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古罗马

古罗马政府与政治
系列条目


时期
罗马王国
前753年前509年

罗马共和国
前509年前27年
罗马帝国
前27年1453年

时间线
罗马宪政

王政时代宪政英语Constitution of the Roman Kingdom
共和时代宪政英语Constitution of the Roman Republic
帝国时代宪政
帝国晚期宪政英语Constitution of the Late Roman Empire
罗马宪政史英语History of the Roman Constitution
元老院
人民大会
长官

正规长官
特殊长官
头衔与荣誉
皇帝
法律与先例

其他国家 · 图集
政治主题

古罗马罗马文明,是指从公元前8世纪初在意大利半岛中部兴起的文明罗马共和国罗马帝国(前期)的正式名称为“元老院与罗马人民”(拉丁语Senātus Populus que Rōmānus),缩写为SPQR。传说在公元前754年-753年,罗穆卢斯台伯河畔建罗马城,开创了王政时代。公元前509年或前510年,古罗马王政时代(罗马王国)在最后一任王“傲慢者”塔克文治下因自己独裁统治及其儿子塞克斯图斯强暴琉克蕾西娅激起人民将其家族永远放逐后结束,选举两名执政官,建立起由罗马贵族掌权的罗马共和国。百人队会议贵族中选出两名执政官行使最高行政权力,为期1年;管理国家的主要机构为元老院、高级长官及公民大会,而掌握国家实权的则是元老院。随着贵族与平民之间对立的加深,公元前454年,罗马元老院被迫承认人民大会制定法典的决议,贵族承认了平民所选的“保民官”,负责保护平民的权力不受贵族侵犯。前451年,颁布了十二铜表法,解除了平民不受法律保护的局面,在各方面限制骑士阶级和元老院的司法专横,保障平民的生命财产,这也标志着罗马法的诞生。自公元前5世纪初开始,先后战胜拉丁同盟中的一些城市和伊特拉斯坎人等近邻,又征服了意大利半岛南部的土著和希腊人的城邦,成为地中海西部的大国。罗马又发动了3次布匿克战争,在前146年征服了迦太基并使之成为罗马的一个行省。前215年-前168年发动3次马其顿战争,征服大部分伊利里亚马其顿并控制了整个希腊。又通过罗马-叙利亚战争和外交手段,控制了西亚的部分地区。于1世纪前后扩张成为横跨欧洲亚洲非洲称霸地中海的庞大罗马帝国

历史[编辑]

上古时期[编辑]

罗马的扩张

根据传说,当特洛伊城在前1193年遭到希腊人攻克的时候,阿芙洛狄忒女神的儿子埃涅阿斯及其追随者沿着小亚细亚黎凡特的地中海沿岸逃出来,并沿北非西行穿过迦太基,后渡海经过西西里岛,并沿着亚平宁半岛北上来到台伯河河畔的罗马[1]

公元前800年至公元前500年时亚平宁半岛上各民族的分布。

根据现代考古学家的研究,亚平宁半岛旧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居住。到了新石器时代利古里亚人非洲经过渡过直布罗陀海峡进入伊比利亚半岛法兰西人来到亚平宁半岛。公元前2000年左右的青铜时代,一些讲印欧语雅利安人部落跨越过喀尔巴阡山,跨过潘诺尼亚平原、多瑙河,并且再越过阿尔卑斯山进入亚平宁半岛,其中一支拉丁人进入拉提乌姆平原,约于前800年移至后来罗马城所在地,居于帕拉提乌姆等山丘。与此同时或稍后,萨宾人〔居于邻近山丘〕。其后伊特拉斯坎人也来到这里[2]

公元前400年时亚平宁半岛上各民族的分布,和公元前800年至公元前500年时亚平宁半岛相比,亚平宁半岛上的部分民族已经被罗马人征服与同化。

前8世纪至前6世纪,古希腊人向亚平宁半岛南部移民,并建立城邦。公元前7世纪,以帕拉提乌姆为中心开始部落联合过程,由单一的拉丁人部落联合包括萨宾人和伊特拉斯坎人等3个部落组成罗马人公社。前7世纪末至前6世纪末,罗马人公社处于伊特拉斯坎人的统治之下。此时,完成了由氏族部落公社到城邦的过渡。前4世纪末,高卢人从阿尔卑斯山以北进入波河平原。这些部族经过长期融合同化,形成了亚平宁半岛人的祖先[2]

