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板車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1955年,德國柏林的孩子在玩滑板車

滑板車是一個擁有兩個或者更多輪子的小平台,依靠使用者蹬踏地面前進。如今最常見的滑板車有兩個輪子,為了輕便主要由製成。還有些滑板車有3個或4個輪子,有些由塑膠製成,有些更大,有些不能摺疊等。有些為了雜技表演而給成人製作的滑板車有點像前輪大後輪小的舊式自行車

歷史[編輯]

早期滑板車[編輯]

至少100年前,原始滑板車就已經在工業化城市手工製作了。一種常見的手工製作的滑板車是在一塊板子底下裝上滾軸溜冰鞋的輪子,再安上把手,依靠傾斜身體或者由第二塊板子連接的簡陋的樞軸來操控方向,由木頭製成,有3-4英寸(75-100毫米)的車輪和鋼滾珠軸承。這種結構的另外一個「優點」是噪音很大,像一輛「真正」的車。另一種結構是把一個金屬溜冰鞋分成前後兩部分,中間由木質橫梁連接。

鋁製滑板車[編輯]

孩子在玩小號可摺疊滑板車
成人用的大號踏板

在1990年代末,一種更時尚、更窄的可摺疊滑板車由瑞士Micro Original Scooters and kickboards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公司的維姆· 歐波特(Wim Ouboter)發明。[1]. Ouboter用鋼製的小型輕型踏板車製造了一種微型機動車。[2]. JD公司總裁Gino Tsai用飛機鋁發明了Razor Scooter。 他用這輛踏板車在他的台灣自行車廠裡四處走動檢查他的產品。1998年夏天,他把踏板車帶到了芝加哥的一個會議上。 Sharper Image Corp.訂購了4,000台。[3]滑板車在日本變得廣為流行。1999年到2000年,滑板車在美國開始流行,出現了各種各樣的顏色和款式。流行品牌包括Razor和Micro牌. Carlton Calvin與Robert Chen和Gino Tsai(滑板車的發明者)合作創辦了Razor USA並於2000年開始在全球推廣Razor踏板車. Razor擁有滑板車技術專利,並開始起訴模仿競爭對手並在20起訴訟中贏得20次法庭勝利。[4]. 它們現在仍在生產,深受兒童和用滑板車進行特技表演的縫隙市場的年輕人喜愛。

樣式[編輯]

「成人」摺疊滑板車[編輯]

為成人設計的可摺疊滑板車,為了更方便實用,往往會更加耐用,有更寬和更長的踏板,更大的輪子以及剎車裝置。例如Xootr,擁有180毫米(7.1英寸)的輪子和為大人設計的踏板。[5]

大輪滑板車[編輯]

競技用的滑板車使用自行車輪,而且不可摺疊。有些是為了實用目的在人口稠密的城市地區使用,速度比摺疊踏板車快,比自行車方便。有些是為了越野使用。流行品牌包括Sidewalker和Diggler。1994年芬蘭踢腿自行車 [6]的出現改變了人們對這種車的看法。踢腿自行車有一個大的標準尺寸的自行車前輪和小得多的後輪,騎得更快。

除了代步、體育比賽和越野使用,大輪滑板車很適用於Dog scootering——一隻或一群例如愛斯基摩犬的狗像在雪地上拉雪橇一樣推著滑板車前進。如今,可以見到許多與滑板車涉及類似的「滑板雪橇」,例如Kickspark。

三輪滑板車[編輯]

三輪滑板車英文統稱three wheels scooter或three wheels kick scooter指的是擁有三個輪子且具有滑行功能的滑板車,是相對獨輪車、兩輪滑板車、四輪滑板車等產品而言,也泛指所有具有三個輪子的滑板車,其中包括普通的兒童三輪滑板車(需要腳蹬地滑行)、活力車、蛙車、搖擺滑板車、龍行車、雙踏滑板車,而後述這些皆為雙踏板設計,不需特別蹬地滑行。

四輪滑板車[編輯]

2006年,一家名為Nextsport開始生產四輪滑板車,被稱為Fuzions。Fuzions比Razor和Micro更大更重。早期的Fuzion有更大,更寬的輪子以及非常大的踏板。與其前身不同,後來滑板車,如Fuzion NX,有更小、更堅固的車輪和能夠360度旋轉的車把。 少數情況下,自由式滑板車騎手將標準的鋁製滑板車改裝為四輪滑板車。俄羅斯的Timur Mamatov是第一個這麼做的。這種改裝滑板車的方法並沒有流行起來。

與自行車比較[編輯]

不同於滑板車,自行車有座椅和傳動系統,這使得自行車更快、更貴、更重、更大。使用之後,摺疊踏板車比摺疊自行車甚至可攜式自行車更容易摺疊並放進家裡。即使是一個非摺疊滑板也更容易放進擁擠的地方,因為它沒有踏板這種突起的部件。因此,自行車適用於長的旅程和開闊的空間,而滑板車適用於短的旅程和擁擠的空間。滑板車很少有行李架,所以車手通常用背包或其他的袋子來攜帶貨物。

低速時踩著踏板控制自行車是很難的,這就是騎自行車的人在交通擁擠或者其他無法高速騎車的時候需要蹬地面的原因。由於低速時相當的穩定,許多人行道上可以騎滑板車而不可以騎自行車。

法規[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18年11月開始執行一條行政法規,電動滑板車、滑板車、類似平衡車等車輛若開上路,將一律沒收並罰款。法規定這些工具既不屬於機動車,也不屬於非機動車,所以禁止出現在路上。《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辦法》(11月1日開始施行)第九十條規定:「在道路上使用動力裝置驅動的平衡車、滑板車等器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器械,處200元罰款。」[7]

交管部門表示這些平衡車輛規格五花八門,沒有汽機車般統一技術規格標準,是廠商任意設計組裝,普遍沒有夜間反光和照明,有的有動力可達時速二三十公里卻又沒有剎車,穿行於車道和人行道自由上下穿梭,交通事故多,交警也無法外觀分辨有無動力,所以一律取締,此外滑板、滑輪、旱冰鞋等滑行裝置若出現在路上也在此法規取締範圍。

另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The Guardian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小型滑板車的發明者
  2. ^ {{cite Page 2, Micro Mobility Systems: Realizing the Scooter Dream, by Prof. Heike Bruch at the University of St. Gallen (Switzerland),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0707004432/http://www.ifpm.unisg.ch/org/ifpm/web.nsf/SysWebRessources/Realizing+the+Scooter+Dream/$FILE/Micro-Last2-e.pdf and cite MITSloan Management Review - Going Beyond Motivation to the Power of Volition, April 15, 2003, https://sloanreview.mit.edu/article/going-beyond-motivation-to-the-power-of-volition/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3. ^ {{Bloomberg, January 7, 2001, https://www.bloomberg.com/news/articles/2001-01-07/gino-tsai-jd-corp-dot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4. ^ {{cite Los Angeles Times, August 10, 2018, https://www.latimes.com/business/la-fi-himi-carlton-calvin-20180810-story.html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5. ^ Xootr review. [2009-06-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26). 
  6. ^ kick bikes. [2009-06-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16). 
  7. ^ 严查板车上路. [2018-11-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