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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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審查中華人民共和國針對流動空間資訊的審查和地方空間上網管道的限制[1][2][3]

根據《國務院關於授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網際網路資訊內容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14年8月26日起,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全國網際網路資訊內容管理工作,並負責監督管理執法,受中共中央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領導。2018年之前的審查屬於行政行為。2018年3月起,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為中共中央直屬機構[4]

據美國非政府組織「自由之家」每年公布的涵蓋全球70個國家和地區的「網路自由報告」,中國連續9年(2015-2023)成為世界上網路環境最差的國家,網路自由度持續處於較低位置。[5]

背景[編輯]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於2019年2月28日在京發布第43次《中國網際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截至2018年12月,網友規模達8.29億,全年新增網友5653萬,網際網路普及率為59.6%,較2017年底提升3.8個百分點。全年新增網友5653萬。手機網友規模達8.17億,網友通過手機接入網際網路的比例高達98.6%,全年新增手機網友6433萬。截至2018年12月,網路購物使用者規模達6.10億,年增長率為14.4%,網友使用率為73.6%。截至2018年12月,手機網路支付使用者規模達5.83億,年增長率為10.7%,手機網友使用率達71.4%。截至2018年12月,網路影片、網路音樂和網路遊戲的使用者規模分別為6.12億、5.76億和4.84億,使用率分別為73.9%、69.5%和58.4%。

從2000年起,中國政府逐漸制定了多部關於網際網路的法律,行政命令也相繼實施。

2005年4月,由哈佛法學院劍橋大學多倫多大學共同組建的開放網路促進會(OpenNet Initiative)發表了一份關於中國網路封鎖的研究報告。報告稱:「中國的網路過濾系統是全世界最發達的。比起其他有些國家的類似系統,中國的網路過濾範圍廣,手法細緻,並且效果顯著。整個制度包括多層次的法律限制和技術控制,牽扯到眾多的國家機構,以及成千上萬的政府職員和企業員工。」

大紀元認為金盾工程是由前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的長子,曾任中國科學院副院長、中國網通董事的江綿恆所籌建與負責。[6]而實施網路審查最重要的裝置防火長城,其關鍵部分的設計師為中國工程院院士、前北京郵電大學校長方濱興,他也被網友稱之為「中國防火牆之父」。

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在2000年接受美國知名記者邁克·華萊士專訪時說:「我希望人們將從網上學習很多有用的事情,但無論如何,網上有時也有不健康的東西,特別是網上的色情內容──對我們的年輕人傷害很大。」而對於BBC華盛頓郵報等沒有色情的網站被封禁,江澤民表示:「他們被封鎖是因為一些政治新聞。這一點我們要有選擇性,正如美國同樣有選擇性。」他補充說:「一句話,是希望從網際網路中接收有益於中國發展的資訊,不管是文化的、經濟的,各方面的。但是我們希望儘可能地限制一些不利於我們的。」[7][8]

法律依據與規定[編輯]

典型意義下GFW的線路拓撲

中國政府對網路內容進行審查的方式多樣、多層次、跨部門,對網路的審查是從「網際網路接入服務提供者」到「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責任。中國對國內網站實行審查的具體法律依據詳見外部資料中法規一覽[9]

相關法源[編輯]

具體條款[編輯]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採取積極措施,在促進互聯網的應用和網絡技術的普及過程中,重視和支持對網絡安全技術的研究和開發,增強網絡的安全防護能力。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互聯網的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宣傳教育,依法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防範和制止利用互聯網進行的各種違法活動,為互聯網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從事互聯網業務的單位要依法開展活動,發現互聯網上出現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時,要採取措施,停止傳輸有害信息,並及時向有關機關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利用互聯網時,都要遵紀守法,抵制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依法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實施的各種犯罪活動。要動員全社會的力量,依靠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保障互聯網的運行安全與信息安全,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

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應對接入的境內外網站信息進行檢查監督,拒絕接入發布有害信息的網站,消除有害信息對我國網絡用戶的不良影響。

  • 根據公安部33號令《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國際聯網製作、複製、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 (一)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 (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 (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 (六)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 (八)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 (九)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從而導致在網際網路上查閱違法資訊也算違法[10]
  • 2008年1月31日起施行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規定

申請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應當具備法人資格,為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單位,且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內無違法違規記錄。亦即互聯網視聽服務的企業必須為國有,非國有獨資或者國有控股企業不能再經營互聯網視聽服務。

此規定一出就引發了對其合理及合法性的質疑[11]
  • 2016年3月25日,工信部出台《中國互聯網域名管理辦法》草稿並公開徵求意見,其中第三十七條規定

第三十七條 在境內進行網絡接入的域名應當由境內域名註冊服務機構提供服務,並由境內域名註冊管理機構運行管理。 在境內進行網絡接入、但不屬於境內域名註冊服務機構管理的域名,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不得為其提供網絡接入服務。

這條規定引發了巨大的爭議。在國務院法制辦的公開徵求意見網頁系統中,使用者甚至反而無法評論此條。[12]有評論指出,如果強制執行此規定,國外的微軟蘋果、中國國內的淘寶百度網易搜狐騰訊財付通甚至官媒CCTV都會受到很大影響。[13][14]有輿論認為,一旦執行此規定,中國網路可能會與世界徹底隔絕。[14][15]工信部對此回應,媒體對個別條款存在誤解。該辦法與全球域名管理體系沒有根本性衝突,相關條款重點要求在境內接入的網站應使用境內註冊的域名,不涉及在境外接入的網站,不影響使用者訪問相關網路內容,不影響外國企業在華正常開展業務。[16]
  • 2016年11月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該法將於2017年6月1日施行。該法規定禁止發表損害國家團結、擾亂經濟秩序或企圖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容,要求「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商在中國境內儲存個人資訊和重要商業資料,並向安全機構提供「技術支持」,以及通過國家安全審查等。[17]
  • 2019年12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佈《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18],規定了服務平台及內容創作者合法發表言論的範圍,同時亦鼓勵他們創作符合中國官方價值觀的內容,另外亦嚴禁網路暴力、人肉搜尋及操縱帳號等行為,有媒體稱這規定為是中國迄今推出的最為全面、最為嚴厲的網路審查和資訊控制舉措之一。其中有兩條細則引起關注,包含:

第六條 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不得製作、複製、發布含有下列內容的違法信息:(十一)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七條 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應當採取措施,防範和抵制製作、複製、發布含有下列內容的不良信息:(九)其他對網絡生態造成不良影響的內容。

該法的「其他內容」段落因為無法判別標準,被廣泛視為含糊缺少邏輯,沒有法律該具備的明確性,且如何判斷、詮釋也沒有指引。觀察人士指出,鼓勵內容生產者宣傳、推廣意識形態性質的內容,雖然對怎樣審查、如何處理違規者等細節沒有提及,但可能造成網評與自我審查先過度反應,最終使所有中性、理性、深入的討論排除在外,今後只有規定「毫無意義」的好訊息佔據網路[19]

2021年11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出台《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並徵求意見[20],其中第四十一條提到:

第四十一條 國家建立數據跨境安全網關,對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法律和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予以阻斷傳播。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提供用於穿透、繞過數據跨境安全網關的程序、工具、線路等,不得為穿透、繞過數據跨境安全網關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託管、技術支持、傳播推廣、支付結算、應用下載等服務。

境內用戶訪問境內網絡的,其流量不得被路由至境外。

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首次於法律法規草案中承認網路審查設施的存在,並將網路審查設施命名為「數據跨境安全網關」。

2022年8月1日,中國網信辦發布的《互聯網用戶帳號信息管理規定》正式生效,該規定要求網際網路帳號須填寫真實職業,且IP屬地會被披露,而部分專業領域帳號的註冊更須提供核驗材料[21]

2022年12月15日,《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正式生效,首次將「按讚」視作評論的一種。另外該規定指出公眾帳號必須主動審查網友留言。有專家指出,這意味著網友可能因按讚的內容而受到來自平台或當局的懲罰。[22]

2023年10月31日,微信公眾號、新浪微博、百度百家號、今日頭條、小紅書、嗶哩嗶哩、快手稱,因「監管部門」要求,將對50萬粉絲以上涉及時事軍事財經法律醫療領域的自媒體實行前台實名[23][24][25][26]

禁止內容和行為[編輯]

  1. 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2. 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3. 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4. 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5. 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6.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7.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迷信的;
  8. 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9. 宣傳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10.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11. 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12. 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13. 煽動非法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
  14. 以非法民間組織名義活動的;
  15. 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27]

地方立法[編輯]

2007年12月20日,廣東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上通過《廣東省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草案修改三稿)》。其中規定:

在發生重大突發事件,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及社會穩定的緊急情況下,可以採取二十四小時內暫時停機、暫停聯網、備份數據等措施。

措施[編輯]

1995年以來,中國大陸已經頒布了60多項法規來規範網際網路活動。在2000年代初政治狀況比較敏感的日子,政府要求網管對法輪功六四等題材的政治網站進行嚴格封鎖。自2004年中,大陸以打擊網上色情為由查封網站。[28]

行政手段[編輯]

網路監視[編輯]