罗马王政时代[编辑]

传说公元前754年-753年,罗穆卢斯台伯河畔建罗马城,开创了王政时代。先后有7个王,氏族部落组织尚完整存在,统治阶层包括王、元老院库里亚会议(罗马称胞族为库里亚,每10个氏族组成一个胞族,后为百人队会议取代)。后来又出现贵族与平民之分[3]

第一王罗穆卢斯建立罗马城。前四王是罗马人公社的军事首领,后三王是伊特拉斯坎人塔克文王朝的君主。前6世纪后半叶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的改革,标志着罗马国家的产生[4]

王政时代最后一位王高傲者塔克文暴虐无道,被愤怒的罗马人赶走,公元前509年或前510年王政时代结束,选举两名执政官,建立起由罗马贵族掌权的罗马共和国[5]

罗马共和国[编辑]

公元前5世纪至前3世纪初,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告一段落,意大利半岛基本被罗马统一。百人队会议从贵族中选出两名执政官行使最高行政权力,为期1年;管理国家的主要机构为元老院、高级长官及公民大会,而掌握国家实权的则是元老院[6]。随着贵族与平民之间对立的加深,贵族承认了平民所选的“保民官”,负责保护平民的权力不受贵族侵犯[7]。约前450年,颁布了十二铜表法,明定了平民与贵族不能通婚的限制,这也标志着罗马法的诞生。前326年,取消了债务奴隶制。

罗马刚建国时,还是一个小国家。自公元前5世纪初开始,先后战胜拉丁同盟中的一些城市和伊特拉斯坎人等近邻,又征服了亚平宁半岛南部的原住民和希腊人的城邦,完成意大利的统一,成为地中海西部的大国[8]。罗马又发动了3次布匿战争,在前146年征服了迦太基并使之成为罗马的一个行省[9]。前215年-前168年发动3次马其顿战争,征服伊比利亚半岛马其顿王国并控制了整个古希腊[9],又通过罗马-叙利亚战争和外交手段,占领了西亚小亚细亚半岛和黎凡特地区,建成一个横跨欧洲亚洲非洲,把地中海变成内海的大国[9]

这一时期国力发展迅速,但是也激化了社会矛盾。由于对外战争关系,大量廉价战俘成为奴隶进入元老议员和上流阶级的庄园,取代了替人耕作的农民催生了大庄园制的形成,同时期西西里岛的廉价农作物流入罗马市场,更严重打击中小型农民唯一生计。元老院议员更趁机吞并中小型土地,逼使大量农民破产沦为游民,使罗马社会矛盾激化[10]。前130年代~前30年代,史称内战时代,先后爆发了西西里奴隶起义斯巴达克起义,形成了破产农民与大地主的斗争,无权者与当权者的斗争,骑士派与元老派的斗争,交织进行。如在前133年至前123年期间发生了格拉古兄弟改革

前107年,在民主派支持下,马略当选为执政官并开始实行军事改革。他推行募兵制,使大批无业或无地公民投身军队。成为之后各军阀的私兵。

前90年,为了争取罗马公民权,拉丁人起义,史称同盟者战争[11]

前82年,贵族派支持的苏拉率军占领罗马。次年,迫使公民大会选举他为终身独裁官,开创了罗马历史上军事独裁的先例。前60年,克拉苏凯撒庞培秘密结盟,共同控制罗马政局,史称前三头同盟[11]。前48年,尤利乌斯·凯撒先后打败另外两人,被宣布为终身独裁官,集军政大权于一身。他厉行改革,但因独裁统治而招致政敌仇视,于前44年3月15日遭贵族派阴谋分子刺杀。凯撒死后,罗马内战又起[12]。前43年,安东尼雷必达屋大维公开结盟,获得统治国家5年的合法权力 ,史称后三头同盟[12]

随后屋大维将另外两人打败,于前27年元老院授予屋大维“奥古斯都”的尊号,建立元首制。共和国宣告灭亡,罗马进入帝国时代[12]

古典罗马帝国[编辑]

