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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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妻》(1812年至1814年),托马斯·罗南森作品。这幅画给观众的印象是妻子一方接受被拍卖,其笑声暗示这是“一件和善的事”。[1]

贩妻,又称卖妻,是指丈夫把自己的妻子出售予他人为妻。在一些父权社会中,由于男尊女卑,妻子往往被视为丈夫的财产,丈夫可以把妻子出售。贩妻的现象出现于不同的东西文化当中,而其原因亦有很多,最常见是因贫穷而卖妻。有些文化中,贩妻是离婚方式之一,例如17世纪末在英格兰就有一种把妻子出售来离婚的习俗,中国古代亦有以卖妻代替休妻[2]

现代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把贩妻视为违法,但仍有一些国家或地区有贩妻情况,例如印度近年仍有男性因贫穷或为抵债而把妻子转卖他人[3]

英格兰[编辑]

贩妻于17世纪末在英格兰开始流行的习俗,在双方协议的前提下结束不美满的婚姻。在当时的英格兰,离婚被视为有钱人的专利,一般人要申请离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丈夫会替妻子在脖子、手臂或腰间绑上缰绳,然后绕场一周,公开拍卖他的妻子并以价高者得。虽然这个习俗在法律上并没有依据,并经常导致诉讼,从19世纪中叶起当局采取模棱两可的暧昧态度。英格兰的贩妻行为维持到20世纪初。

参见[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1. ^ Vaessen, Rachel Anne, Humour, Halters and Humiliation: Wife Sale as Theatre and Self-divorce (thesis) (pdf), ir.lib.sfu.ca, 2006 [18 December 200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1-07-06) 
  2. ^ 卖妻者的夫妻感悟. [2015-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5). 
  3. ^ 印度卖妻陋习盛行 貌美新娘仅几百元人民币[永久失效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