政府轄下公安部門(主要是網警)、國家安全部門、新聞管理部門、通訊管理部門、文化管理部門、廣播電影電視部門、出版部門或保密等部門的工作人員,監視全中國大陸的論壇網誌聊天室和私人的即時通訊電子郵件等網際網路資訊。[來源請求]要過濾和取得有關情報資訊,他們通常使用的技術有域名劫持、關鍵字過濾、網路嗅探、閘道器IP封鎖和電子資料取證等等。這些工作人員會判斷內容,嚴格禁止、刪除各類被認為是有害的資訊;查禁、封堵和阻斷可能會利用網際網路造謠、誹謗或者發表、傳播的有害資訊,例如關於「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竊取、洩露國家秘密」、邪教和淫穢的資訊。同時對特定人群實行網路監視,並後台阻斷敏感人士的網路通訊。

從2006年5月起,有關部門開始招募網路監督員。他們定期接受相關部門的指導,利用業餘時間監察網路出現的「不文明行為、違法和不良資訊」,及時通過電話、電子郵件、不定期參加會議等方式向相關單位提出監察意見。[29]有些網路安全保安分公司,會招收網路保安員。網路保安沒有執法權,他們主要通過網路監視,為服務單位及時刪除各種不良資訊,及時叫停違法行為,向網監部門報警。[30][31]

2014年11月6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召開跟帖評論管理專題會,並要求29家網站簽署《跟帖評論自律管理承諾書》。[32]《承諾書》第三條提出的「堅持使用者以真實身分信息註冊帳號」被認為是強制實行實名帳戶評論,而第五條要求禁止發表的資訊中出現的「要求使用本網站常用語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語言文字評論的」「與所評論的信息毫無關係的」「所發表的信息毫無意義的,或刻意使用字元組合以逃避技術稽核的」輿論認為是要求網站指定細化措施強化監視。[33]

行政處罰和司法追究[編輯]

不僅發表、製作「不良資訊」者會面臨處罰,閱覽相關資訊者也曾出現被調查、逮捕的案例[34][35],後一點在中國大陸亦引發爭議。臺灣民主基金會在2010年的報告中稱,由於發表或傳播網路言論、資訊而入獄者為世界最多[36]

對中國境外平台帳戶的追蹤和威脅[編輯]

上海警方於2021年5月發布的一份招標檔案顯示,其試圖通過供應商「搜尋境外平台發布相關內容的帳號,並利用技術手段尋找其境內個人資訊,並取得該人境內資訊」,即「境外社交平台帳號落地」,中標價格為9800元/次。據信這是為了通過威脅使用者在中國的家人,或是當使用者返回中國時拘捕,以迫使其刪除貼文或整個帳戶。[37]

網上輿論引導[編輯]

除了被動地封網之外,中國大陸也大力發展官方網站,積極進行網上宣傳。香港城市大學教授李金銓維基數據所列Q93248331說,中國大陸全部網站的10%是由政府直接建立和經營的,各級人民政府建立了多個主要新聞網站。

由半公開和公開(如江蘇省宿遷市)的訊息,人民政府招收網路評論員,由他們以普通網友的身分,引導「正確導向」,普及「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這種網路評論員被大陸網友稱為「五毛黨」。

2015年8月5日據華爾街日報參照新華社的報導,中國政府將網路警察嵌入科技公司中,以防止欺詐和「散布謠言」等犯罪活動[38]

2020年,人社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統計局將網際網路資訊稽核員列入工種[39]

實名制與備案[編輯]

1997年12月11日國務院批准、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發布了《電腦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管理辦法》第十一條明確規定:「使用者在接入單位辦理入網手續時,應當填寫使用者備案表。備案表由公安部監製」,要求通過ISP接入網際網路的個人與單位在公安部門備案,留存個人與單位信息。在此之前,這些資料只在ISP留存,或者由ISP向公安部門遞交。

相關規定在1999年下半年,即中國的第一次網際網路高潮時開始執行。2002年後很長的時間裡,相關備案的執行弱化。在2006年7月,重慶市公安局出台了《關於加強國際聯網備案管理的通告》,要求在家中上網須向公安機關備案,如有違反,輕則將被警方警告,重則將被停機半年[40]。雖然早有相關規章依據,但在新一波的網路言論收縮的背景下,該規定引發極大的關注與爭議。可能是迫於輿論壓力,該《通告》在之後的稽核中未予通過。

2005年, 中國政府開始對南大小百合水木清華, 北大未名等一系列高校BBS開始實行實名制, 禁止校外IP使用論壇。

另外,中國大陸也要求對網路接入、網咖、資訊發布網站、電子郵件、遊戲等實名備案。特別是2005年2月份以來,資訊工業部要求境內所有網站主辦者必須通過為網站提供接入、代管、虛擬主機等服務的IDC、ISP來備案登記,或者登入信息產業部備案網站(beian.miit.gov.cn,原域名beian.miit.gov.cn )自行備案。無論是企、事業單位網站,或是個人網站,都必須在備案時提供有效證件號碼。此外,網路支付(尤其使用餘額支付的人民幣錢包)、在聯網應用程式上進行使用者註冊(基於行動電話號碼等),亦需要實名備案。而一些公共Wi-Fi也採取實名認證方式,需通過使用者手機號碼(為符合實名制要求,大多數公共Wi-Fi只能使用國內手機號登入)和簡訊取得的密碼登入才能使用[41]

2010年,重慶市以「打擊黑惡勢力」為由,制定法規要求強制執行網路實名制,並監視騰訊QQ群,民眾簡訊等內容[42]。此舉引發廣泛爭議。

根據2016年11月7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網路運營者為使用者辦理網路接入、域名註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使用者提供資訊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使用者簽訂協定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使用者提供真實身分資訊。使用者不提供真實身分資訊的,網路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這是中國大陸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網路實名制[43]。2022年12月1日起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路詐騙法》也明確了網路實名制。該法規定對涉詐異常的電話卡、銀行卡、網際網路帳號可以採取重新實名核驗、「二次認證」等措施,並根據情況採取相應處置措施[44]

2017年11月22日至24日浙江烏鎮網際網路大會,中國公安部門推出一種全新的證件「網證」,全名叫「居民身分網路可信憑證」(英語:Cyber Trusted Identity),根據中國公安部說法,這種憑證是基於法定身分證件數據,使用國密演算法加密,由CTID平臺對法定身分證件上的訊息進行數據脫敏演算法[註 1],與法定身分證件一一對映的數據檔案,由CTID平臺簽發給個人的網路身分憑證。中國公安部亦承認,該憑證對防止其他使用者以及人員竊取使用者資訊有保護隱私的作用,但假設中國公安部和中國網路資訊主管部門需要時是可以隨時調用,中國民眾輸入網證登錄上網,將會處於中國主管部門的監控之下,等同於隱私是由國家掌控。[45]

隨著行動網際網路的技術發展,一些不法分子開始鑽法律漏洞開發違法應用程式。《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路詐騙法》為此規定,行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必須經通訊主管部門許可、備案以及核驗開發運營者的真實身分資訊[44]。2023年8月9日,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求行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註 2]開展備案工作,在該國境內從事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的APP主辦者,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路詐騙法》、《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等規定履行備案手續,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APP網際網路資訊服務。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底,《通知》發布前開展業務的APP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級通訊管理局履行備案手續。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底,電信主管部門將組織對APP備案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仍未履行備案手續的APP進行處置。網路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用分發平台、智慧型終端英語Smart device生產企業不得為未履行備案手續的APP提供網路接入、分發、偏好設定等服務。[47]

國內外公司合作[編輯]

中國大陸政府採用思科、北方電訊、甲骨文公司3Com微軟等外國公司提供的技術來封鎖網路。微軟在中國大陸的MSN部落格空間(已關閉,最後名稱是Windows Live Space)設定了過濾器。Google在2006年1月推出Google.cn的時候,任何有違背中國政府要求的內容都被過濾,例如其news.google.cn上的中國版新聞上拿掉了被中國大陸政府封鎖網站內容的存檔。雅虎中國更被指幫助中國大陸調查網上異見人士(見師濤「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案)。下列是中國大陸政府要求境外公司進行網路審查的案件,這些情況只存在於中國大陸:

中國雅虎的網頁被阿里巴巴收購[48],與雅虎集團其他國家的網頁顏色及風格幾乎完全不同,是一個除了「雅虎」名稱與Yahoo還有關聯以外已完全獨立的網站,雅虎的國際服務(例如Flickr)在雅虎中國無任何連結。而雅虎所有國家版本的影片內容均被防火長城封鎖。另外中國雅虎的搜尋引擎也封鎖了維基百科的網址。中國雅虎於2013年9月1日起停止營運[49]

中國大陸版TOM-Skype(非簡體中文國際版),是TOM集團旗下北京訊能網絡有限公司TOM線上和Skype於2004年11月在中國大陸聯合推出的Skype中國版即時通訊軟體。Skype指TOM-Skype在2006年已經按照中國大陸政府的規定,使用文字過濾器來監視敏感資訊。不過包含敏感關鍵字的資訊會在客戶端被丟棄,故對使用者的隱私並無威脅。TOM集團在聲明中稱:「作為一家中國公司,我們必須遵從中國的規章制度。我們對此沒有其他評論」。[50]不過,TOM-Skype後來在未經Skype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改變了該過濾器的功能,儲存了部分使用者的資訊。隨後,Skype的總裁Josh Silverman在Skype官方網誌上發表聲明,表示自己公司很「無辜」和「無奈」。[51]受此影響,微軟於2013年第一季在全球用Skype替換Windows Live Messenger的方案,將中國大陸排除在外。[52]2013年11月8日,TOM線上在其TOM-Skype頁面發布對使用者的公告,稱將於2013年11月24日正式將Skype在中國大陸的營運權移交微軟[53]。2013年11月26日,《光明日報》和方正集團合資公司光明方正與微軟正式宣布達成戰略合作,開始負責中國市場的營運。[54]據報,新的中國大陸版Skype不再像TOM在線時代那樣內建關鍵詞過濾,在中國大陸伺服器上儲存使用者聊天記錄,改為使用境外的微軟伺服器且資料傳輸的過程經過加密。[55]

