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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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在該國所推行的經濟體制的官方術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以及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由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在1992年中共十四大報告中首次提出,此後多次修改。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改革開放的一項重要方針,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部分,此項措施影響了越南寮國等社會主義國家。[1][2]

理論背景[編輯]

根據史達林時代蘇聯教科書提出的「五段論」,人類歷史發展大體上要經過五個歷史階段,不可能有人跳級發展,即需要一同走過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社會主義社會共產主義社會[3]起初中國共產黨認為,隨著1956年中國的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中國社會已從新民主主義社會轉變為社會主義社會。根據這種歷史觀,此後中國一直處於社會主義社會。[4]

蘇聯決裂後,推動文化大革命的錯誤使中國共產黨最後採用的方法是重新探索社會主義的本質,並且力爭在黨內智庫研究中取得一致意見,即發現了社會主義制度與諸如市場自由貿易或任何可行的經濟政策是不矛盾的;20世紀末蘇聯的失敗證實此結論,更促進了這個普遍認識。當前中共認為,中國的社會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同時也確認了「計劃經濟不可行」的事實,這個使得中國可以使用任何可行的市場經濟措施,而不會遇到理論上的困難;但此舉也授人(主要是正統共產主義者或民間左翼反對派)以柄,對其政權存在的合法性提出質疑。因此,中共對社會主義的重新定義使得中國的社會主義不同於傳統意義上的社會主義,因此被稱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這個陳述的另一個問題是,如果不能使用理論或其他國家普及的經驗來決定該幹什麼,該怎麼辦?答案是鄧小平的格言「實事求是」和務實主義。中國當代的政治家們通常遵循下面的原則:「中國尊重世界的多樣性。全球有將近200個國家和超過50億的人口。世界上不可能只存在一種發展模式、一種價值觀或一種社會制度,因為世界各國的歷史條件不同、社會體系不同、發展水平不同、文化傳統價值觀不同。」

學術觀點[編輯]

中國經濟學界[編輯]

中國經濟學界對於「什麼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問題存在著下列不同看法:

  • 認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是資本主義的和平演變,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等同於資本主義經濟。這種觀點在1990年代後逐漸被邊緣化。
  • 認為市場經濟分為「資本主義的」和「社會主義的」兩大類,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解為「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這種觀點在中國社會相當有影響。
  • 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解為社會主義基本制度市場經濟相結合一種經濟。這種觀點具有相當權威性,是中國政府和教科書常用的解釋。
  • 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解為一種以公有制占主體地位、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的經濟。這種觀點是1990年代後期最為流行的看法。(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思想政治教科書採用)
  •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應是講效率、追求公平的經濟。[5]

國際經濟學界[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實踐,並不被國際經濟學界視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而是視為一種處於漸進轉軌制度下的在一部分領域實行開放競爭而另一部分領域實行壟斷限入的經濟體制,因此普遍認為中國現行的經濟體制屬於裙帶資本主義。國際經濟學界普遍認可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只有前南斯拉夫在其二戰後實行的「工人自治制度」。另外,匈牙利所實行的部分經濟制度也被認為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但是以上兩種體制均已告終結。傳統觀點認為,馬克思提出的科學社會主義與市場經濟是不可能相容的,因此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只是中國共產黨所提出的一個政治口號。[來源請求]

歷史[編輯]

蘇聯布哈林最早提出在社會主義制度下保留商品生產與商品流通,但在史達林統治時期被處決,上述主張成為其罪名中的重要一條。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史達林不得不承認社會主義制度下的商品生產和價值規律,但仍不承認生產資料是商品,不准價值規律對重要的生活資料發揮調節作用,不准生產根據價格變動進行調節。[6]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曾長期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該體制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發揮巨大作用,但在工業基礎建立後,其弊端日顯。[7]

1957年,顧准最早提出並論證計劃經濟體制不可能完全消滅商品貨幣關係及價值規律,寫出《試論社會主義制度下商品生產和價值規律》一文。1958年,顧准被打成右派,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1964年,顧準的老友、經濟學家孫冶方由於提倡價值規律的作用而遭批判,文化大革命中被關在監獄7年。[6]

改革開放後,從1970年代末到1990年代初,通過市場取向的經濟體制改革,使中國經濟邁上新台階。但市場經濟和舊有的推崇計劃經濟的社會主義理論產生矛盾,按照舊觀點,市場經濟屬於資本主義。[6]