奥古斯都创建的政治制度,史称元首制,其实就是共和名义的帝制[13]。他在位期间,实行了一系列积极的改革,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并且对外扩张,使帝国北疆达到莱茵河多瑙河一带[14]

奥古斯都死后,其养子提比略继位,从此开创了皇位继承制。从前27年开始到192年这一时期被称为前期帝国时期[15],包括3个王朝:克劳狄王朝[16]弗拉维王朝[17]安东尼王朝。这一时期社会相对稳定,史称罗马和平。安东尼王朝皇帝图拉真(98年-117年)在位时,帝国疆域达到最大:西起西班牙不列颠,东到幼发拉底河上游、南自非洲北部,北达莱茵河多瑙河一带,地中海成为帝国的内海。经济空前繁荣[18]。公元1世纪中叶基督教兴起,公元2世纪、3世纪迅速传播。

192年,安东尼王朝最后一位皇帝康茂德被短剑刺身亡后,罗马出现了近百年的混乱时期。史学家将193年塞维鲁王朝建立,到235年这段时期称为后期帝国时期。始于安东尼王朝后期的社会、经济和军事危机,在公元3世纪达到空前规模,以致一些史家又划出一个三世纪危机时期(193年-284年)[19]。这一时期,战争频仍,皇帝更迭频繁,奴隶和隶农的起义遍及各地,3世纪60年代在高卢开始的巴高达运动,对统治阶层的统治造成很大的威胁。

284年,近卫军长官戴克里先由军队拥立做皇帝,取得帝国政权,改元首制为多米那特制(即绝对君主制),正式采用东方君主的统治形式和礼仪。并实行了许多改革,史称戴克里先改革[18]。其后继者君士坦丁一世废除四帝共治制,于324年成为唯一君主,皇权得到加强。330年建在原拜占庭建城君士坦丁堡。313年,颁布米兰敕令,承认基督教的合法地位[20]。他死后,战争又起,予罗马帝国以打击。395年狄奥多西一世死后,统一的帝国分裂为东罗马帝国西罗马帝国两部分[21]

在西罗马帝国,经济不断出现危机,人口减少,田地荒芜,城乡萧条,统治亦日益减弱。410年8月24日,西哥特人亚拉里克一世攻陷了罗马城。452年,匈人国王阿提拉进兵亚平宁半岛。455年6月2日,汪达尔人攻陷罗马城,并造成毁灭性破坏。先后建立起西哥特王国汪达尔-阿兰王国勃艮第王国东哥特王国等蛮族国家。476年9月,西哥特人人军队长官奥多亚克废黜最后一位君主罗慕路斯·奥古斯都西罗马帝国宣告结束[21]

中世纪罗马帝国[编辑]

与在长期内乱和蛮族内迁中步入死亡的西罗马帝国不同,东罗马帝国倚靠东方稳固的农业经济体系,仍然保持相当的活力,到了6世纪时,国力重新达到了高峰,在查士丁尼大帝的统治下几乎重夺古罗马全土。然而盛极始衰,此后古老的经济政治军事制度再次遭受到南下的斯拉夫人和西进的波斯人阿拉伯穆斯林的挑战,经历7世纪的阵痛后,以丧失了北非近东的大量领土为代价,东罗马帝国完成了经济军事的封建化,政治制度的君主专制化和文化的希腊化以及东正教化,重新绽放活力,并在11世纪初期进入经济文化上的全盛时期。然而11世纪末叶面对来自塞尔柱突厥人的入侵,中兴之主亚历克赛一世请求天主教诸国的军事援助的举动,却为往后罗马灭亡埋下了伏笔。

十字军东征对东罗马帝国的破坏是深重的,长期的战争和外敌的掠夺摧毁了原本稳固的农业经济,西方封建骑士的圈地则瓦解了原本的中央集权官僚制度,而更致命的是首都君士坦丁堡在1204年4月13日由威尼斯共和国的总督恩里科·丹多洛率领下的第四次十字军东征中被攻陷和血洗,直到1261年才收复,但光复首都的帝国仍然自此一蹶不振,沦为东地中海一个无关紧要的小国,苟延残喘至1453年5月29日,才终为奥斯曼帝国穆罕默德二世所吞灭。其宗室的另两支摩里亚专制国在1460年和特拉比松帝国在1461年8月15日被奥斯曼帝国占领,东罗马帝国和其遗存政权彻底灭亡。

