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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名」。
化名,指某人在本名之外使用的虛擬姓名,很多時候,目的在於掩飾自己的真實身份並保護個人真實姓名以及隱私,防止被他人洩露。筆名、網名、藝名、假名、佛教僧人法號、教宗就職後的教名都是化名的一種。需要注意的是,字、號、譜名、學名、齋名與小名等別名於某些情況內是相當於本名,不應與化名相混。
化名舉例[編輯]
新聞報導中的化名[編輯]
新聞報導往往會出於以下目的而隱去某些報導對象的真實姓名,或許使用「張三」、「李四」、「劉某甲」之類的化名:
- 保護為警方或媒體提供線索的線人。
- 保護刑案受害者的隱私。
- 保護未成年犯罪者的隱私。
- 保護不願透露其身份背景、家庭生活等情況的報導對象的隱私。
- 防止國安單位或敏感軍事機構的被報導人員身份洩露。
宗教人物的化名[編輯]
如法國神學學者塞巴斯汀·卡斯特留於1554年以化名馬提努斯·貝留斯(Martinus Bellius)出版《論異端》(De haereticis)一書。
政治人物的化名[編輯]
古代政治人物就會使用化名,如秦國的應侯范且為了報復魏國國相魏齊,而化名為張祿。中國近代革命家孫文為中山樵。
參考文獻[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