1979年2月16日,四川省計委、四川省物價委、四川省社科院聯合發起的「四川省價值規律理論討論會」開幕。在為期10天的討論會中,130餘位經濟管理官員和學者共同討論。此次會議史稱「成都會議」。舉辦成都會議的直接原因,是中共中央副秘書長、中國社會科學院院長胡喬木此前在一次會議上講話,要求全國各地計劃委員會、物價委員會、社會科學院聯合發起組織會議,對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攪亂的經濟學理論開展清理及探討。在成都會議上,四川財經學院(即今西南財經大學)經濟學系副系主任袁文平受到小組推舉,作大會發言《試論社會主義計劃經濟同市場經濟結合的問題》,提出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實行社會主義計劃經濟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結合,引發討論會熱議。袁文平回憶,「我發言六個小時,引起了轟動。講完後就有人起來反對,說是鼓吹資本主義復辟。」不僅是袁文平,四川省社科院研究員周振華、中共四川省委黨校教授田善耕也在發言中提到市場經濟。討論會發言結束以後,林凌、劉兆豐等此次會議組織者將會議紀要上交中共四川省委第一書記趙紫陽,趙紫陽鼓勵大家大膽探討。[6]

1979年3月13日,《四川日報》大篇幅報導成都會議。其中有程珮傳撰寫的《把計劃經濟同市場經濟結合起來省價值規律理論討論會側記》。程珮傳回憶:「經過部門同志討論決定,在《四川日報》上也採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一新提法,這在全國的報紙中是開了先河的。」[6]

1979年4月,比成都會議規模更大的「無錫會議」召開,許多經濟學家在會議討論中採用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提法。[6]

1979年11月26日,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在會見美國不列顛百科全書出版社編委會副主席弗·吉布尼和保·阿姆斯特朗、加拿大麥基爾大學東亞研究所主任林達光教授和夫人等外國客人時說:「我們不要資本主義,但是我們也不要貧窮的社會主義,我們要發達的、生產力發展的、使國家富強的社會主義。」「我們是計劃經濟為主,也結合市場經濟,但這是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市場經濟不能說是資本主義的。……社會主義也可以搞市場經濟。」1979年為計劃經濟時代。[8][6]

1983年至1984年,在「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還是「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爭論中,鄧小平胡耀邦堅決支持了總理趙紫陽,最終1984年在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上,通過了《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首次提出「社會主義經濟是在公有制基礎上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並將「建立社會主義有計劃的商品經濟體制」作為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對於該決定,鄧小平稱讚說「感覺是寫出了一份政治經濟學初稿」。該決定奠定了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模式,即社會主義商品經濟。[9][7]

1988年,在一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馬洪問總書記趙紫陽,「咱們一直說搞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是什麼關係?」趙紫陽回答,「就是一回事,只不過是有人不太能接受市場經濟這個說法,現在只好繞個彎子提商品經濟。」[9]

八九學潮以後,隨著趙紫陽下台,中國經濟體制改革遭到擱置,1992年,鄧小平南巡時提出,「市場經濟不等於資本主義,社會主義也有市場;計劃經濟不等於社會主義,資本主義也有計劃。」這一論述打破了舊有的將社會主義與計劃經濟捆綁起來的理論認識。[9]1992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中共十四大上宣布,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7]

中共十四大中央國家機關代表、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劉國光1992年表示,市場經濟和商品經濟既有聯繫又有區別。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高度發展的產物。但並不是說商品經濟的所有階段都是市場經濟。商品經濟是就產品交換而言,市場經濟是就資源配置而言。用「市場經濟」代替「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意在強調進一步發展商品經濟,在資源配置上從行政計劃配置為主轉變為以市場配置為主。這是中國經濟改革的實質。[7]

1993年3月29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被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0]。同年11月,十四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11]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www.people.com.cn. [2018-03-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01). 
  2. ^ 江泽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 《黨的文獻》2010年第5期. 2013-09-06 [2016-11-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1-26). 
  3. ^ 蔡瀟瀅,社會發展五階段論的理論探源,學理論2012年08期
  4. ^ 1956年:庆祝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新华网,2009-08-07. [2014-1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8-13). 
  5. ^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历史-必修2 教师教学用书. 人民教育出版社. ISBN 978-7-107-17879-5. 
  6. ^ 6.0 6.1 6.2 6.3 6.4 6.5 6.6 1979年成都会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首次提出. 和訊新聞. 201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16). 
  7. ^ 7.0 7.1 7.2 7.3 1992年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新选择,人民网,2008-09-23. [2014-1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1-29). 
  8. ^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历史必修·第三册. 人民出版社. 2009: 76. ISBN 978-7-01-004431-6. 
  9. ^ 9.0 9.1 9.2 吴伟,邓小平打开的门和关上的窗,FT中文网,2014-11-10. [2014-1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1-13). 
  10. ^ 中国宪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范结构. 法制日報. [2020-11-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11). 
  11. ^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遼寧日報. [2020-11-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09).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