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刀令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廃刀令
假名はいとうれい
平文式羅馬字haitō rei

廢刀令,在日本明治9年(1876年)3月28日頒布。全名為《大礼服並軍人警察官吏等制服着用の外帯刀禁止の件》,即禁止帶刀之政令。

歷史[編輯]

內容為除了穿大禮服者(主要為皇室成員),軍人警察外,其他人士禁止帶刀。在文明開化的風潮下,明治3年(1870年)禁止庶民帶刀;明治4年(1871年),更實行「散髮脫刀令」;1876年,隨著徵兵制的實施,更加強制實行廢刀;但卻引來部分士族的抗拒,結果1877年發生了士族的叛亂。史稱西南戰爭

相關條目[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