微軟的Bing(必應)搜尋引擎中國版(cn.bing.com),伺服器位於中國大陸,因其會按照中國大陸的意思動態審查政治詞彙,故受到的干擾或封鎖次數較少。搜尋時,如果結果被隱藏了某些已知網頁,頁面底部即會顯示「應當地法律要求,我們已移除某些搜尋結果。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這裡。」[56][57]

在中國大陸售賣的裝有Android作業系統的智慧型手機,包括摩托羅拉三星HTC等,均把境外版Android手機常附帶的所有Google應用程式刪除,例如提供影片分享及下載的「YouTube」、官方應用商場「Google Play」、社群網路服務「Gmail」等。中國大陸使用者需要自行重新刷機或破解Root權限後,重新安裝Google Play服務及其程式才能使用Google相關的應用服務(但部分品牌除外,例如國行版本的部分手機已經預裝Google Play服務,使用者可直接重新安裝程式)。但裝有Android系統的水貨智慧型手機,譬如HTC並沒有在中國大陸正式發售過的HTC Legend等機型,則不受此影響。在2012年5月4日傳出的工業和信息化部對「Google」商標及應用進行限制的訊息,其內容為:行動終端產品出廠不允許有Google字樣及相關應用,包括Google標識、應用,包括Google搜尋Google書籤Google瀏覽器等與有關的字樣,違者不進行任何行政審批。[58]工信部後來否認此事。[59]

Google地圖中,國際版(含其他地區版,中國版除外)地圖中,中國大陸地圖出現嚴重偏差,整塊中國大陸向東南偏東錯誤移位約半公里,而衛星視圖則正常。造成位置錯誤的原因是中國大陸官方要求所有在中國大陸執行的地圖服務商要加裝「國家保密外掛程式」(亦稱加密外掛程式、加偏或SM模組),以「保障國家安全」。此外掛程式會將真實的坐標加密成虛假的坐標(如「GCJ-02」),且此加偏並非線性加偏,所以各地的偏移情況都會有所不同。一些國際性的網際網路應用服務(如Foursquare等apps),通常使用國際版地圖的API來顯示位置,這會造成顯示中國大陸地圖視圖時出現偏差、漂移的情況。Android等手機在中國大陸使用GPS定位也會出現不準確的情況。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在2012年2月宣布,Google在華合資公司北京谷翔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已於2011年11月提出網際網路地圖服務測繪資質申請,在資質審批過程中,其網際網路地圖服務可維持現狀,但不得增加新的網際網路地圖服務內容。[60]

2013年4月,《每日電訊報》及《金融時報》有報導稱,蘋果公司為了「取悅」中國大陸政府,主動從應用市場iTunes Store的中國區中取消了一個網路應用程式「經典書城」,而這款軟體可以讓讀者看到一些被中國大陸政府禁止的10本書。而就在此前,蘋果公司執行長蒂姆·庫克向中國大陸顧客就蘋果公司的售後服務作出道歉。此前,蘋果受到中國大陸媒體媒體長達數日的尖銳批評,稱蘋果的售後服務「內外有別」等。[61]有分析認為,此次官方圍剿蘋果公司,更可能是向蘋果施加壓力,目的在於推動蘋果與中國大陸官方合作,將中國大陸區的蘋果應用市場推廣「備案」制度,將其納入中國大陸官方的審查監管大網。在本次事件發生前,香港獨立時政雜誌《陽光時務週刊》,在中國大陸區原有iPad客戶端,大陸使用者可自由下載購買,但有部門要求蘋果將其下架,蘋果隨後照辦。[62]另外,蘋果公司也按照要求,註冊中國大陸域名apple.com.cn並在工信部北京市公安局申請ICP證(10214630)及網絡安全備案號(11010500896)以掛於首頁底部,而別國政府均沒有如中國大陸般要求其必須申請ICP等證的案例。[63]

TripAdvisor在中國大陸推出的中國版網站到到網,也不得不向中國大陸官員證明,其中國大陸版網站將會刪除與西藏有關的討論。[61]並且,頁面底部的「其他國家TripAdvisor站點」也刪除了台灣版網站的連結。

LinkedIn(領英)於2012年4月成立北京代表處。2014年2月25日,增設簡體中文版本。領英將中文網站7%的股份,讓給兩家頗有背景的中國大陸風投公司。公司使用軟體演算法和人工審閱相組合的方式,在中國大陸的中文和英文網站上,對中國大陸認為具有政治敏感性的內容進行審查。如果發佈的內容被禁,使用者會收到電子郵件通知,稱貼文中包含「在中國大陸遭到禁止的內容」,「將不會被LinkedIn在中國的大陸會員看到」。同時,領英沒有為中文使用者提供某些重要功能,比如建立或加入群組,或是張貼長篇文章,而其他地方的使用者就可以開展公開討論、組建社區。曾有一些來自其他國家的使用者,發現自己在中國大陸境內發佈的英文貼文,在全球範圍內也遭到了封鎖而感到很憤怒。領英之所以採取這一類做法,是不想讓中國大陸使用者接觸到任何可能會引來棘手政府審查的內容。2014年9月,領英放寬了這項政策,讓那些在中國大陸封禁的貼文可以在其他地方顯示出來。[64]在2011年2月24日,因為有使用者在網站上傳播「中國茉莉花革命」的訊息,網站遭防火長城封鎖,而該網站此前並未遭到封鎖[65]。網站在翌日被解封[66]。同年3月11日,LinkedIn在刊登的最新公司簡介中說,中國大陸封閉其網站的可能性對在該公司首次公開募股中投資的人構成一種新的風險。公司不能保證中國大陸政府不會較長時間或者永久性地封鎖其網站。[67]

2020年12月的報導顯示,總部位於美國加州的遠端會議服務軟體公司Zoom的中國雇員配合北京政府擾亂談論六四天安門事件的視訊會議,並關閉多位美國使用者的帳號。[68]

根據中國「駐華外國記者協會」(the 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 of China ,FCCC)今天(22日)發布的聲明,指中國的「防火長城」(Great Firewall)線上審查機制,封鎖國內民眾進入將近四分之一獲北京核准在中國進行報導的外國新聞網站。[69]

還有,中國大陸以法規的形式要求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ISP)線上內容提供者(ICP)不得製作、複製、發布、傳播任何被認為有害的資訊。如發現後,應當立即停止傳輸,儲存有關記錄,並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70]

處罰海外公司[編輯]

中國大陸預定於2009年7月1日起,要求在境內新生產和銷售的電腦進行全面預裝綠壩·花季護航。中國大陸政府稱安裝軟體的目的在於保護未成年電腦使用者,誤闖入色情網站等有害內容。然而該軟體和政府大規模的推行軟體預裝措施招致諸多媒體異議。至今並未實行。

在政策推行前夕,中國大陸媒體於2009年6月高調譴責Google傳播色情資訊,並一度對Google旗下的服務進行封鎖。

根據中國中央電視台2009年6月的《焦點訪談》,在Google中輸入關鍵字「兒子」,它下面卻出現了這樣的一些選項「兒子母親不正當關係」等等十個選項。[71]

根據Google自己的資料,「兒子母親不正當關係」這個關鍵詞,在2009年6月18日央視「三板斧」使用三個主力新聞節目報導出這個事件,中國大陸媒體密集批判谷歌中國之前一周,搜尋量才開始急劇上升,在也就是6月17號達到巔峰,並且這些搜尋近100%都是由北京的使用者完成的。[72]

網咖管理[編輯]

中國政府要求網咖上網者實名登記,同時要求網咖必須安裝「網咖安全管理軟件」。同時也規定各省市網咖必須安裝「文化監管系統」。

由國務院制定條例要求網咖經營者:

  1. 建立場內巡查制度,發現上網消費者的違法行制止並向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舉報。
  2. 核對、登記並儲存上網消費者的有效身分證件和記錄有關上網信息。

2007年6月3日,國家工商總局通過網站發布通知,各級工商機關在2007年不得登記新網咖[73]

技術手段[編輯]

防火長城[編輯]

防火長城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其網際網路邊界審查系統的統稱。涉及方法包括IP封鎖[74]域名伺服器快取污染[75]深度包檢測TCP重設攻擊等。

內容過濾軟體[編輯]

中國大陸政府原定於2009年7月1日起,要求在中國大陸新生產和銷售的電腦進行全面預裝,後迫於輿論壓力而取消該規定。

監視軟體[編輯]

網站一鍵關停[編輯]

2017年8月3日,公安部全國範圍內開展「網站一鍵關停」演練,包括微軟雲服務的中國區網站在內的多家雲服務提供商均受到影響。[76]這是「一鍵關停」功能首次進入公眾視線。

突破網路審查[編輯]

突破網路審查突破網路封鎖,俗稱翻牆[77][78]科學上網[79]等,通常特指在中國大陸繞過網際網路審查技術(DNS污染IP封鎖TCP重設攻擊路由黑洞深度包檢測、等),突破防火長城,實現對網路內容的訪問。突破網路審查的軟體通常被稱作翻牆軟體,俗稱梯子

