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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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節是用來提倡全民健身的節日,有此節日的國家通常會舉辦慶祝性或競技性的運動。設立體育節的國家還不多,僅有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日本香港土耳其等國家和地區目前在實行[來源請求]

中華民國體育節[編輯]

1941年(民國30年)9月9日國民政府修正公佈《國民體育法》後,教育部為利用『重九』習俗推進體育,呈請行政院核准,以每年9月9日為「體育節」。1942年9月9日為中華民國第一屆體育節。

1940年10月10日,教育部在重慶市召開了全國國民體育會議第二次大會,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在會上強調:「今後抗戰建國的教育,就是要注重體育,重秩序,守紀律。」會議提出並通過了修正1929年頒佈的《國民體育法》的議案。經過努力,1941年9月9日,國民政府修正公佈《國民體育法》,其中規定:凡中華民國國民均有受體育訓練的義務,由此以改造國民的體魄,增進民族健康;還規定「教育部主管全國體育行政」。1942年初,教育部呈文行政院,稱:「為利用重九習俗(指民間重陽節登高的風俗)推行國家大法(即《國民體育法》),並為實施國民體育,紀念國父首次起義(即孫中山擬於1895年10月26日重陽節發動的廣州起義)起見,特規定九月九日為體育節,並擬定《體育節舉行要點》。」此議得到了行政院的批准,頒佈全國執行。

日本體育節[編輯]

日本體育節的確立是為了紀念1964年舉辦的東京奧運會。兩年後的1966年,日本體育節被正式確立,每年10月10日,全民放假參加體育健身運動,由2000年起因實施「快樂禮拜一制度」,改為每年的10月的第二個星期一[1]

香港的體育節[編輯]

早在1950年香港業餘體育協會成立的典禮上,該會已明確指出有責任推廣香港業餘體育,有需要在本土舉辦大型的綜合性運動比賽。直至1957年,沙理士港協暨奧委會主席身分,往日本東京參加亞運聯會會議時,參觀了日本體育節的開幕禮 。他有感如果在香港創辦這種活動,可以推廣全民運動的概念。回港後,他與義務秘書長林世德(O.R.Sadick) 商議籌辦這個活動。在得到港協暨奧委會通過後,決定在1958年2月,在香港舉辦第1屆體育節。

首屆體育節在九龍伊利沙伯青年館揭幕,由港協暨奧委會和11個屬會合辦,活動有籃球、桌球、排球、舉重、劍擊、羽毛球。也在香港政府大球場舉行了田徑、單車、曲棍球、小型足球和壘球,兩日的活動得到廣大市民歡迎。由於得到各方支持,體育節決定持續舉辦,直至2011年已舉辦了54屆。成為了香港每年一度的體壇盛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節[編輯]

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結束後,有網友提出為了紀念盛會的舉辦,建議將其開幕日定為中國體育節[2]。其後根據網絡調查,多達95%的網友支持體育節的設立[3]。在2009年1月13日,中國國務院設立每年的8月8日為「全民健身日[4]

參考資料[編輯]

  1. ^ 体育节. 日本兒童網. [2010年10月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年12月17日) (中文(簡體)). 
  2. ^ 网友 8月8日设为中国体育节体育总局称会研究. 信息時報. 2008年8月16日 [2010年10月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3月4日) (中文(簡體)). 
  3. ^ 95.1%网友支持将8月8日定为中国体育节. 新華網. 2008年8月16日 [2010年10月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年8月24日) (中文(簡體)). 
  4. ^ 关于将8月8日设立为中国体育节的提案. 中國政協新聞網. 2010年2月10日 [2010年10月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年3月3日)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