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只繁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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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只

犬只繁殖场,在中文常用的意思是指“繁殖宠物的商家企业”。英文单词puppy mill和这字的意思与宠物繁殖场近似,但是带有强烈负面的意义:通常 puppy mill 是指繁殖时,为了追求利润,忽略近亲繁殖的问题而大量繁殖狗的场所。很多时候,在puppy mill成长的动物常会受到虐待,例如:将狗一生关在一个空间狭小的笼子中、割去狗的声带等。繁殖场通常利用繁殖狗来取得商业的利润,当狗的市场价格大幅下跌时,或滞销时,常发生集体弃养,或人道毁灭的事件。这也可能是流浪犬的来源之一。

各地法例规管[编辑]

 中华民国台湾

台湾,自从《动物保护法》实施之后,许多私人繁殖场,即未登记有执业执照的业者,含一般人在自家后院繁殖狗,只要有贩卖狗如此商业交易行为,就已触法。

动物保护法参考条文如下:

  • 第二十二条:以营利为目的,经营应办理登记宠物之繁殖、买卖或寄养者,应先向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申请许可,并依法领得营业证照始得为之。前项繁殖、买卖或寄养者应具备之条件、设施、申请许可之程序与期限、注销、撤销许可之条件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管理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 第二十五条: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未经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许可,擅自经营应办理登记宠物之繁殖、买卖或寄养者,处新台币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锾,并限期令其改善;届期不改善者,应令其停止营业;拒不停止营业者,按次处罚之。

外部链接[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