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