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政府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大清
清朝政府
1636年—1912年
清朝政府國旗
國歌:鞏金甌
首都北京
常用語言漢語
政府君主專制
皇帝 
• 1616-1626
太祖高皇帝努爾哈赤
• 1636-1643
太宗文皇帝皇太極
• 1643-1661
世祖章皇帝福臨
• 1661-1722
聖祖仁皇帝玄燁
• 1722-1735
世宗憲皇帝胤禛
• 1735-1796
高宗純皇帝弘曆
• 1796-1820
仁宗睿皇帝顒琰
• 1820-1850
宣宗成皇帝旻寧
• 1850-1861
文宗顯皇帝奕詝
• 1861-1875
穆宗毅皇帝載淳
• 1875-1908
德宗景皇帝載湉
立法機構資政院
歷史 
• 建立
1636年5月15日
1644年4月18日
1911年10月10日
1912年2月12日
• 解散
1912年3月10日
貨幣方孔錢寶鈔銀元
今屬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民國
 阿富汗
 不丹
 印度
 哈薩克
 吉爾吉斯
 蒙古
 緬甸
 尼泊爾
 北韓
 巴基斯坦
 俄羅斯
 塔吉克

清朝政府,或稱清政府清廷,是指清朝統治機構,以皇帝最高領導人,身兼國家元首政府首腦軍事統帥,其範圍亦隨皇帝授權而定。清朝政府始於後金政權,長達296年,至1912年宣統帝退位後終結,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帝制政府。最初是仿效明朝建立的君主集權體制,不設宰相,先後由清朝皇帝主導的議政王大臣會議南書房軍機處掌權。清末新政實施後,仿效西方國家實行君主立憲制,置責任內閣內閣總理大臣,卻因革命黨反對而失敗。

中央政府機構[編輯]

後金時代[編輯]

瀋陽故宮中的東路建築,中為大政殿,兩側的十王亭是清初左右翼王和八旗辦公的地方

清朝政府最初的行政架構始設於後金皇太極時期,天聰五年(1631年),設六部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天聰十年(1636年)設立都察院崇德二年(1637年)設立議政王大臣會議,這是後金時期和清初重要的決策機構。

入關至清中期[編輯]

順治元年(1644年)清軍入關後,國都盛京城遷至北京城,並增設多個中央行政機構。順治十五年(1658年)又仿照明朝內閣制度設立內閣[註 1],由大學士協辦大學士學士侍讀學士等組成,負責起草、傳達詔令,進呈題疏,代批擬旨等。清朝的內閣名義上居中央輔政機構之首,但沒有明朝中後期內閣那樣的實權,內閣的最高長官大學士,雖然品極位崇,實際上只是皇帝的私人秘書,為皇帝繕寫文書和諭旨而已。康熙十六年(1677年),在內閣外另設立南書房,使之成為決策中心。雍正十年(1732年),正式定名的辦理軍機事務處(簡稱軍機處)成為清中後期為皇帝服務的國家決策中心。至此,議政王大臣會議名存實亡,至乾隆晚年始廢除。

晚清時期[編輯]

晚清時期,國內外環境劇變。咸豐十一年(1861年),恭親王奕訢設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以處理與西方列強的交涉問題。清文宗駕崩後,穆宗繼位,東太后鈕祜祿氏慈安太后)與西太后葉赫那拉氏慈禧太后)共同聽政,支撐滿清政權。慈安太后死後,慈禧太后獨掌大權,成為晚清的實際統治者。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庚子事變後,清朝政府開始推行新政。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9月,政府下詔訂定新中央官制,改六部為十一部宣統三年(1911年),成立一個以總理大臣為首的責任內閣。末帝溥儀在1912年2月12日退位後,在北京紫禁城中依然保持著一個「遜清皇室小朝廷」,直至民國十三年(1924年)11月5日被迫出宮結束。

參見[編輯]

注釋[編輯]

  1. ^ 清朝內閣紫禁城東華門文華殿南邊的內閣大堂辦公。

參考資料[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