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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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谨之(1739年—1787年),朴夫退谷江苏省常州府武进县(今属常州市武进区)人,清朝政治人物、学者。

历任[编辑]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己卯科举人。初任内阁中书。后以中书协办内阁侍读,军机处候补中书。

三十一年(1766年),以内阁中书入直军机章京

四十二年(1777年),在户部额外主事上行走,补户部云南司主事。历迁户部陕西司主事,升户部陕西司员外郎

四十七年(1782年),升户部陕西司郎中,改山西道监察御史

四十八年(1783年),仍值军机章京,升吏科给事中

五十年(1785年),仍值军机章京,升礼科掌印给事中,充方略馆提调、文渊阁校理

五十二年(1787年),病卒于任上。诰授中宪大夫。奉旨加赠鸿胪寺卿衔,赏银一百两治理丧事[1]。有诰敕二道。

著作[编辑]

家庭及关联[编辑]

刘谨之为武进西营刘氏第十五世。

妻妾[编辑]

  • 正室:汤氏,诰封恭人。夫亡殉节,特恩旌表烈行,有上谕一道[3]。乾隆十六年进士、内阁侍读学士汤先甲之女。
  • 侧室:王氏。以嗣子刘用锡的官位诰封恭人,有诰命一道。
  • 侧室:陈氏。

子女[编辑]

嗣子:刘用锡,弟刘种之之三子。 嗣女,种之之女,适议叙县丞仪征郑兆梁。

注释[编辑]

  1. ^ 梁章矩《枢垣记略》卷七.恩叙二:“五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谕:给事中刘谨之在军机章京上行走二十余年,奉职勤慎,兹患病身故,伊妻汤氏因夫亡殉节,殊属可悯。刘谨之著加恩赏鸿胪寺卿衔,并赏银一百两治理丧事;汤氏著该部照例旌表,以示轸恤。”
  2. ^ 文渊阁本《四库全书
  3. ^ 陈康祺郎潜纪闻二笔》卷八:“夫以妻荣,枢曹之异数也。”

参考资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