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捍衛者鬱金香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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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捍衛者鬱金香獎(Human rights defenders tulip),由荷蘭政府在2008年設立,獲獎者可以是任何國家的人,但是他們的共同特點是,在捍衛和推動人權方面表現出超人的勇氣。獲獎者的獎品是一座銅製雕像,1萬歐元的獎金,及10萬歐元的維權工作基金。

得獎者[編輯]

  • 2008年 Justine Masika Bihamba
  • 2009年 Shadi Sadr
  • 2010年 Bertha Oliva
  • 2011年 倪玉蘭

2011年獲獎的倪玉蘭和她的丈夫董繼勤因被中國當局關押,無法前去領獎,他們的女兒董璇原準備前往荷蘭替母親接受這個獎項,但是在北京機場被中國當局阻攔。2012年1月31日,鬱金香人權獎評委會在頒獎儀式上會擺放一把空椅子,代表無法到場的倪玉蘭。[1]

參考文獻[編輯]

  1. ^ 郁金香人权捍卫者奖颁奖礼将如期举行. [2012-0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3-06). 

外部連結[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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