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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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憲法
概況
原文標題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 사회주의헌법
司法轄區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付審日期1972年10月23日
批准日期1972年12月27日
生效日期1972年12月27日
政體單一制一黨專政共和國
政府架構
政府分支3個
國家元首國務委員會委員長
立法機關一院制(最高人民會議
行政機關總理領導內閣
司法機關中央裁判所
選舉人團是(最高人民會議
制定歷史
立法機關
首設日期
1972年12月25日
行政機關
首設日期
1972年12月27日
司法機關
首設日期
1972年12月27日
修憲次數7次
最近修憲日期2019年8月29日
初審機關朝鮮勞動黨中央委員會
起草人朝鮮勞動黨中央委員會
簽署人最高人民會議
已取代1948年憲法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憲法》(韓語: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 사회주의헌법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憲法)是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憲法,於1998年至2012年間被稱為《金日成憲法》,於2012年修憲後稱為《金日成金正日憲法[1]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憲法曾有過1948年版[2]、1972年版[3]。1948年建國時通過的第一版憲法的正式名稱是《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憲法》(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 헌법)。現行憲法為1972年12月27日在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第五屆最高人民會議第一次會議上通過的,在1992年、1998年、2009年、2012年[4]、2013年、2016年、2019年進行了七次修訂,預計在2024年將再次修訂。

憲法規定了朝鮮的正式國名及其作為一個社會主義國家的地位[5]。規定了政府的架構、執政黨朝鮮勞動黨的職能與政府運作的關係。憲法保證公民擁有言論自由權選舉權、獲得公正審判的權利、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等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它聲稱每一個公民擁有工作權、受教育權、食品和醫療保健的權利。

朝鮮另有《確立黨的唯一思想體系十大原則》,部分觀點認為《原則》在實踐中「取代」憲法,為國家事實上的最高法律[6][7][8]

沿革[編輯]

朝鮮於1948年建國通過了《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憲法》,之後經過五次修改。

  1. 1972年12月27日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第五屆最高人民會議第一次會議通過《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憲法》。
  2. 1992年4月9日第九屆三次會議修改,1998年9月5日第十屆一次會議修改補充。
  3. 2009年4月再次進行修改。
  4. 2012年4月13日進行第四次修改。

1948年憲法[編輯]

1947年11月18日,組成憲法制定委員會。

1948年9月8日,第一屆最高人民會議第一次會議通過了《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憲法》設置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是最高人民會議休會期間的最高權力機關。

1972年憲法[編輯]

1972年12月27日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第五屆最高人民會議第一次會議通過《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憲法》,設置了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主席為新的國家元首。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改為最高人民會議的常設機關最高人民會議常設會議。首都由漢城改為平壤

1992年修憲[編輯]

1992年修憲,馬克思列寧主義被從朝鮮憲法中刪除,主體思想成為朝鮮的指導思想,「無產階級專政」改為「人民民主專政」。為給金正日接班鋪路,憲法增設「國防」一章,原來隸屬朝鮮勞動黨的國防委員會單獨分設為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國防委員會,並設國防委員會委員長。憲法還強調了守法和技術革命。評論認為這次修憲有修正主義色彩[9]

1998年修憲[編輯]

1994年7月8日國家主席金日成逝世,國家主席一職空缺。四年後,朝鮮修改憲法。1998年的修改增加了序言,將朝鮮憲法定性為「把偉大領袖金日成同志的主體國家建設思想和國家建設業績法律化的金日成憲法」,將金日成尊為「永遠的主席」。本次修憲還調整了朝鮮的國家機構,中央人民委員會最高人民會議常設會議被撤銷,新設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最高人民會議休會期間代行權力。這次修改的憲法還規定成立內閣,取代政務院成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10]

2009年修憲[編輯]

2009年4月9日,朝鮮第十二屆最高人民會議第一次會議於平壤萬壽台議事堂舉行,會議通過了朝鮮最高人民會議法令《關於修改和補充朝鮮社會主義憲法》。但是朝中社在報導中沒有披露具體的修改內容[11]。時隔半年,韓聯社報導韓國得到了朝鮮修憲後的憲法全文,稱朝鮮這次修憲將「共產主義」剔除出憲法,首次將「先軍思想」寫入憲法。另外,憲法有由國防委員會委員長統領國家政治等內容[12]

2012年修憲[編輯]

2012年4月13日,朝鮮第十二屆最高人民會議第五次會議在平壤萬壽台議事堂舉行,會議通過最高人民會議法令《關於批准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憲法修訂案》,對《憲法》再次進行修改,並在序言中首次寫明朝鮮為「有核國家」:「(金正日同志)使我們的祖國轉變成政治思想強國、擁核國和無敵的軍事強國」。修改後的憲法,增加了前一年逝世的朝鮮最高領導人金正日的政績,稱「金正日是絕世的愛國者,社會主義朝鮮的守衛者。金正日將我們的共和國強化、發展成為金日成同志的國家,將民族的尊嚴和國力提升到了最高境界」。同時,憲法的別名由原來的「金日成憲法」變為「金日成-金正日憲法[13]

2013年修憲[編輯]

2013年4月1日,最高人民會議通過修改憲法序言,將錦繡山太陽宮定為全體朝鮮民族的聖地。[14]

2016年修憲[編輯]

2016年6月29日,第十三屆最高人民會議第四次會議對《憲法》進行第七次修訂,條文變動如下:

