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跟鞋

本頁使用了標題或全文手工轉換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克里斯提·魯布托設計的高跟鞋。
細跟的紅色高跟鞋
粗跟的乳白色露趾高跟鞋(魚口鞋
櫥窗內的高跟鞋
黑色漆皮圓包頭細高跟單鞋(鞋跟高8公分/3.14英吋)
有環狀鞋帶的黑色漆皮圓包頭細高跟單鞋(鞋頭高4公分/1.57吋;鞋跟高13公分/5.12英吋)。論鞋跟高度是為「恨天高」的指標。
Buckaroo式的牛仔靴鞋跟
高跟鞋屬於時裝

高跟鞋High-heeled shoe),指的是一類鞋跟特別高的鞋子,會使穿此鞋人的腳處明顯的高於腳趾,形成一種修長美的錯覺。高跟鞋有許多種不同的款式,尤其是在鞋跟的變化上更是多種多樣,如細跟、粗跟、楔型跟、釘型跟、槌型跟、刀型跟等。

西方的高跟鞋最初出現時是男性的穿著,最初的高跟鞋據說是騎士用於勾掛馬鐙方便所用的。現在則幾乎是專指女性專用之各式鞋類,用以配襯或增強女性體態的線條美。通常鞋跟要超過6.35公分/2.5英吋以上的才稱作高跟鞋,以2.54-6.35公分/1-2.5英吋的通常稱為中跟鞋,而低於2.54公分/1英吋的稱為低跟鞋或平底鞋。

高跟鞋的形狀並不適合人類的自然腳型,長期使用會對腳部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傷,包括意外性跌倒[1]、肌肉萎縮[2]、骨骼畸形[3]、靜脈曲張[4]等。

辯義[編輯]

腳跟明顯高於腳趾,為高跟鞋;另外若是腳跟與腳趾都有大幅墊高到相同或相若的高度,則稱為厚底鞋,不能之為高跟鞋。鞋跟也以多種不同的形狀呈現,包含了細高跟、粗跟、錐形跟、冰刀跟以及楔型底。

歷史[編輯]

中國[編輯]

漢朝至明朝[編輯]

中國最早關於高跟鞋的文字記錄是漢朝東漢劉熙著《釋名·釋衣服》記載當時有一種叫晚下的坡跟式高跟鞋[5]

現時中國最早的實體高跟鞋是明朝。實物於墓葬中的「定陵」出土,是明神宗孝端顯皇后之物,鞋底後部裝有4厘米至5厘米高的長圓底跟。此外亦有供纏足女性穿著的高跟弓鞋。花盆鞋,也稱「高底鞋」、「馬蹄底」鞋,是滿族特有的一種繡花鞋,因其底似花盆而得名。其鞋底以木製成,一般用白布包裹,然後鑲在鞋底中間腳心的部位。木底高跟一般高5-10厘米左右,有的可達14-16厘米,最高的可達25厘米左右。

清朝[編輯]

清朝是中國古代高跟鞋,或者厚底鞋發展的全盛階段。多為十三四歲以上的貴族中青年女子、女性穿著。跟底的形狀通常有兩種,一種上敞下斂,呈倒梯形花盆狀。另一種是上細下寬、前平後圓,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馬蹄。「花盆底」和「馬蹄底」因此而得名,又統稱「高底鞋」。除鞋幫上飾以蟬蝶等 刺繡紋樣或裝飾片外,木跟不著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繡或串珠加以裝飾。有的鞋尖處還飾有絲線編成的穗子,長可及地。一般為7cm,最高的可達13cm,鞋幫飾花草是鳥等刺繡,清代特別盛行這種鞋。由於是高跟木底極為堅固,常常是鞋面破了,而鞋底仍完好無損,還可再用。高底旗鞋多為十三四歲以上的貴族中青年女子穿著。明清兩代,裹腳之風尤為盛行,漢族女子們以穿弓鞋為多,而滿族婦女則不纏足。

滿清統治中原後,受漢族文化影響,裹腳之風有增無減。儘管滿族的女性從不裹腳,但根據普遍的審美標準,大腳絕對不是漂亮的。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滿族女性便發明了一種高底鞋,將腳藏在裙襬里,不會輕易顯現出來。

此外,滿族女性穿得高底鞋的起源還有另外的說法。一種說法認為,據說,滿族自古就有「削木為履」的習俗,過去滿族婦女經常上山採集野果、蘑菇等,為防蟲蛇叮咬,便在鞋底綁縛木塊,後來製做的日益精巧,發展成了高底鞋。另外還有一種傳說,說是滿族的先民為了渡過一片泥塘,奪回被敵人占領的城池,便學著白鶴的樣子,在鞋上綁上了高高的樹杈子,終於取得了勝利,達到了報仇雪恨、發展壯大的目的。人們為了不忘那些苦難的日子,紀念高腳木鞋的功勞,婦女們便穿上了這種鞋,並世代相傳,越做越精緻美觀,從而成為了一款非常具有民族特色的服飾。