中國公司曾有研發翻牆瀏覽器。2019年11月,中國有一家公司推出「中國大陸首款合法翻牆瀏覽器」酷鳥瀏覽器[80]。2020年10月,奇虎360子公司上海豐炫推出Tuber翻牆瀏覽器,但因為大量下載而下架[81]。目前這兩款瀏覽器已經無法使用。

德國之聲報導,如此顯示官方允許翻牆管道低調存在[82],對中國大陸而言,外網的經營、蒐集內容以及學術知識對其很重要,但避不開政治問題,可能是因此才批准了瀏覽境外網站的工具[83],《美國之音》引述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的分析指出,合法的Tuber還給人們提供了一種網路自由的錯覺[82],但是相關軟體會對訪問的內容和使用者進行審查。據研究,中國翻牆使用者超過一億[需明示出處],涉及的海外業務與宣傳規模均相當大[84]。 2017年根據市場研究機構全球網路指數的調查研究估測,中國使用"VPN"翻牆使用者高達9,000萬人[77]

案例[編輯]

被切斷服務的提供商[編輯]

  • 2007年8月23日,河南電信關閉紫田機房,400台伺服器中斷六天。最後被迫移到杭州機房。
  • 2007年8月30日,廣東汕頭中斷了廈門藍芒科技以及中客科技1,600多台伺服器,上萬個網站受到影響。
  • 2007年9月,四川成都「世紀東方」和廣東汕頭「中客科技」兩家網際網路提供商被切斷服務。中國政府關閉的理由是這些網站出現大量違規的文章。

被管制或限制的網站[編輯]

中國嚴格限制國內一些影響穩定的學術、思想、維權網站,部分國內公網BBS與學術思想維權網站被關閉或限制功能,如:2000年3月31日中國政府關閉由黃琦創辦的大陸網站《天網尋人》;關閉《公民維權網》《憲政論衡》等網站;2005年關閉成立於2002年的自由中國論壇。[85]2005年後,中國部分高校BBS只對校內IP開放。中國也限制了一些有激進行爲的網站的活動。例如關閉了部分激進反日網站、一些有嚴重排外傾向的網站、曾經在1999年發動網友攻擊美國網站的中國駭客聯盟中國紅客聯盟等。對產生重大影響的國外內容發布網站(比如Wiki網誌聊天室論壇個人首頁等服務提供網站),也常常予以封鎖,或者限制其與中國網路審查有衝突的部份功能。

封鎖境外網站[編輯]

一些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境外的站點(多為中文站點)被防火長城(GFW)完全或部分封鎖。

私人部落格[編輯]

  • 2009年,北京中學生鄭界涵在其個人部落格中透露在十一國慶前長時間練習彩排之況,因而遭校方嚴重警告,除了被迫刪除資訊,關閉個人部落格之外,並被威脅如果行為不改將會使他的學業受到嚴重影響。[86]

針對網路封鎖的公民訴訟[編輯]

  • 杜冬勁(網名yetaai)於2007年4月28日以寬頻使用者身分起訴中國電信違反寬頻服務合同,要求解釋其網站(realcix.com)不能被訪問的原因。2008年4月此案最終一審二審均敗訴。一審上海浦東人民法院認為網站不能訪問,並不能證明寬頻服務有故障,中國電信無罪,判原告敗訴。二審上海市第一中階人民法院維持原判。
  • 劉曉原律師於2008年6月起訴搜狐封鎖其部落格文章,法院拒絕受理。
  • 新疆西部律師事務所網站因報導高鶯鶯案被關,張元欣律師起訴其主機服務商,法院拒絕受理。
  • 胡星斗在2008年起訴網路服務商切斷了他的網站的服務,理由是含有非法內容,最終胡星斗勝訴。
  • 汪龍於2014年9月4日在深圳法院起訴中國移動封鎖谷歌,同年11月8日,深圳市福田法院對於其起訴中國移動,因「原告汪龍經本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而撤訴。[87]

判決和處罰[編輯]

無國界記者組織稱,因從事網際網路活動而被監禁的中國人目前已經從2001年時的3人躍升至了2007年的65人。[88]

1998年[編輯]

  • 林海 1998年被捕,以「煽動他人顛覆國家」罪名入獄兩年[89]

2000年[編輯]

  • 黃琦 2000年6月3日被捕,判處有期徒刑5年[90]

2002年[編輯]

  • 劉荻 2002年11月9日以涉嫌參加「非法組織」被捕及超期羈押,2003年11月28日出獄、免於起訴[91]

2003年[編輯]

2004年[編輯]

  • 鄭貽春 2004年12月3日被捕。2005年9月22日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96]
  • 師濤 2004年11月24日被捕,後以「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97]
  • 韓某、鍾某 2004年8月9日被四川某市警方抓捕,理由是他們瀏覽了黃色網站。[98]

2005年[編輯]

2006年[編輯]

2007年[編輯]

  • 董偉王子峰扈東臣等人因在百度貼吧高唐吧發帖批評政府做假,在1月1日被刑事拘留,被拘留的原因是涉嫌「侮辱」、「誹謗」現任山東省高唐縣委書記孫蘭雨,關進看守所達二十多天[100]
  • 7月,濟南警方指控一位23歲女網友「紅鑽帝國」在舜網論壇發帖「內容有明顯的唬人噱頭,營造了暴雨過後的恐怖氣氛,裡面有災害造成多少人死亡的虛假信息」,警方後以「散布謠言,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為由對其進行治安拘留。[101]
  • 8月,陳樹青因網上發表言論被以煽動顛覆政權的罪名判處4年有期徒刑[102]
  • 12月28日,胡佳被北京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總隊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

2008年[編輯]

  • 「SS山地師」(網名),在4月30日因為在論壇里轉帖而被山東高密警方拘留了五天。[103]
  • 江蘇鎮江網友湯某發帖稱要「搶奧運火炬」被京口分局拘留了十天。[104]
  • 遼寧大連劉某,河北廊坊劉某、山西運城張某、河南焦作曲某,在5月12日稱「北京將有比較強的地震」、「汶川地震系人為」,並在相關貼吧里發帖,被分別處以治安處罰或訓誡,其中行政拘留2人。[105]

2009年[編輯]

  • 2009年11月12日,重慶人謝蘇明在天涯論壇貼文《王立軍說,對待困難群眾要像對待親人一樣》中回帖「草,虛偽的政客,別個和××公司老闆是乾親家得嘛,乾親家(也許)有乾股份撒。」後第二天「被勞教」一年。[106]

2010年[編輯]

2011年[編輯]

  • 冉雲飛
  • 任建宇勞教案
  • 2011年4月22日,重慶涪陵區市民方洪於騰訊微博發訊息:「勃起來窩了一駝屎,叫王立軍吃,王立軍把這駝屎端給檢察院吃,檢察院端給法院吃,法院端給李莊律師吃,李莊說,這駝屎太臭了,誰窩的,誰自己吃。」4月24日方洪被重慶涪陵區公安局網監警察治安拘留。4月28日重慶勞教委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決定對方洪勞教一年,此案被稱為「一坨屎」勞教案。[107][108]

2012年[編輯]

  • 2012年3月31日,因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薄熙來王立軍事件,在網上傳播「軍車進京、北京出事」網友李某、唐某等6人被予以拘留,新浪微博騰訊微博被迫關閉評論整頓3天,多家網站被關閉。[109][110][111]
  • 2012年7月,新浪微博使用者、女模特王某「馨兒徽安」發布訊息稱「整天和政府的領導吃喝。警花只是一個稱呼而已,打著警花、模特的稱號天天陪領導吃喝談專案、招商引資。」並行女警制服相片,被北京市豐臺區法院以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一年。[112]王某也成為因冒充警察發帖獲刑的第一人。[113]
  • 2012年10月12日,毛某於2月10日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高官邱進等人乘飛機帶王立軍從成都赴京的國航CA4113次航班乘員資訊相關資訊公布到網際網路上,國家安全機關對毛某行政拘留7日[114]

2013年[編輯]

  • 2013年4月,有十餘名網友因發帖聲稱的各地H7N9禽流感疫情與政府發布的訊息不同,獲5至10日行政拘留[115][116]
  • 2013年4月20日,一自稱地震局內部人員的網友在百度貼吧發帖散布地震謠言,成都市公安局對其予以行政拘留。[117][118]
  • 2013年5月9日,28歲的北京市豐臺區人馬某(女)在其微博上編寫「京溫女孩被七名保安強姦,警察拒不立案」等博文被警方抓獲。[119]22日,京溫事件女孩男友等13人因利用網際網路散布袁利亞「離奇」死亡資訊先後被警方抓獲。[120]
  • 秦火火

2014年[編輯]

