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關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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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座部佛教

佛教大綱英語Outline of Buddhism 佛教主題

八關齋戒梵語aṣṭāṇga-śīlaaṣṭā-sīla巴利語aṭṭhaṅga-sīlaaṭṭha-sīla),又稱八齋戒八戒,佛教術語,八條基本戒律(尸羅),為五戒的進階。佛教戒律種類之一,由佛教在家眾精進修行時遵守。在布薩期間,由出家僧侶為一般的信眾傳授。比五戒嚴格,但較出家眾的十戒寬鬆。

內容[編輯]

根據《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八關齋戒為一日一夜所遵守的八條清淨戒律:不殺生,不偷盜,不淫逸,不妄語,不飲酒,不著華鬘香油塗身,不歌舞觀聽,不坐臥高大廣床,不非時食。據《優婆夷墮舍迦經》,在家信眾為經營家計,不能長時受持嚴格戒律,但為了精進修行的在家眾,佛陀特別制定了此一律儀。

  1. 不殺生。同五戒。
  2. 不偷盜。同五戒。
  3. 不淫慾。此處指徹底禁慾,與五戒中的不邪淫不同。
  4. 不妄語。同五戒。
  5. 不飲酒。同五戒。
  6. 不坐高大廣華麗之床。此床非睡眠之床,而是「胡床」,坐禪所用。[1]
  7. 不著華鬘(花鬘)、不香油塗身、不觀聽歌舞。(有時拆為二戒:不香花鬘嚴飾其身為一戒,不歌舞觀聽為一戒。)
  8. 不非時食。恪守過午不食,即只限於日出至中午進食,此外則不再進食。

時間[編輯]

八關齋戒受持的時間是一日一夜,一般都在每月六齋日受持,即農曆每月初八、十四、十五、廿三、廿九、三十日(如逢小月,可改為廿八、廿九日),但也可以由信徒自行決定時間。每逢齋日,在家弟子到寺院裏來,受一日一夜的八支淨戒。受過八關齋戒的在家信眾,男子稱為「一日一夜優婆塞」(一晝夜優婆塞)、女子稱為「一日一夜優婆夷」(一晝夜優婆夷)。又可名為優波婆沙(梵文Upavāsa),譯義為「近住」,是近阿羅漢而住的意思。

上座部佛教八戒規定[編輯]

根據泰國上座部佛教蘇達.法拉.布達哥斯阿闍黎(Somdet Phra Buddhaghosacariya)的《奉持八關齋戒》(The Eight-Precept Observance)[2]

不殺生戒[編輯]

  1. 存在活的生命。
  2. 行者知道此為活的生命。
  3. 意欲殺害。
  4. 行殺害。
  5. 導致生命死亡。

五條要素都成立才會違犯此戒,只要有一條要素不成立就不會違犯此戒。

不偷盜戒[編輯]

  1. 有主物。
  2. 知為有主物。
  3. 意欲偷盜。
  4. 行偷盜。
  5. 物品因此行為而被盜。

五條要素都成立才會違犯此戒,只要有一條要素不成立就不會違犯此戒。

不婬戒[編輯]

  1. 作不淨行的通道。
  2. 意欲由上述通道行交媾。
  3. 行交媾。
  4. 有婬樂。

四條要素都成立才會違犯此戒,只要有一條要素不成立就不會違犯此戒。

不妄語戒[編輯]

  1. 謊言。
  2. 意欲說謊。
  3. 說謊。
  4. 其他人領解(理解所說的謊言)。

包括 ●粗話髒話,●有諷刺話 很多內容再好好核查看,

四條要素都成立才會違犯此戒,只要有一條要素不成立就不會違犯此戒。

不飲酒戒[編輯]

  1. 酒或麻醉品
  2. 意欲飲用(諸酒或麻醉品)。
  3. 受用。
  4. 酒或麻醉品經喉而入。

四條要素都成立才會違犯此戒,只要有一條要素不成立就不會違犯此戒,例如依醫師指示服藥酒,不犯此戒。

過午不食戒[編輯]

  1. 正午過後至第二天破曉的時間。
  2. 食物或作食物想的東西。
  3. 食用。
  4. 咽下食物。

四條要素都成立才會違犯此戒,只要有一條要素不成立就不會違犯此戒。

不歌舞觀聽,不著紋飾,不香熏塗身戒[編輯]

歌舞戲樂及觀聽[編輯]

  1. 歌舞等娛樂。
  2. 前往觀聽。
  3. 觀聽。

三條要素都成立才會違犯此戒,只要有一條要素不成立就不會違犯此戒。

裝飾(身體)[編輯]

  1. 裝飾身體的香花等物。
  2. 除患病醫用,佛陀不允許使用的裝飾用品。
  3. 使用飾物以美容(美體)。

三條要素都成立才會違犯此戒,只要有一條要素不成立就不會違犯此戒。

不坐臥高廣大床或座椅戒[編輯]

  1. 有高廣大床或座椅。
  2. 知為高廣大床或座椅。
  3. 坐臥高廣大床或座椅。

三條要素都成立才會違犯此戒,只要有一條要素不成立就不會違犯此戒。

注釋[編輯]

  1. ^ 不坐「高大廣床」,此「床」本不是床,而是「胡床」,即草繩編織成的座位,坐禪所用,或高僧的高座、上座。不坐高大廣床義爲禪坐的座椅只能坐一般的,不能追求又高又大又廣、極盡華麗,坐之生憍慢、貢高之心。但古代譯文不甚明了,致後來人皆以為睡眠的床具,其實睡眠在床上並不犯戒。印光大師:「高廣大床,此系西域僧人行頭陀行之繩床。吾國此法不行,但不宜坐貴重珍妙之床榻耳。此繩床,同今之馬札子,用繩穿之,可開可合。高不過一尺六寸,廣不過四尺。尺系周尺,比今尺小二寸。此床非睡眠之床,乃坐禪之床榻也。」
  2. ^ The Eight-Precept Observance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參閲[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