政治制度[编辑]

古罗马文化对后世贡献最大的,是法律、公共建设、语言与宗教信仰。罗马由一个小城邦发展成为一个大帝国,政治制度上历经王政、共和、独裁和帝制等,成为历代政治家和学者效法与研究之对象。

教育[编辑]

古罗马教育史可以简化为两个时代,其一就是以罗马固有教育为主的上古时代,其二就是以希腊教育为主的古典时代[22]。古罗马上古时代的教育,是在罗马固有社会组织和固有思想下,以罗马传统英武杀伐精神为教育精神,单纯就是罗马人的教育。古罗马古典时代的教育,前146年,罗马征服希腊后,大批希腊学者来到罗马办学,罗马社会吹起一股希腊风,将希腊文化视为一种时尚,尽管受到保守分子的打压与反对,但是仍有许多富家子弟纷纷负笈希腊,到雅典等城市专攻希腊哲学和修辞学[23]

法律[编辑]

古罗马法律尤以具有高度弹性为其特点,可分为三大系统:一、以十二铜表法为基础,发展而成的民法。二、与各民族风俗习惯有关的万民法。三、哲学家、法学家等对法律的研究形成的自然法。其中以自然法最为重要,认为任何法律不得违背理性和自然法则,如人人平等,享有政府不可侵犯的基本权利等等。自然法虽非法律条文,却对法律具有无形的约束作用,对后世影响很大。西元六世纪时,查士丁尼大帝曾将这些法律加以整理,编纂成查士丁尼法典,奠定欧美大陆法系的基础。

军事[编辑]

军团是古罗马军队的基本作战单位。军团的数目以及军团中的人数在不同历史时期有所不同。

王政时期[编辑]

王政初期,罗马按氏族部落召集武装力量。王政后期,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实行改革,根据财产多寡将公民划分为5个等级,规定各级中17至60岁的公民皆有服兵役的义务,从而建立了公民兵制。“王”负责征集和统率军队。公民兵出征须自备武装和给养,战后即解甲归田。这时的军队有重装步兵、轻装步兵、箭手和投石手,此外还有少数骑兵。当时的作战队形是排成密集方阵,重装步兵在战斗中起决定作用[24]

共和时期[编辑]

共和时期,由于战争的频繁和扩大,罗马的军事制度发生变化罗马军事家卡密鲁斯(Camillus)实行改革,从最初在军队中发放军饷,并由国家供给武器和给养,到后来的逐渐改进军事组织、战斗队形和武器装备。在布匿战争中,又进行多方面改进,终于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备的军事制度。每个军团通常由4500人组成,包括3000名重装步兵、1200名轻装步兵和300名骑兵。重装步兵为军团的主力,配备投枪、短剑、大盾、金属头盔、胸铠和胫甲。每个军团分为30个中队,每个中队分为两个百人队。罗马军团主要由三个战列组成。第一列是青年兵,也称为“枪兵”,武器一律是长枪。第二列是壮年兵,又称“主力兵”是军团的核心。第三列则是“后备兵”,由老兵组成[24]

除了上述三列重装步兵外,每个百人队配有20名轻装步兵,每一军团配有300 名骑兵,由10个30人的骑兵小队组成。轻装步兵和骑兵亦分为小队,战斗中轻装步兵通常配置于军团前面,骑兵则掩护两翼。征服意大利后,罗马军队中还有臣服于罗马的城邦或部落,即所谓同盟者提供的大量辅助部队,配合军团作战。最高军事指挥权掌握在执政官手中,军团的指挥官是6名军事保民官,由公民大会推举或执政官委任。下级军官最重要的是百人队长,从士兵中挑选任命[24]

不过随着共和制度陷入危机,前二世纪末,盖乌斯·马略实行军事改革,史称马略改革。改革主要是将公民兵制改为募兵制,招募以前无权参军的贫苦公民到军中服役;并提高薪饷,延长服役期限;同时,为了加强军队的机动性,改变军团的编制和作战队形,此后,城乡大批无业游民加入军队,罗马军队至此成为脱离社会生产的职业军。军队参与社会,逐渐成为军阀争夺权利和实现独裁统治的工具[24]