  • 2014年3月兩會期間,民生觀察網站負責人劉飛躍因拒絕警方要求的「在兩會期間不能發帖」而被行政拘留。[121]
  • 2014年7月30日,創辦維吾爾線上的伊力哈木·土赫提被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以「分裂國家罪」的罪名提起公訴,[122]9月23日被判無期徒刑。[121][123][124]
  • 2014年7月,江蘇「海霞播報」負責人孟海霞因在網上發帖被行政拘留5天。[121]
  • 2014年8月9日,公安機關查處及拘留85名「網上編造傳播謠言人員」,其中徐州男子陳某因在微信朋友圈轉發訊息,被以擾亂公共秩序為名行政拘留。[121][125]
  • 2014年8月15日,快播科技公司法人兼總經理王欣以「傳播淫穢色情資訊」的罪名被捕。[126]
  • 2014年8月,西安維權人士羅光明因轉發了一條關於新疆莎車事件的訊息到微信而遭行政拘留。[121]
  • 2014年10月,在網上發帖實名舉報官員行賄的山東青島維權人士隋雙勝在囚禁了一個多月後被批准逮捕。[121]
  • 2014年11月4日,北京IT人士許東被北京西城區德勝門派出所警察帶走,以「涉嫌尋釁滋事罪」關入北京第一看守所。輿論認為與他開發反審查軟體「楓葉香蕉」有關。[121]
  • 2014年11月19日,來自四川、重慶、浙江、吉林、上海的7位維權人士到浙江烏鎮世界互聯網大會現場周邊示威,呼籲網際網路自由,不久遭到警方逮捕。[121]

2016年[編輯]

  • 2016年8月24日,鄧傑威因在網上銷售用於翻牆Shadowsocks服務「飛越SS」、「影梭雲」被中國公安逮捕,並被東莞市人民檢察院以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電腦資訊系統程式、工具罪」向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交公訴,一審判有期徒刑九個月。」[127][128][129]
  • 2016年下半年以來,河南籍研究生高搭建VPN,又研發出4個版本的加速器軟體並出售相關帳號並獲利1100萬元。後江蘇泰州公安海陵分局將其移送至海陵區人民檢察院審查並起訴。2019年12月27日該案開庭,沒有當庭宣判[130]
  • 2016年10月,共識網遭執政府勒令關閉。該網站創辦人周志興稱,當局認為共識網是傳遞錯誤思想的平台。[131]

2017年[編輯]

  • 2016年夏天起,劉冰洋開始提供基於Shadowsocks的"翻牆"服務。2017年3月30日被河南省新野縣公安局逮捕。2017年12月28日,劉冰洋被河南省新野縣人民法院一審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電腦資訊系統的程式、工具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罰金100000元,並沒收300000元。[132]
  • 2017年9月,在南京市某網路企業從事軟體開發工作的趙某,因向他人出售翻牆服務,被南京浦口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的有關規定處以行政拘留3天、沒收相關收入共計1,080元的處罰。[133][134]
  • 2017年10月,廣西壯族自治區平南縣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吳向洋並移送審查起訴[135],最終吳向洋因非法經營罪被法院判處沒收經營所得80萬元人民幣,罰金50萬元人民幣、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136]
  • 鍾祥市人劉小康在Shadowsocks基礎上開發,自2017年1月起以名為「天眼通」的網站向網友提供翻牆服務。同年10月13日,劉小康被刑事拘留,11月15日被逮捕。判決書寫到,被告人劉小康非法獲利2662280.26元。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法院於2019年1月29日判決劉小康「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500000元,沒收全部違法所得」。[137]
  • 新密市人孫東洋(doub.io逗比根據地站長)於2016年4月起,使用家中電腦通過租用境外伺服器建立網站,在網站上出售翻牆軟體帳號及引導使用教程,直接獲利87704.05元。"到案"後,相關收入已退繳。2018年11月12日,孫東洋被公安機關傳喚到案,2018年11月15日被新密市公安局取保候審,2019年3月21日被新密市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2019年4月2日被新密市人民法院取保候審。2019年5月31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判處孫東洋犯「提供侵入電腦資訊系統程式、工具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退還贓款87704.05元,並將在案扣押的作案工具電腦予以追繳」。[138]
  • 2017年10月,江蘇無錫新吳警方拘捕包等3名翻墻軟體"雲梯VPN"製售團隊成員,並將「雲梯VPN」所有伺服器連接切斷[139][140]

2018年[編輯]

  • 2018年,岳陽人王、孫、歐陽在網上銷售能提供"翻牆"服務的名為「粒子云加速器」的VPN軟體。同年4月,銷售軟體行為被岳陽縣公安局網技大隊發現。同年5月,岳陽警方在岳陽市區抓捕王、孫和歐陽三人並將其行政拘留。截至被捕時,三人共向26人次銷售了VPN軟體,獲利近千元[141]
  • 在某證券管理公司從事軟體開發工作的戴,在2016年4月,建立了網站,並在網站上出售VPN翻牆軟體的帳戶。同時租用中國境外服務商的一些伺服器,向所出售的帳戶提供可以訪問中國IP不能訪問的外國網站服務。戴於2017年10月10日被抓獲,截至2017年10月,戴共計向數百人次提供VPN服務。在法院審理期間,戴退還盈利所得人民幣1萬元。2018年10月,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宣判戴提供侵入、非法控制電腦資訊系統程式、工具罪一案,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142]

2019年[編輯]

2020年[編輯]

  • 2020年4月19日,生活在北京的公益志願者蔡偉、陳玫,以及蔡偉的女友小唐3人因在端點星網站上備份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相關文章被警察帶走,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包庇罪」被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156]
  • 2020年5月,陝西省安康市漢濱區公安通過新浪微博說他們「發現楊某於2019年9月安裝並使用多款VPN翻牆軟體「建立非法信道進行國際聯網」,依《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第六條、第十四條規定對其傳喚、警告並罰款人民幣500元[157][158]。」
  • 2020年7月,重慶市北碚區18歲的吳姓少年在個人網站中發布了有關利用VPN、翻牆軟體訪問「境外網站」的教程。當局認定為這些文章為「違法有害資訊」,以違反《電腦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五條而對其「當場訓誡」。[159]這篇報導自稱「採訪報導」,但其看起來沒有清楚地表明其是否確實對處罰及其內容進行了事實檢查(例如去電當地公安等)。[需要較佳來源]
  • 2020年7月28日,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公安通過其微信公眾號說「當地網安大隊民警發現一居民陳自2019年2月起利用其購買的「Shadowrocket」"翻牆軟體"「接入境外網路並瀏覽境外色情網站」。當地警察認定陳的行為屬於「建立非法信道進行國際聯網」,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腦資訊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第六條、第十四條之規定對陳進行了「警告處罰」」。這一案件被歸作「淨網2020」活動的一部分。[160][161][需要較佳來源]
  • 據浙江省政務服務網的行政處罰結果資訊顯示,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4日,浙江省因「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進行國際聯網」被行政處罰的案件共有58起,其中1起的處罰對象為企業,其餘57起均為個人。[162]
  • 2020年12月,遼寧省鐵嶺市開原市一人因傳播VPN工具而遭到行政警告處罰[163]

2021年[編輯]

  • 11月17日,江西省贛州市中階人民法院的微信公眾號通報稱,贛州一學生曹某搭建兩個網站並提供「翻牆」軟體下載,行為構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電腦資訊系統程式、工具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四年。同時江西省贛州市中階人民法院警告,民眾「翻牆」到境外網站看綜藝節目、查資料也屬於違法行為。[164]
  • 12月,銀川市金鳳區公安分局網安大隊民警在工作中發現該區一網友利用「翻牆」軟體在推特瀏覽色情內容,將該網友抓獲。警方還發現另一網友使用其個人手機,利用shadowrocket軟體翻牆註冊並使用google電子信箱。警方對兩人給予警告並處罰款。[165]

2022年[編輯]

  • 1月12日,河北省南宮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通過其微信公衆號通報稱,民警發現該市一劉姓居民使用非法定信道進行國際聯網並瀏覽境外淫穢色情網站。該居民被「網安大隊」處以行政警告。[166]
  • 9月,甘肅蘭州七里河公安分局網安大隊警察發現轄區內有人使用VPN翻牆。10月21日,七里河警察來到上海將製作、銷售VPN翻牆軟體的陳某某逮捕。[167] [168]
  • 2022年7月,某省科技廳公務員付某與某理工大學學生王某因開發銷售翻牆軟體,被移送山東省萊陽市人民檢察院,後被萊陽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同時責令其退賠贓款[169]

2023年[編輯]

  • 2023年3月,喬鑫鑫發起了「拆牆運動」,呼籲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除網際網路審查制度。同年5月,喬鑫鑫於寮國失聯,之後中國公安在寮國警方的協助下被帶回中國,並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正式逮捕喬鑫鑫,目前被羈押在湖南衡陽的一間看守所。[170]
  • 7月20日,贛州開發區公安分局網安大隊發現自2023年3月,朱某某通過租用伺服器、網站域名搭建網站,用於出售具有突破國家網路安全防護,訪問境外網站功能的「翻牆」工具期間,為多人提供非法「翻牆」服務獲利7萬餘元。[171]
  • 8月16日,山東省陽信縣公安局網安大隊會同信城派出所前往調查,發現李某強等6人正在使用VPN登入大量Facebook帳號做跨境電商交易,於是當場扣押手機10部、電腦23台。警方發現李某強自2021年成立公司以來購買10000餘個Facebook帳號,雇用他人向境外銷售假冒輕奢品牌商品從中牟利,涉案價值100餘萬元。李某強被陽信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其他5人被警方行政處罰。[172]
  • 8月28日,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網安大隊接到上級下發的一條線索:轄區內有人利用釘釘、微信等即時通訊工具向網際網路「投毒」。網安大隊迅速展開工作,經過連續奮戰三天的突擊摸排、偵查、審訊、證據固定,成功抓獲並處置違法行為人董某某。經查,違法行為人董某某自2023年6月至8月期間,多次利用VPN進行「翻牆」,在telegram聊天軟體上從事網際網路黑灰產行當。目前公安機關已對違法行為人董某某責令其停止聯網,行政警告並處罰款15000元。[173]
  • 9月24日,一位程式設計師公開了承德雙橋公安分局針對其翻牆行為發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答辯狀和查詢財產通知書等檔案圖片。該局以涉嫌「恐怖活動」的名義查扣了財產和相關物品。儘管被證實與「恐怖活動」無關,但該局仍舊以「非法翻牆」沒收了相關財產共計100餘萬元。此事引起軒然大波[174][175][176]。據第一財經報導,承德市政府自2018年以來,罰沒收入保持較快增長[177]

