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勋章、奖章和奖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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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勋章、奖章和奖状制度(葡萄牙语:Medalhas e títulos honoríficos),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01年设立。勋章、奖章和奖状是用以表扬在个人成就、社会贡献或服务澳门方面有杰出表现的在生或已去世的人士给予嘉许。

授予勋章、奖章和奖状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专属权限,可在下列情况行使:

  1. 由行政长官主动行使;
  2. 由政府各司司长建议;
  3. 由政府其他主要官员建议;
  4. 由勋章、奖章和奖状提名委员会建议。

勋章、奖章和奖状提名委员会由最多十一名经行政长官以批示委任的委员组成,有关批示须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上公布。

委员会成员任期为四年,可连任。

主席由委员会成员互选产生。

荣誉勋章[编辑]

荣誉勋章是用以奖励在本地或外地对澳门的形象和声誉有杰出贡献的人士或实体,又或在任何领域对澳门的发展有重大贡献的人士或实体;荣誉勋章分为以下等级:

中文名称 葡文名称
大莲花荣誉勋章 Medalhas de Honra de Grande Lótus
金莲花荣誉勋章 Medalhas de Honra de Lótus de Ouro
银莲花荣誉勋章 Medalhas de Honra de Lótus de Prata

功绩勋章[编辑]

中文名称 葡文名称 简介
专业功绩勋章 Medalha de Mérito Profissional 用以奖励在从事任何专业活动方面有杰出或卓越表现的人士或实体。
工商功绩勋章 Medalha de Mérito Industrial e Comercial 用以奖励在工商业有卓越和杰出表现的人士或实体,又或对工商业发展作出贡献的人士或实体。
旅游功绩勋章 Medalha de Mérito Turístico 用以奖励在推动和发展澳门旅游业方面有重要贡献的人士或实体。
教育功绩勋章 Medalha de Mérito Educativo 用以奖励在从事教育事业方面有杰出或卓越表现的人士或实体。
文化功绩勋章 Medalha de Mérito Cultural 用以奖励在发展艺术和文化事业方面有积极贡献的人士或实体。
仁爱功绩勋章 Medalha de Mérito Altruístico 用以奖励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方面有杰出贡献的人士或实体。
体育功绩勋章 Medalha de Mérito Desportivo 用以奖励在国际体育盛事中取得佳绩或值得嘉奖的成绩的人士或实体。

杰出服务奖章[编辑]

中文名称 葡文名称 简介
英勇奖章 Medalha de Valor 授予在执行职务时,表现出牺牲和勇敢的精神,以及献身于崇高事业者;
劳绩奖章 Medalha de Dedicação 授予在执行公职时表现出素质卓越、具敬业和奉献精神者;
社会服务奖章 Medalha de Serviços Comunitários 授予在开展有益社会和共同福祉的工作时有积极贡献、具无私奉献精神者。

奖状[编辑]

中文名称 葡文名称 简介
荣誉奖状 Título Honorífico de Prestígio 只授予对澳门的声誉、发展或社会进步作出重要贡献而非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人士;
功绩奖状 Título Honorífico de Valor 授予对澳门的声誉、发展或社会进步作出重要贡献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