帝国时期[编辑]

前27年,奥古斯都又对罗马军事制度作了改革。将精锐的职业军队进一步合法化,形成了正式的常备军,并配备以辅助部队,驻扎于行省和边防要地,建立禁卫军专门保卫元首及元首家族。军团士兵从罗马公民中招募,辅助部队则从行省和附庸国非罗马公民中征集,禁卫军仅来自意大利的罗马公民。起初这三类士兵在服役期限有很大的差异,后来由于罗马公民权的扩展,行省居民在军团中的比例日益增加,军团和辅助部的差别逐渐缩小,到二世纪时,驻行省的帝国军队就地征地,并修筑了永久性营地,完全成为当地驻军[24]

帝国时期的军团与共和国时期相比已有较大的改变,按财产等级划分兵种的制度已经取消,全部士兵已不再都是服义务兵役的公民,而是主要由职业的雇佣兵组成。每个军团包括10个营,每个营包括3个连,每个连再包括2个百人队。每个军团的定额大约为5000人。军团士兵分为步兵、骑兵、海军,军事单位有军团、步兵队和骑兵队[24]

帝国后期(西元五世纪中叶),罗马的军事组织又有重大变化。以前作为罗马军队编制核心的重步兵渐渐丧失其重要性,而让位于骑兵。戴克里先执政时,把全国军队分为边防部队和内部机动部队两种,军团数目多达72个,各兵种的士兵总数增加到60万人左右。帝国晚期,军队中明显的变化是日耳曼人比例越来越大[24]

经济[编辑]

王政时期[编辑]

共和时期[编辑]

帝国时期[编辑]

文化[编辑]

古罗马文化早期在自身的传统上受伊特鲁里亚、希腊文化的影响,吸收其精华并融合而成。公元前3世纪以后,罗马成为地中海地区的强国,其文化亦高度发展。

公元3世纪后罗马经济、政治转入危机阶段,文化逐渐衰落。同时基督教迅速传播,基督教文化开始形成。古罗马文化对后世西方国家文化有相当影响。

语言[编辑]

拉丁文字母成为许多民族创造文字的基础,也是整个罗马帝国的官方语言。不过,在东部,希腊文亦为受过教育的人所使用。一般人在埃及使用古埃及语文,在中东使用闪族语系中的阿拉姆语文。在西方,高卢与不列巅地区的普通人使用塞尔特方言,莱茵河与多瑙河地区的日耳曼人讲古老的日耳曼语文,迦太基一带讲腓尼基语文

罗马法法学对世界各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凯撒、西塞罗为代表的拉丁文散文,以维吉尔贺拉斯奥维德等人为代表的罗马诗歌,是世界各国学者研讨的物件。在罗马帝国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基督教,给整个人类特别是欧洲文化的发展影响深远。

文学和史学[编辑]

古罗马文学为拉丁文学,其原创性不大,多摹拟古希腊文学。拉丁文学的全盛时期约为前80年至公元17年左右,这段时期以公元前42年为准又可分为两期,前期以西塞罗凯撒卡图卢斯为代表;后期以维吉尔贺拉斯奥维德李维为代表[25]

前期的西塞罗,以书信、演讲词著称;凯撒征服高卢所写的高卢战记等一系列以第三人称描述的战记,简洁流畅,是后人研究西欧早期历史的重要资料;维吉尔则是后期最杰出的诗人。

史学方面,则有李维的罗马史,记录罗马早期的历史;塔西图斯留下丰富的历史著作,著有《编年史》、《历史》、《日耳曼尼亚志》等不朽著作,如描写帝国早期的编年史,强调历史的鉴诫功能。

哲学[编辑]

古罗马哲学深受希腊化时代斯多亚学派伊比鸠鲁学派思想影响。代表思想家为西塞罗。他认为善行产生快乐,智者就是依照理性指导而生活的人,因而不为烦忧痛苦所困扰。哲学家卢克莱修著作的《论物性》是流传至今唯一阐述古代原子论的著作;五贤帝之一的奥理略,留下沉思录名著[26]