北京奧運期間[編輯]

200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2008年奧運會舉辦權,當時中國奧申委秘書長王偉說,「我們將給予在中國採訪的傳媒完全的自由度」。據法新社報導,他們曾討論是否在北京奧運會期間放寬防火長城(GFW)的封鎖限制[178]

2008年4月1日,維基百科外文版和英國廣播公司新聞網(英文版)被率先解封[179];7月初,陸續有雅虎香港、《星島日報》、《明報》、台灣中央社香港賽馬會TVBS電視台、東森電視美國線上中文版、《中國時報》、《世界日報》、《亞洲周刊》、《星洲日報》、《亞洲時報》、Google BloggerFlickr圖片社群網站被解除封鎖;7月底,大批外國記者們在北京的奧運新聞中心發現即使中國大陸已解封大批網站,但仍然有很多新聞媒體網站無法自由瀏覽,其他有關西藏獨立六四法輪功及色情網站亦都無法登入[180]。美國的大新聞機構如《紐約時報》、《時代雜誌》網站可以接通,但其他一些外國媒體網站,仍然需要通過代理伺服器才能登入。7月30日,記者們向國際奧組委投訴要求兌現承諾全面開放網際網路。國際奧組委聽到有關網際網路的問題之後,與北京官員進行了會談。

7月31日,國際奧委會新聞委員會主席高斯帕(Gosper)說:「我也是最近才得知,當初的確有些奧委會官員和中國協商,同意(奧運期間)封鎖一些敏感網站。」「我這些年的確多次說過,奧運期間新聞完全自由,如果諸位因為我的這些講話而受到誤導,我向你表示道歉。」當被質疑國際奧委會主席羅格在兩周前還說絕不會對外國記者進行網路封鎖時,他表示,國際奧委會以前提供了不完全資訊。很顯然,曾經在某個場合達成了其所不知道的某種協定。世界多家媒體和人權組織對中國大陸政府違背網路自由的承諾、在北京奧運新聞中心封鎖敏感網站表示反對。

7月31日下午,一些相對於中國政府的敏感網站也開始被解除封鎖,包括中文維基百科、香港《蘋果日報》、台灣《自由時報》、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德國之聲美國之音自由亞洲電台人權觀察國際特赦組織和無國界記者等[181]。中國大陸政府的解釋是:「現在中國進入信息化時代,地球村時代,所有外國網站,應對外國運動員和媒體開放。因為言論不會對中國造成多大傷害,而且,許多信息本來也就是外國的信息,這些外國人回去也同樣知道。」北京奧組委官員孫偉德在8月2日說,「北京奧運會期間,中國將為外國記者接入網際網路提供充分的便利,外國記者在中國、在北京利用網際網路報導奧運會的管道是順暢的。少數網站瀏覽有障礙,主要是因為他們傳播的一些內容是中國法律禁止的。根據中國的法律,不得通過網際網路傳播違反法律的信息,如宣揚「法輪功」邪教,以危害國家利益。希望媒體尊重中國有關法律法規。」[182]

解除網路封鎖後,多間國際新聞機構對此表示歡迎和肯定,並希望中國政府能善意對待一些負面報導而不是封鎖,亦能把此開明措施在奧運會之後繼續保持下去。[183]

奧運會結束數月後,中國政府重新開始封鎖部分海外新聞網站,包括德國之聲、BBC、美國之音法廣澳廣加拿大廣播電台等新聞機構的中文網站。此外,根據基地在美國的非盈利維權組織「自由之家」16日發布的新聞稿,這次遭中國政府封閉的還有一些被視為敏感的網站,包括無國界記者、香港《明報》和《亞洲周刊》。在12月16日的中國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多位外國記者詢問中國政府在奧運期間對某些外國新聞網站中文網頁解除封鎖,現在卻又恢復,到底這些被封鎖的網站違反了什麼法律。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表示,中國總體上是採取對外開放的政策,但是中國和其他國家一樣,對於網站還是要依法做必要的管理,某些網站確實存在違反中國法律的事情[184]。有評論認為,中國大陸此次收緊輿論控制是為了防止經濟危機進一步轉化為社會與政治危機[185]

2022年冬季奧運期間,北京同樣做了放鬆處理,選手村全區域與記者下榻的酒店開放訪問國際網際網路[186]

國際會議網路特權[編輯]

2014年11月,由北京主辦的亞太經合組織(APEC)會議的新聞中心,提供的網路服務不過濾任何網站,記者可自由登入Facebook、Twitter、Google、英國廣播公司等外國網站,是中國大陸首次在大型國際活動期間全面開放網際網路。[187]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國網際網路是開放的,我們將依法進行管理。如我們承諾過的,有關部門將為峰會圓滿舉行竭盡全力。媒體中心設施齊全,是專門為高標準提供相關服務而建造,包括網際網路服務。」[188]

同年11月19日-21日,在浙江烏鎮舉行的第一屆世界互聯網大會上,中國主辦方為與會者提供的無線網路「iWifi-Wuzhen」同樣可以瀏覽所有網站,其中包括BBC中文網、德國之聲、自由亞洲電台、美國之音等在內長期被防火長城封鎖的境外媒體網站。據報,只有登記使用「iWifi-Wuzhen」才有此「網路特權」,而嘉賓、記者,甚至普通遊客們均可登記使用。iWifi是峰會召開前夕,由中國電信特別設定的,保證會議期間5萬人同時上網無壓力。網管措施的臨時解禁在21日隨著峰會結束而停止,但覆蓋烏鎮全區域的iWifi將在會後永久提供免費服務。[189]而在2015年的第二屆會議上,大會組織者向與會者提供了一套特殊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用此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登陸專用無線網路後,可以自由瀏覽包括FacebookTwitter在內的境外社交和新聞網站。如果直接使用當地的網際網路,則依然無法瀏覽這些網站[190]

網警受賄案[編輯]

2013年12月20日,原「海口市公安局網警支隊一大隊副大隊長」的魏一寧因為受賄賂因被海口市龍華區法院一審判處10年有期徒刑。「行賄者」是來自全國6省11地市公安機關的11名網警。法院認為,魏一寧「利用自己監視網路輿情的工作便利,先後280多次幫助外地網警刪除當地政府機關的負面貼文,並收受賄賂共計709980元。」[191]

區域性封鎖及限制[編輯]

新疆[編輯]

  • 在2009年7月6日到2010年5月13日期間,受烏魯木齊七五事件影響,連接新疆的網際網路線路被切斷。[192][193]2010年5月14日,新疆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決定全面恢復網際網路業務,至此新疆結束了自七五事件開始以來近一年的網際網路的使用限制[194]
  • 2015年11月巴黎襲擊事件後,在新疆「沒有對手機號碼進行身分登記的人;使用虛擬私人網路(或稱VPN)避開被稱為「防火長城」(Great Firewall)的中國網際網路封鎖系統的人;再就是下載了國外即時通訊軟體,比如WhatsApp或Telegram的人」會被停止服務,並需要到當地派出所登記以進行解鎖。[195]
  • 2017年-2019年3月,可能受局勢影響[196],包括烏魯木齊在內的大部分新疆城市對疆外網際網路使用者僅支援3G網路[197],百度網盤更是至[何時?]對新疆IP停止服務[198]

時間限制[編輯]

在重要群體/政治/社會事件發生前後或相應週年紀念日前後,個別網站會暫時受限。[199]例如2017年10月(恰逢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每年5月末6月初(恰好與「六四」時間有交集)騰訊的即時通訊軟體QQ微信以「系統維護」為由禁止使用者更改暱稱、頭像和個性簽章,Bilibili等平台的彈幕功能亦會被短期封鎖。萌娘百科更是從2023年6月前後開始在全站設定半保護,至今新註冊使用者需要向管理員手動申請權限才能編輯(疑似因為2022年10月的事件)。

網路服務供應商自行封鎖[編輯]

2012年,作為中國最主要的網路供應商之一的中國移動,其網路在防火長城的基礎上,額外封鎖「不良」網站累計超60萬個,其中由中國大陸接入的成人網站占1.2%,境外接入的網站占98.8%,網際網路網站占大多數,WAP網站的比例不足5%。這表示,在使用移動寬頻時將會有更多的大陸、港澳台及海外網站無法訪問,但是在其它ISP的網路下則能正常訪問。[200]

立場及觀點[編輯]

中國政府[編輯]

