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爾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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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茵-法爾茲伯國
(1085年 - 1803年)
法爾茲選侯國
(1356年 - 1803年)

Pfalzgrafschaft bei Rhein德語
Kurfürstentum Pfalz德語
Kurferschdendom Palz普法茲方言
1085年—1803年
法爾茲國旗
國旗
法爾茲國徽
國徽
法爾茲選侯國在神聖羅馬帝國的位置(1505年)
法爾茲選侯國在神聖羅馬帝國的位置(1505年)
地位神聖羅馬帝國諸侯國
首都海德堡
杜塞道夫(1690年起)
曼海姆(1720年起)
宗教加爾文宗(1559年起)
天主教(1685年後)
政府君主制
萊茵-法爾茲伯爵 
• 1085年-1095年
拉赫家族的亨利二世 (第一任法爾茲伯爵)
• 1156年-1195年
霍亨斯陶芬的康拉德
• 1353年-1390年
魯普雷希特一世 (第一任選侯)
• 1799年-1803年
馬克西米利安·約瑟夫 (最後一任法爾茲伯爵)
歷史 
• 從洛林-法爾茲分出
1085年
1356年
1648年
1777年
• 併入巴登選侯國
1803年
1806年7月12日
前身
繼承
萊茵法蘭肯
諾德高邊疆區
波希米亞法爾茲
法爾茲-蘇爾茨巴赫
法爾茲-諾伊堡
巴登選侯國
法蘭西第一帝國
巴伐利亞選侯國

法爾茲(德語:Pfalz, 英語:Palatinate),此詞彙的原意是指德國的一種特殊的領地類別,這種領地的領主稱為法爾茲伯爵(或行宮伯爵)Pfalzgraf。在法爾茲領地內,法爾茲伯爵擁有行使王權的能力,所以又譯為王權伯爵。法爾茲伯爵作為一種職位的出現最早是為了作為君主(羅馬人民的國王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在該地的直接代表。後來這種職位變成世襲。

而德國歷史上曾出現過許多塊法爾茲領地,其中比較著名的就是洛林-法爾茲伯國萊茵-法爾茲伯國和最為著名的法爾茲選侯國。因為其它的法爾茲領地早已不復存在,所以法爾茲一詞有時就是直接代稱這塊特定的領地,而成為此詞彙的第二種意思。本條目即是介紹這第二層涵義。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歷史上的法爾茲選侯國比當今位於德國萊茵河左岸的行政區萊茵-法爾茲邦大得多,領土範圍涵蓋德國的萊茵-法爾茲邦和法國北部的亞爾薩斯部分區域。法爾茲選侯國原來的領土還包括位於萊茵河東岸的海德堡曼海姆

洛林-法爾茲伯國時期[編輯]

最早出現的法爾茲領地是洛林-法爾茲伯國,它從10世紀開始就存在了。在11世紀,洛林-法爾茲伯國的統治者是埃佐家族德語Ezzonen,該家族統治著萊茵河兩岸的眾多伯國。眾伯國以科隆波昂為中心,南部延伸至莫瑟爾河納赫河阿爾蔡為最南端。洛林-法爾茲伯爵赫爾曼二世於1085在決鬥中身亡後,埃佐家族絕嗣,而法爾茲伯爵在洛林的軍事重要性也降低了,法爾茲伯爵所轄領地縮小到萊茵河畔,從此之後,法爾茲伯爵被改設為「萊茵-法爾茲伯爵」。

萊茵-普法茲伯國時期[編輯]

霍亨斯陶芬的康拉德是第一位世襲的萊茵-法爾茲伯爵,其統治區域有霍亨斯陶芬家族法蘭克尼亞的領地采邑和萊茵河流域的領地。其中領地大部來源於該家族的王室祖先-薩利安家族,一小部分來自於康拉德的母系祖先,即薩爾布魯根。1195年,韋爾夫家族亨利五世以康拉德女婿的身份成為新一任萊茵-法爾茲伯爵。

在13世紀初期,維特爾斯巴赫家族巴伐利亞公爵們憑藉公爵奧托二世海因里希五世之女阿格尼絲的後人身份繼承並統治萊茵-法爾茲,從此巴伐利亞公爵便開始身兼萊茵-法爾茲伯爵。但在1329年,巴伐利亞公爵兼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巴伐利亞的)路易四世又將萊茵-普法茲與巴伐利亞公國境內以安貝格為中心的多瑙河北部分給哥哥魯道夫一世(已在十年前的1319年過世)的兩個兒子,而自己的後代則繼承巴伐利亞公國的主要部分。由此維特爾斯巴赫家族分裂為普伐爾茨和巴伐利亞兩個分支。其中長系從此被稱為維特爾斯巴赫家族-法爾茲系,另外因為其領地同時分散在德意志的西東兩側--萊茵-法爾茲和巴伐利亞公國境內以安貝格為中心的多瑙河北部,便將前者稱為下法爾茲,後者稱為上法爾茲

普法茲選侯國時期[編輯]

在1356年金璽詔書頒布後,萊茵-法爾茲伯爵被列入七大選帝侯之列,同時被授予行使王權的權利以及作為王室在法蘭克尼亞士瓦本、萊茵河流域和德意志南部代理人,稱為「法爾茲選帝侯」。

領地在後代之間不停瓜分的結果,是維特爾斯巴赫家族在16世紀初分成了分別統治西莫恩凱撒勞頓茨韋布呂肯(以上在萊茵-法爾茲境內)和統治諾伊堡蘇爾茨巴赫(以上在巴伐利亞境內)的幾個支系。以海德堡為政治中心的法爾茲選侯家族在1530年代改宗路德宗

在繼承選侯頭銜的家族長支於1559年絕嗣後,西莫恩支系的腓特烈三世成為選侯,此人是一個堅定的加爾文宗信徒。腓特烈三世的孫子腓特烈四世和他的顧問安哈特的克里斯蒂安是1608年新教聯盟的主要創建者。1619年,腓特烈五世選侯接受了波希米亞的王位,結果在白山戰役失敗後(1620年),他被皇帝斐迪南二世剝奪了選侯職位,該頭銜被贈給了皇帝的支持者、同屬於維特爾斯巴赫家族的巴伐利亞公爵馬克西米連一世

在1648年簽署威斯特伐利亞和約之後,腓特烈五世的次子和繼承者卡爾一世·路德維希恢復了下法爾茲的統治權和選侯的頭銜,但在八名選侯中居於末席,未能收回被巴伐利亞支系奪取的上法爾茲(即多瑙河以北的巴伐利亞)。1685年西莫恩支絕嗣,選侯頭銜由諾伊堡支繼承,他們將選侯府邸從海德堡遷到了曼海姆。1742年諾伊堡支亦告絕嗣,蘇爾茨巴赫支的成員繼承了法爾茲,後來又在巴伐利亞支絕嗣後繼承了巴伐利亞(1777年)。1799年,維特爾斯巴赫家族的所有領地終於統一。

法爾茲的左岸部分在法國大革命拿破崙戰爭時期被法國占領和吞併,其右岸部分則被轉給了巴登大公國。在1814年至1815年維也納會議上,法爾茲的左岸部分被歸還維特爾斯巴赫家族並在1816年變成了巴伐利亞王國的一部分。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整個法爾茲仍然是巴伐利亞的一部分(稱為巴伐利亞法爾茲),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才被分離出來,脫離巴伐利亞成為了新成立的萊茵蘭-普法茲州的一部分。

相關條目[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