公元3世纪以后的新柏拉图主义成为具影响力的学派,有取代斯多亚学派之趋势。该学派的创立者为普洛提纳斯。他鼓吹苦行禁欲和内省思考;在宇宙本体的看法上,结合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学说,其主旨为太一或上帝发投出心灵和世界灵魂,然后到达认知的世界。新柏拉图主义对早期基督教神学发生了深远影响[26]

宗教[编辑]

意大利原有本土宗教,相信在自然物体内有一些精灵或神明控制人类的命运,如森林之神、花神、灶神、门神等等。前三世纪开始受到古希腊宗教影响,便开始信仰希腊人所信仰的神祇。共和后期和帝国时期,来自中东和小亚细亚的信仰,如埃及的生育及繁殖女神伊西丝,小亚细亚的大母神,以及一些其他的神秘宗教,也得到古罗马人的信仰[27]

帝国时期,基督教开始发展,教义倡导平等博爱、相互扶持,吸引大批社会底层的人民和奴隶信仰。由于拒绝接纳罗马信奉的诸神明、不愿将罗马在世的皇帝视为神明,故受罗马政府的打压与迫害。随着罗马帝国国势走下坡,内部与外部危机的出现,不少上流社会的贵族亦改信为基督徒。公元313年,君士坦丁颁布的米兰敕令,基督教得到合法地位。狄奥多西一世在392年颁下诏令,独尊基督教为罗马帝国的国教[28]

科学[编辑]

古罗马科学是总结过往累积的经验和吸引地中海各民族科学成就的基础上发展而成,在农学天文学地理学医学、工程技术有较大的成就。与古希腊人比较起来,罗马人在科学方面的研究有两个明显的特色。第一,罗马人注重实际,而不看重抽象的理论框架的构造。第二,虽然罗马人在自然科学方面,无重大创新,由于他们征服地中海沿岸广大地区,接触到许多文明古国创造的优秀成果,故此在对人的科学成就进行总结有所贡献[29]

艺术[编辑]

古罗马艺术大多承袭希腊与伊特拉斯坎,罗马人崇拜希腊艺术,所以大量引用希腊艺术形式,也因此而缺乏独创性,不过罗马人与希腊人重理想,在艺术创作中喜欢运用抽象概括的理念不同,罗马人更现实、讲究实际,更喜欢具体、实在的物体,尽管古罗马十分重视发展希腊艺术,不过也保留自己的艺术特点,以建筑和雕刻最具代表性。雄伟壮观的公共建筑,如万神殿罗马竞技场君士坦丁堡凯旋门,展现了帝国的气魄。雕刻强调真实、自然,则表现罗马人务实的性格[30]

社会[编辑]

古罗马人与古代世界的许多民族一样为父系社会,重视家庭生活,结婚的儿子及其家庭和奴隶常住在一起,为一种大家庭。父亲或家长有很高的权威,也是家庭祭祀的主持人。一般人居住的房子是四边的房间即前庭,后来在四边加盖其他房间,它就变成客厅。城市中有一层的房屋或多层的公寓,乡间则有豪华的别墅。饮食方面,罗马人吃三餐,但除了晚餐外,都很简单。至于衣着,常穿宽的外袍,其款式和颜色随着身份与财富的变化而有所改变[31]

古罗马人喜欢竞技和赛马。赛马常在一种长圆形的竞技场进行,大赛场有时可以容纳30万名观众,而大竞技场也很壮观。此类活动充斥血腥与暴力,而一般穷人在政府供应的节目中乐此不疲,以致诗人朱维纳感叹他们只知面包和竞赛[31]

虽然相对于希腊女性享有更多自由,妇女在罗马社会中地位并不高。在家庭上,妇女为丈夫的所有物,丈夫可以任意支配、惩罚甚至杀死;在法律上,罗马法并不承认妇女有订定契约、处分财产和继承的权利。不过,上层社会的妇女享有较多的自由,拥有支配财产和婚姻的权力[31]

参考文献[编辑]

引用[编辑]