在序言中寫明金日成和金正日為「主體朝鮮永恆的領袖」。

改國防委員會第一委員長為國務委員會委員長;改國防委員會為國務委員會,並定為「共和國的最高領導機構」,職權擴大到「國家關注的其他事項」,使之成為中央人民委員會事實上的接替者。

最高裁判所更名為中央裁判所,同時最高檢更名為中央檢察院。

2019年修憲[編輯]

朝鮮於2019年4月11日召開第十四屆最高人民會議第一次會議,對朝鮮勞動黨及國家領導層進行改組。隨後在行第十四屆最高人民會議第一次會議中,朝鮮最高人民會議決定修改憲法。在國家領導人方面,朝鮮在4月11日召開的最高人民會議第14屆一中全會上通過憲法明確賦予了國務委員長金正恩國家元首的地位。金正恩擔任的國務委員長是代表國家的最高領導人。這意味著,金正恩不僅是實際上的最高領導人,同時還成為了憲法規定的國家最高領導人。修正後的憲法第100條規定「國務委員會委員長是代表國家的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最高領導人」。此前朝鮮2016年6月修正的憲法僅規定,新設立的國務委員會委員長「是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最高領導人」。也就是說,以往由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委員長擔任的對外國家最高領導人資格將由國務委員長擔任。修正後的憲法同時沿用了原來的條款,規定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長「負責代表國家接受外國派遣或召回使節的國書(第116條)」。這意味著,朝鮮憲法上可以代表國家的國家領導人變成了國務委員長和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委員長兩人。國務委員長是「代表國家的最高領導人」,而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長只「代表國家接受外國派遣或召回使節的國書」,兩人的工作性質各不相同,國務委員會委員長負責重要的外交活動,而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委員長則負責接受國書等日常外交工作。在國防方面,朝鮮在憲法序言中保留了「有核國家」的表述,並且在第59條中刪去了「先軍思想」(선군정치)一詞[15]

在上一版憲法中,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憲法第59條為「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的使命是貫徹先軍革命路線」。但在新版憲法中,憲法第59條變為「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的使命是堅決擁護以偉大的金正恩同志為首的黨中央、擁護勞動人民的利益。保衛社會主義制度和革命的成果,祖國的自由和獨立、和平不受外來侵略。」

經濟方面,修訂後的憲法還刪除了原憲法條文中明確規定的大安事業體系和青山里精神、青山里方式等經濟建設方式。大安事業體系和青山里精神是朝鮮在金日成執政時期社會主義建設中對企業實行的工業管理的工作體系,時任朝鮮最高領導人的金日成強調,大安事業體系,就是通過黨、技術(工程師)和經營(管理人)協商進行經濟建設的朝鮮特色經濟建設方式。但這次修憲朝鮮分別用「社會主義企業責任管理制」和「革命性經營方式」取代了原來的兩大經濟建設方式。

相當於用憲法確定了朝鮮最高領導人金正恩執政後一直強調管理人的作用並不斷推動實施的擴大企業(農場)自主性的社會主義企業責任管理制。

2024年修憲(進行中)[編輯]

2024年1月,朝鮮公開放棄了對韓國的統一目標,將南北關係定為交戰國關係。金正恩稱將刪除憲法原文中一切有關南北統一、民族團結等字眼[16]


參考[編輯]

  1. ^ 朝鲜首次将“拥有核武”写入宪法. 聯合早報. 2012-06-01 [2013-0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7-04). 
  2. ^ Kim, Hyung-chan; Kim, Tong-gyu (2005). Human remolding in North Korea: a social history of education. 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 p. 134.
  3. ^ Constitution of North Korea (1972). Wikisource.
  4. ^ 朝鲜国家概况(最近更新时间:2012年12月). 國家和組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2013-0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4). 
  5. ^ Robert A. Scalapino; Kim, Chun-yŏp (1983). North Korea today: strategic and domestic issues. Institute of East Asian Studi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Center for Korean Studies. p. 24.
  6. ^ N. Korea revises leadership ideology to legitimize rule of Kim Jong-un. Yonhap News Agency. August 12, 2013 [January 20, 2014]. (原始內容存檔於June 10, 2016). 
  7. ^ Lim, Jae-Cheon. Kim Jong-il's Leadership of North Korea. United Kingdom: Routledge. 2008 [January 20, 2014]. ISBN 97802038847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0-21). 
  8. ^ Green, Christopher. "Wrapped in a Fog: On the North Korean Constitution and the Ten Principles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Sino-NK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June 5, 2012. Retrieved January 3, 2016.
  9. ^ 趙博淵. “被修正”的朝鲜劳动党. 南風窗. 2009, (24) [2013-0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5-09). 
  10. ^ 朝鲜修改宪法. 人民日報. 1998-09-07 [2013-0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21). 
  11. ^ 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决定修宪 金正日续任军事领袖. 新華網. 2009-04-09 [2013-0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1-19). 
  12. ^ 韩媒称朝鲜修宪去掉共产主义加入先军思想. 環球時報. 2009-09-25 [2013-0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1-12). 
  13. ^ 朝鲜新宪法加入金正日业绩 只在1992年修改1次. 解放網-新聞晨報. 2012-06-01 [2013-0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16). 
  14. ^ 朝鲜通过锦绣山太阳宫法 规定太阳宫为民族圣地. 中新網. 2013-04-02 [2017-07-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21). 
  15. ^ 朝鲜公布新宪法全文:删去“先军思想”. [2019-07-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13). 
  16. ^ 朝鲜中央通讯 | 新闻 | 敬爱的金正恩同志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最高人民会议第十次会议上发表纲领性施政演说. kcna.kp. [2024-01-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1-17). 

外部連結[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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