外部影片連結
video icon Observations in mainland China (Chinese)YouTube

中國政府對於封鎖海外網站的行為或裝置從來沒有主動地公開承認,不會告知任何理由,也不會提供任何公開的申訴途徑。對於某個網站為何被封,具體負責實施封鎖行為是哪個政府部門主管,民眾無從得知[來源請求]。與伊朗土耳其等其他同樣存在網路封鎖的國家主動告知使用者網站被封鎖的做法不同的是,在中國大陸地區,當網際網路使用者登入被封鎖的網站時,只會顯示「連接逾時」、「連接被重設」、「網頁無法顯示」等一般的瀏覽器錯誤資訊,看上去像是一般的電腦或者網路問題所致(比如下面給出的參考資料)。新一代的網友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因此一部分網友會使用翻牆手段來訪問這些網站。

  • 2001年10月17日,眾多參加APEC的記者抱怨,他們在新聞中心無法到一些台灣媒體和外國媒體的首頁,例如美國之音、英國廣播公司、《華盛頓郵報》、《紐約時報》等網站。時任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章啟月說,作為這次會議籌委會秘書處的發言人,她對此無法置評。法新社報導引述章啟月的話說,「也許網際網路資料交換出了問題,我不知道」引來記者一陣笑聲。不過她表示,政府利用防火牆管制網際網路是很正常的做法。她說,網際網路有很多好處,但是也有不利的影響。隨後,《華盛頓郵報》和CNN等部分媒體的網站被暫時解禁。[201]

基於中國的媒體審查制度,一般情況下的中國媒體不會獲准報導有關中國網路審查的新聞或報導。

  • 2006年2月14日,對某些國外網站被封的說法,時任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網路局副局長劉正榮稱這些網站刊登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內容。他說:「有些境外網際網路網站刊登了違反中國法律的內容,主要是淫穢色情或恐怖內容,中國通過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了必要措施,這是可以理解的和必要的」。並強調,「中國沒有針對某一國家或某一網站實施特別標準,中國採取這些措施的信息也是透明的。在中國不能瀏覽的境外網站數量是非常少的,中國與境外的信息溝通是順暢的,境外知名網站都是可瀏覽的。亦沒有任何人僅僅因在網際網路發表言論而被捕。」[202]但在中國大陸地區,諸多世界百大網站均不能直接訪問,其中包括影片網站YouTube、社群網站Facebook、微部落格Twitter、線上百科Wikipedia等。
  • 2006年10月25日,時任新聞辦公室主任蔡武於美國華盛頓發表了爭議性言論,稱「中國是自由、民主、法治國家,也是全世界網際網路最自由的國家」等爭議性言論,相對於其的官員身分與高層代表,引起多年來各界人士、諸多官員、媒體和民眾的熱議與批評至今仍未止息。[203]
  • 2008年3月18日,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指出:「網路技術的發展,助推中國的民主與法治,是不爭的事實。表達自由是人的自由重要的方面,若公民表達的內容不能暢通地傳遞到政府決策層,那麼依據失真資訊作出的決策,往往會違背良好的初衷。去年福建廈門市在PX專案能得到妥善解決,市府和市民最終達成一致。首先是因為民眾的意見能夠得到較為自由、暢通的表達,真實全面的資訊傳輸到決策層,而決策層又真正重視了民意,才做出了正確的決斷。我們設想一下,如果廈門市民不能真實地表達意見,或者表達後有關部門置若罔聞,那麼恐怕不是大禹疏導洪水那樣的後果,而是像他父親鯀用息壤圍堵助長洪水肆虐」。[204]
  • 2008年3月15日,YouTube被防火長城封鎖,時任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副主任蔡名照當時否認知道封鎖之事,並保證展開調查。[205]
  • 2008年12月,大量在奧運期間被解封的網站重新遭到封鎖,如《紐約時報》。時任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表示,中國總體上是採取對外開放的政策,但是中國和其他國家一樣,對於網站還是要依法做必要的管理,某些網站確實存在違反中國法律的事情。至於是什麼網站和具體違反了什麼法律,他沒有說明。[206][207]
  • 2009年3月23日,YouTube再次不能訪問,但是外交部發言人卻拒絕直接回應此事,並稱「中國政府不害怕網際網路」。[208][209][210]隨後網站被解封。3月29日,YouTube再次被封鎖。有外國記者向外交部再次詢問為何再次被封時,時任發言人秦剛說:「至於能看什麼,不能看什麼,能看的就看,不能看的就別看。」[211]
  • 2009年6月2日,發言人秦剛在回答為何「自由亞洲電台」的廣播及網站受到干擾和封鎖時,秦剛說:「你所提到的那個電台長期以來一直從事干涉中國內政活動,對此我們堅決反對。」當英國廣播公司記者問道,BBC的訊號也遭到封鎖,封鎖的原因是否與自由亞洲電台相同時,秦剛說:「我不了解你所提到的有關情況,你也沒必要對號入座。」「你如果對號入座的話,那問題就嚴重了。」[212]
  • 2009年8月6日,《中國國防報》發表文章指責TwitterFlickrFacebookYouTube是「西方敵對勢力」的宣傳與顛覆工具,並稱「要加快提高網路隔絕、封鎖、鎖定和反擊網上攻擊的能力」。[213][214][215]
  • 2009年11月16日,美國總統歐巴馬訪問中國,在上海與中國青年對話時談到中國的網際網路審查,他說:「我一直是支援網際網路開放,不贊成內容審查,不同國家有不同的傳統,不過我可以告訴你們,在美國我們擁有自由的網路,也就是無限制上網,就是社會力量的來源,我認為這應該受到鼓勵。」當時的官方媒體新華網做了同步文字直播,文章被四大入口網站刊登並被其他中國資訊網站廣泛轉載,但此新聞在27分鐘之後即被新華網移除,其他入口網站的相同文章也被要求刪除。[來源請求]中共中央宣傳部也下令各報需一律刊登新華網通稿,中國中央電視台當日只簡單報導了歐巴馬抵達北京的訊息,並沒有提到他在上海的講話。而《人民日報》網上版簡短地總結歐巴馬告訴全場觀眾,網路「具有幫助傳播信息的強大力量」,但他對網路監視的報導就隻字未提。[216][217]當天,平時遭到長期封鎖的海外新聞網頁在上海地區被短暫解封,直至他離開。[218]
  • 2011年10月20日,美國駐WTO大使要求中方大使解釋限制網際網路的原因,中國外交部稱限制網際網路是依法管理。[219]
  • 2012年12月15日,《人民日報》發表專文《網路充斥低俗文化,只有管控才能解決》,文章稱政府必須管制審查網路媒體。[220]12月18日、19日,中國中央電視台連續播出《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的文章《網路不是法外之地》、《要為網路世界設定法治底線》,事前由人民日報、新華社、光明日報刊布,官方表態要加強立法,監管「不良資訊」。[221]
  • 2014年6月,被喻為中國網際網路守門人的魯煒(時任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任兼任中央外宣辦國務院新聞辦副主任)在英國倫敦的一次貿易會議上,為中國需要進行更嚴格的網路控制進行辯護。同年10月,在北京的一次新聞發佈會上,他表示,Facebook不能指望在中國不受限制地營運。魯煒說:「我既沒有說它不可以進入中國,也沒有說它可以進入中國。外國網際網路企業進入中國,我們的底線就是要符合中國的法律法規。我們現在不能允許的是,既占了中國市場,掙了中國的錢,還來傷害中國。」[222]
  • 2015年12月,在第二屆世界互聯網大會前夕的新聞發布會上,魯煒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刪貼有幾種情況,一是網友舉報,每天多則幾十萬、上百萬;還有網站刪除違反中國法律、傷害未成年人成長的有關有害資訊;當然,也有政府管理部門要求查刪,這個查刪的標準就是不能違反中國法律法規,不能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特別是不能危害未成年人的成長。」「中國有400萬家網站,有將近7億的網友……每天產生300億條資訊。任何一個國家和組織,都不可能對這300億條的資訊進行審查。所以,你們說『內容審查』這四個字是用詞不當,但是沒有『內容審查』不等於沒有管理。」「我們不歡迎那些掙了中國錢、占了中國市場,還誣衊中國的人。就像每一個家庭,都不歡迎不友好的人來做客一樣。」[223]
  • 2020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黨校教授的戴焰軍認為,「中國政府對網際網路的管理是全面的、多方位的,打擊色情網站和黃色資訊只是其中一部分。「從更高的層面來看,中國政府充分認識到網際網路對社會的巨大影響,因而會更加重視對網際網路的管理。」,網際網路的虛擬性與扁平性也使得網路成為各種虛假資訊的「高效」傳播管道,助長不法行為滋生,對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帶來威脅。通過網路、手機等手段傳播虛假、「有色」資訊,混淆視聽,會引發社會秩序的混亂,影響人們的正常生活。從維護社會穩定和人的根本利益出發,國家對網路的適當管理是合法的、合理的、必要的。確保網路資訊傳播秩序合法有序,是維護網路安全的關鍵環節。他要求有關部門加強對網路傳播秩序的依法監管,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網路傳播行為。」[224]
  • 2022年11月末,隨著「白紙革命」在中國多地的爆發,網信辦再一次加強了對翻牆軟體的封鎖,PandaVPN等多家曾長期服務中國大陸使用者的翻牆軟體先後無法在中國大陸正常使用。

反對或是質疑者[編輯]

不少法規招致批評與反對,公安部33號令第五條認為「通過網際網路閱讀不法內容」為非法,由此導致兩名瀏覽黃色網站的人員被公安部門抓捕和處罰,但色情內容卻是普通人的正常需求,任意封禁可能會引發社會問題,故這一事件引起激烈爭論[225]

