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安區(上海話拼音:xhin'oequ,發音:[ʑìn.ø̋tɕʼy᷆])是中國上海市的一個市轄區,全區面積37.37平方公里,與6個區接壤。區境東與黃浦區、虹口區交界,西與長寧區、普陀區為鄰,南與徐匯區銜接,北與寶山區毗連。2015年11月4日,閘北區併入靜安區[1]。區人民政府駐江寧路常德路370號。
靜安區因千年古剎靜安寺(始建於公元247年)而得名。相傳靜安寺建於三國吳赤烏年間,南宋嘉定九年(1216年)從松江(今蘇州河)北岸遷來今址(今常德路、南京西路、華山路、愚園路間),香火甚旺,為江南名剎。全上海的第一條現代交通線路即於20世紀初出現並連接靜安寺至外灘。
靜安區境內的陸地在晉朝至唐朝期間形成。唐朝天寶十年(751年),當地屬於華亭縣高昌鄉。1945年建區時,取境內寺名命名為靜安區。當時靜安區東起泰興路、茂名路,西至江蘇路,南起長樂路。北至新閘路、梵皇渡路。1949年5月,上海戰役結束後,新政權接管靜安區後更名為靜安寺區。1950年6月,名稱改回靜安區。1956年撤銷靜安寺區,常德路以東部分併入新成區,以西併入長寧區。1959年12月(一說1960年1月),撤銷江寧、新成兩區,當局將江寧區全部以及成都北路以西的新成區部分和長寧路、鎮寧路以東的長寧區部分劃歸新設置的靜安區。[2][3]
行政區劃[編輯]
目前靜安區現下轄13個街道、1個鎮:[4]
江寧路街道、石門二路街道、南京西路街道、靜安寺街道、曹家渡街道、天目西路街道、北站街道、寶山路街道、共和新路街道、大寧路街道、彭浦新村街道、臨汾路街道、芷江西路街道和彭浦鎮。
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戶籍人口305,766人,常住人口246,788人。原閘北區併入後,戶籍人口999,178人,常住人口1,077,284人。2020年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常住人口為975,707人。
靜安區區內著名地標有:靜安寺、靜安公園、靜安寺廣場、上海展覽中心(原中蘇友好大廈,是上海市重要官方會議場地之一)、南京西路高檔商業娛樂休閒街(包括上海恒隆廣場、中信泰富廣場、梅龍鎮伊勢丹等)、百樂門大舞廳、上海商城、上海電視台、華山醫院等等。
靜安區亦由於歷史原因和地理位置的獨一無二,成為上海高檔賓館酒店最為集中的地區。區內雲集:上海波特曼麗思卡爾頓酒店、希爾頓飯店、國際貴都大酒店、錦滄文華大酒店、上海賓館、靜安賓館、百樂門大酒店。
軌道交通[編輯]
靜安區內有諸多寺廟,如靜安寺、玉佛寺等,靜安區的區名即得名於靜安寺。
靜安區內在歷史上教堂眾多,現在仍然開放的基督教堂有懷恩堂(宋慶齡基金會所在地)、新恩堂等;天主教堂有大田路小德肋撒堂等。
自19世紀末、20世紀初以來,靜安區素以深厚的文化底蘊為積澱,誕生和出現過許多文化名人,也是政治人物的常到之處。如宋氏家族(蔣中正和宋美齡的中式世俗及西式教堂婚禮即在區內舉行)、張愛玲(故居愚園路常德路口的愛丁頓公寓)、施蟄存等等。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編輯]
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編輯]
2010年11月15日,膠州路一幢28層的公寓大樓發生特別重大火災,造成58人死亡,受傷人數71人。
參考文獻[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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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類功能區域 | 都市功能優化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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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發展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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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城市化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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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合生態發展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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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商務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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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公共活動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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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業網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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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星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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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城九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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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城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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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鎮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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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開發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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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業基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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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業區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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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代服務業集聚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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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業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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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範居住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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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康居示範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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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型居住社區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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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城是以區(縣)政府所在城鎮、或依託重大產業及城市重要基礎設施發展而成的中等規模城市。
2 中心鎮是由市域範圍內分布合理、區位條件優越、經濟發展條件較好的集鎮,依託產業發展而成的小城市,規劃中心鎮22個。
3 怡東花園同時為國家康居工程智能化專項。
4 參照2010年1月於上海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和上海市都市計畫設計研究院的《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區第二批選址規劃》。
5 A類綜合客運交通樞紐是指以航空、鐵路等大型對外交通設施為主體的綜合交通換乘樞紐,配套設置軌道交通車站、公交樞紐站、社會停車場、計程車營運站等市內交通設施,形成一體化市內外綜合交通樞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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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批 (12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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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批 (14個) | 省會、 自治區首府、 副省級城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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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級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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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轄市城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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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級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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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批 (27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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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批 (34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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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批 (89個) | 省會、 自治區首府、 副省級城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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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級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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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轄市城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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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級市、 地級市轄區、 縣、 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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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批 (133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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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中央文明辦自2005年開始每隔三年分別評選出一批全國文明城市,至2020年已經產生6批。 注2:從第二批起每一批評選時均會對之前評選的城市進行複查, 刪除線為未通過最近一次複查確認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保留榮譽稱號的城市。 注3: 方框內為因行政區劃調整被裁撤的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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