  1. ^ 王鑫. 第一章第一節〈羅馬先祖之謎〉. 《羅馬文明》. 2010: 10–11. 
  2. ^ 2.0 2.1 王鑫. 第一章第三節〈誰是「羅馬人」?〉. 《羅馬文明》. 2010: 18–20. 
  3. ^ 王鑫. 第二章第一節〈前四王的統治〉. 《羅馬文明》. 2010: 24–26. 
  4. ^ 王鑫. 第二章第二節〈塞爾維烏斯的改革〉. 《羅馬文明》. 2010: 29–32. 
  5. ^ 王鑫. 第二章第二節〈「傲慢王」統治的終結〉. 《羅馬文明》. 2010: 32–34. 
  6. ^ 王鑫. 第二章第二節〈跌宕起伏——共和國時期〉. 《羅馬文明》. 2010: 35–36. 
  7. ^ 王鑫. 第二章第二節〈「撤離」運動〉. 《羅馬文明》. 2010: 37–40. 
  8. ^ 王曾才. 第二章第四節〈義大利的統一〉. 《世界通史》. 2006: 148–150. 
  9. ^ 9.0 9.1 9.2 王曾才. 第二章第四節〈布匿戰爭與迦太基的滅亡〉. 《世界通史》. 2006: 150–154. 
  10. ^ 王曾才. 第二章第四節〈造成危機的因素〉. 《世界通史》. 2006: 154–156. 
  11. ^ 11.0 11.1 王曾才. 第二章第四節〈政治鬥爭〉. 《世界通史》. 2006: 156–160. 
  12. ^ 12.0 12.1 12.2 王曾才. 第二章第四節〈共和的覆亡〉. 《世界通史》. 2006: 160–161. 
  13. ^ 王鑫. 第二章第三節〈繁榮之巔——帝國時期〉. 《羅馬文明》. 2010: 65. 
  14. ^ 王鑫. 第二章第三節〈奧古斯都〉. 《羅馬文明》. 2010: 65–68. 
  15. ^ 王鑫. 第二章第三節〈「羅馬的和平」〉. 《羅馬文明》. 2010: 68–69. 
  16. ^ 王鑫. 第二章第三節〈「朱里亞·克勞狄王朝」〉. 《羅馬文明》. 2010: 69–74. 
  17. ^ 王鑫. 第二章第三節〈「弗拉維王朝」〉. 《羅馬文明》. 2010: 75–76. 
  18. ^ 18.0 18.1 王鑫. 第二章第三節〈「五賢帝」〉. 《羅馬文明》. 2010: 78–81. 
  19. ^ 王鑫. 第二章第三節〈「四帝共帝」〉. 《羅馬文明》. 2010: 82–83. 
  20. ^ 王鑫. 第二章第三節〈餘暈照輝下的帝國〉. 《羅馬文明》. 2010: 83–86. 
  21. ^ 21.0 21.1 王鑫. 第二章第三節〈「永恆之城」的陷落〉. 《羅馬文明》. 2010: 86–87. 
  22. ^ 冯作民. 第十篇第一章第一節〈羅馬固有教育和希臘化教育〉. 《西洋全史》(三)希臘城邦. 1979: 770–781. 
  23. ^ 冯作民. 第十篇第一章第一節〈羅馬下令驅逐希臘教育家〉. 《西洋全史》(三)希臘城邦. 1979: 771–772. 
  24. ^ 24.0 24.1 24.2 24.3 24.4 24.5 24.6 王鑫. 第三章第一節〈多種多樣的兵種〉. 《羅馬文明》. 2010: 129–132. 
  25. ^ 王曾才. 第二章第五節〈文學〉. 《世界通史》. 2006: 172–174. 
  26. ^ 26.0 26.1 王曾才. 第二章第五節〈哲學〉. 《世界通史》. 2006: 174–177. 
  27. ^ 王曾才. 第二章第五節〈宗教〉. 《世界通史》. 2006: 171–172. 
  28. ^ 王鑫. 第九章第三節〈勝利的基督〉. 《希臘文明》. 2010: 296–297. 
  29. ^ 王鑫. 第八章〈人類的智慧——羅馬的自然科學〉. 《羅馬文明》. 2010: 251. 
  30. ^ 王鑫. 第七章〈現實與夢想——羅馬的藝術〉. 《羅馬文明》. 2010: 235. 
  31. ^ 31.0 31.1 31.2 王曾才. 第二章第七節〈哲社會及生活情況〉. 《世界通史》. 2006: 182–184. 

来源[编辑]

书籍
  • 。《罗马人的故事》,三民书局,ISBN13 9786661499926.

外部链接[编辑]

参见[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