  • 2007年下半年開始,中國大陸開始陸續封鎖台灣部落格網站,至今前幾大網站無一倖免。不過台灣的業者表示,其實台灣的部落格網誌多半討論娛樂、運動、旅遊、美食等生活議題,很少討論政治。他們不理解中國大陸政府的做法。2008年1月4日,時任中華民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言人劉德勳表示,中國大陸政府封鎖台灣網站是把雙刃劍,傷害到海峽兩岸人民的利益;他還批評中國政府不以健康、正常的態度對待網路,封鎖網站也多半不給理由,這也傷害中國大陸的網路發展。據陸委會文教處2012年的資料顯示,在2011年剛開始招收陸生時,大陸學生幾乎連不上陸生聯招會(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的網站,許多陸生當時得靠「翻牆」軟體才能閱讀相關資訊。文教處處長華士傑呼籲大陸不應該在網路方面做太多管制,才能讓大陸學生來台灣求學之前,獲得多元豐富的資訊。[226][227]
  • 2007年11月,維護中國人權組織(China Internet Report in Chinese)的一名化名為陶西喆的中國網路技術專家撰寫了關於中國網路審查的長篇報告《揭開中國網路監視機制的內幕》,作者出於可能的危險擔憂保持匿名[228]。這份報告篇幅共三十二頁,作者通過親身經歷和第一手資料,以「國家網路管理機構控制網路的方式」、「通過行政指令進行的日常控制」和「網路商採用『關鍵詞』禁制、協助監視」三大部分,描述了中國各級政府部門,以嚴厲高效縝密的方式控制網際網路上的資訊流通。同時還介紹了中國網路控制的幾大特點和如何突破網路控制
  • 2010年1月24日下午,網友在Twitter上發起一個倡議:希望推友使用標籤「#GFW」發表對資訊審查和封鎖的看法,並向更多的人介紹什麼是GFW。在Twitter網站的趨勢榜上,「#GFW」標籤當天曾達到第二位,大多數推友對GFW持譴責態度。[229]
  • 2010年谷歌退出中國大陸事件中,方濱興多次出面為中國網路審查等制度辯護。同年12月22日,方濱興在新浪微博註冊帳號,並取得新浪的實名認證。但開通後即遭大量網友戲謔或質問政府對資訊的封堵,表達對中國政府築下防火長城的不滿。新浪方面則刪除大量網友的評論,隨後方濱興關閉微博。[230][231]2011年2月,方濱興在接受《環球時報》英文版採訪時稱在自己的家用電腦上有6個VPN用以測試防火長城。被問到防火長城是如何運作的時候,他表示那是「國家機密」。文章發表後引起強烈反響。[232]同年5月19日,其在武漢大學講演時遭抗議者扔鞋並被擊中,其中一隻鞋砸中方的胸部,抗議者另外所扔的另一隻鞋及投擲雞蛋則並未擊中。[233]
  • 2011年5月18日,八名美國紐約居民向曼哈頓地方法院提出訴訟,控告百度和中國政府封鎖和審查網頁。起訴書中稱,百度是中國政府政策的代理人和執行者,在網上封鎖提及1989年民主示威的資訊,使原告的有關文章和影片無法作為搜尋結果顯示。原告認為,審查制度侵犯了美國憲法、紐約憲法和法律賦予他們的權利,因為在美國的網上搜尋也受到了影響。原告提出了1600萬美元的賠償要求。百度發言人拒絕置評。[234]中國外交部指,中國政府鼓勵和支援網際網路發展,依法保障中國公民言論自由。中國政府依法管理網際網路符合國際通行做法,屬於主權行為,根據國際法,外國法院沒有管轄權。[235]
  • 2013年1月30日,無國界記者公布全球新聞自由指數年度報告,中國排名全球倒數第七位,報告指出:「中國在相關領域仍然『沒有出現任何改善跡象』,仍有大批記者和網友遭到關押,從而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網友監獄』。」[236]
  • 2013年2月15日《華爾街日報》報導,防火長城的關鍵字過濾和經常干擾VPN的行為使眾多國際跨國企業在中國大陸經常遇到網路難題[237]
  • 2015年5月,北京外國語大學傳媒副教授喬木說:中國對網際網路愈加嚴厲的管控,只會逼迫原來不想介入政治的一些網友群體走上街頭,推動政府的垮台。[238]
  • 2015年10月,美國人權組織「自由之家」發布的報告顯示,全球的網際網路自由狀況連續第五年惡化,在其調查和評估的65個國家和地區中,中國是網際網路最不自由的國家,這歸源於在現任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習近平將「網際網路主權」作為執政重點之一之後,中國加大了網路控制的力度。[239]2015年10月底,自由之家發布年度報告,指中國的網路自由度在全球排名倒數第一。[240]
  • 2016年5月底,在北京召開的兩院(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大會上,不少院士抱怨網路封鎖不僅對科研人員不利,對科學發展不利,也對國家形象不利。故他們請求中國大陸豁免學術網的網路訪問限制,對不涉及危害國家安全顛覆國家政權內容等敏感內容的純學術網站予以區別對待[241]
  • 紐約時報2018年11月的一些文章認為,中國網路審查造就了網路巨頭,但自我審查的言論環境過度反應,漸漸干擾了正常的討論,會使民族主義越來越嚴重,進一步惡化為社會問題[242][243]
  • 2019年9月,《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微博抱怨國慶將近網路審查過於嚴格,訪問外國網站極其困難,甚至對《環球時報》的工作造成影響。該篇文章其後被刪除。[244]
  • 2020年5月,《環球時報》主編胡錫進反對將翻牆了解資訊定性為「違法」並處罰,他認為,防火牆存在有現實必要性,但人們出於各種原因「翻牆」也應被視為是合理的[245]

對國際網際網路的影響[編輯]

2010年3月26日,防火長城被發現劫持了位於中國的DNS根伺服器,從而導致對被封鎖網站的錯誤DNS回覆污染了網際網路。[246][247][248][249]

軼聞[編輯]

2010年4月11日,日本AV女優蒼井空紅音螢Twitter的帳號被中國網友發現,隨後被《東莞時報》報導並被其他媒體廣泛轉載,大批網友突破防火長城的封鎖,登錄Twitter並關注她的帳號。此事件也使許多「翻牆」技術在大陸網友中傳播開來。[250][251]

國家網信辦政策與禁令[編輯]

中國的部分網際網路使用者對網信辦感到不快,並將其與中國的其他言論審查機構戲稱為「真理部」。[252]

2015年1月,網信辦發布了一首名為《網信精神》的歌,被紐約時報稱為「倒回頌揚政權的革命歌曲」。[253]

網信辦曾被指控策劃對國外企業的網路攻擊。2015年,反審查團體GreatFire提供了資料和報告,調查對多個國外網站的中間人攻擊,包括iCloudYahoo微軟Google,認為只有網信辦有「在中國骨幹網進行全國範圍內的攻擊」的能力。[254]Gibson 研究公司認為2015年對GitHub的DDoS攻擊和網信辦的行動有關。攻擊中百度廣告的JavaScript指令碼被劫持,轉移國外訪問者的流量到GitHub網站,來使其過載。[255]Gibson 認為:「劫持發生在流量進入中國和流量到達百度伺服器之間部分...這和過去的惡意行為一樣,顯示網信辦與之直接相關。」[256]

ProPublica和紐約時報在2020年的調查發現網信辦系統地在社群媒體上審查關於新冠肺炎爆發的訊息,對李文亮的提及,並「安排了大量網路評論員,使用無關的閒聊來轉移注意。」[257]

2020年[編輯]

  • 下架《瘟疫公司》:2020年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惡化時,網信辦在控制線上輿情的同時,命令App Store將遊戲《瘟疫公司》下架,而並未說明其違反什麼法律法規[258]

經濟影響[編輯]

英國廣播公司報導,全球最大的網際網路企業之一的百度騰訊阿里巴巴等中國本土企業,得益於中國阻止國際競爭對手進入市場,鼓勵國內競爭的方式。[259]

根據《金融時報》的報導,中國對VPN入口網站的打擊已將業務帶給了國家認可的電信公司。[260]路透社報導說,中國的國有報紙已經擴大了其線上審查業務。該公司2018年的淨收入增長了140%。其在上海上市的股票價格在2018年上漲了166%。[261]

中國大陸等效於網際網路服務的範例列表[262]
國際服務 中國服務
WhatsApp(亦結合了Apple PayTinder亞馬遜優步的功能)[263] 微信
Facebook[263] 微信朋友圈
YouTube 優酷
愛奇藝
騰訊視頻
Twitter 新浪微博
Google 百度
Facebook Messenger QQ
Quora[264] 知乎
Niconico 嗶哩嗶哩[來源請求]
instagram 小紅書
Tiktok 抖音
Spotify
YouTube Music
SoundCloud
Deezer
網易雲音樂
QQ音樂
酷狗音樂

相關作品[編輯]

電影[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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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論文[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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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編輯]


注釋[編輯]

  1. ^ 數據脫敏是以不降低安全性的前提下,使原有數據的使用範圍和共享對象得以拓展,原則上是不可逆的只保留與原有數據部分相符特徵。
  2. ^ 包括小程式、快應用等無需額外下載安裝,可直接使用的應用程式[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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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編輯]

官方網頁[編輯]

第三方[編輯]

新聞報導[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