可見,滿族婦女在衣著旗裝時,通常會搭配旗式坤鞋。這裡所說的旗式坤鞋可分數種,常御多平底,一種高寸許,前後微缺,名為「寸底鞋」。還有一種鞋底中間高出數寸,中微細,下端作方形,名為「高底鞋」,俗稱「馬蹄底」或「花盆底」。這種木底的絲鞋由於木跟不著地的地方,常用刺繡或穿珠加以裝飾,因鞋底平面呈馬蹄形,所以得名「馬蹄底」;另外一種鞋的底面呈花盆形狀,故而稱為「花盆底鞋」;鞋底中間即其木底高跟一般高5-10厘米左右,有的可達14-16厘米,最高的可達25厘米左右。老年婦女和勞動婦女所穿旗鞋以平木為底,稱為平底繡花鞋,亦稱「網雲子鞋」。滿族的女鞋,表面都有繡花,而襪子多為布質,襪底也納有花紋,其前端著地處稍削,以便行走。

歐洲[編輯]

歐洲高跟鞋的原型可追溯至西元前3500年的古埃及,埃及貴族男女皆穿高跟的鞋子以和赤足的平民區別。古希臘及羅馬時代,高跟涼鞋稱為「kothorni」 或 「buskins」,指的是有木質高跟的涼鞋。當時戲劇主角會穿高跟涼鞋用來與其他配角區別。此外古羅馬時代娼妓也穿高跟涼鞋以便讓尋芳客辨識。

腳後跟提高有效的解決了騎馬時,騎士的腳在馬鐙裡不斷向前滑動的問題。大約在1500年出現了約有2.54-3.81公分/1-1.5英吋高的「騎士靴跟」。靴子前沿的部份向前傾斜以利於緊緊扣住馬鐙,而後緣的部份向前傾斜,以防止在後退時被矮樹叢或石頭碰撞纖長的腳跟,就像是步兵參與了步行戰鬥。這些特色在現今的馬靴,特別是牛仔靴表現得相當明顯。

在一開始的三十年間,款式簡單的騎士靴跟漸漸演變成了造型豐富的高跟鞋。男人穿用有高度的鞋跟從法國逐漸蔓延開來,並且變得愈來愈高、愈來愈細,這樣的形況一直持續到騎馬時不再需要穿高跟鞋,反而淪為了「宮廷專屬」的鞋款。1600年代晚期,男人穿用的鞋跟大致上介於7.62-10.16公分/3-4英吋的高度之間。1533年,奧爾良公爵嬌小的妻子,凱薩琳·美第奇委託一位鞋匠為她製作一雙不但能具有時尚感,還能使她身形高挑的高跟鞋。這雙鞋是改造自軟木高底鞋〈腳跟與腳趾皆由墊高的木製鞋底一併撐起,其撐高的效果就像穿用了現代的鬆糕鞋一樣〉,但和軟木高底鞋不同的是它後跟的高度高於腳趾,即腳趾部份呈「平坦」狀,使其低於腳後跟,這使得腳背呈現出優美的彎曲弧形。

很快地,高跟鞋就在法國宮廷裡那些趕時髦的男女間流行了起來,而這股風潮也蔓延到了其他國家的一些王公貴族身上。英文中「好跟」(well-heeled)這個詞演變成了富有的同義詞。不論是男是女,大家都穿著高跟鞋,在十七、十八世紀,高跟鞋儼然成為了貴族時裝的代表作。1700年代晚期,法國大革命一觸即發,由於穿用高跟鞋明顯的界定了財富與階級,因此,在法國穿用高跟鞋的習慣逐漸式微。幾乎整個1800年代,男性與女性都慣穿平底鞋和涼鞋,然而,高跟鞋在1800年代晚期以女人專屬之姿,再度登上流行的舞台。

男性高跟鞋[編輯]

雖然高跟鞋是在1500年時起源於男性鞋款,但自1700年代晚期開始,除了牛仔靴和古巴鞋這兩種鞋款以外,男性鞋款大都走低跟路線。牛仔靴仍舊保有較高的靴跟,而在1970年代男人穿用高跟鞋的風氣也有一波短暫復甦〈在週末夜狂熱這部電影中,由約翰屈伏塔所飾演的角色,在開幕的連續鏡頭中穿了一雙古巴鞋精采亮相〉。為了滿足男性消費者的需求,現在有些製鞋廠商會銷售特大尺寸的高跟鞋。此外,2006年秋季,海地斯里曼尼為迪奧 歐姆設計了一系列8.89公分/3.5英吋高的男性高跟鞋款。現在逐漸開始也有男士穿著設別設計的紳士高跟鞋(通常為高於12cm的鞋跟高度),人們視這為一種流行時尚的品味。

現代[編輯]

穿高跟鞋的模特兒

高跟鞋在過去的六十年間經歷了數次的興起與衰落,其中最受注目的是由低跟鞋以及平底鞋所稱霸的90年代晚期。 60年代晚期以及70年代早期,低跟鞋廣受歡迎,然而到了80年代晚期以及90年代初期,高跟鞋又再度風靡。流行的鞋跟樣式也從粗跟〈70年代〉轉變到錐形跟〈90年代〉以及細高跟〈50年代、80年代和2000年之後〉。

現今有各種各樣不同高度的高跟鞋,從3.81公分/1.5英吋高的古巴跟到10.16公分/4英吋或者更高的細高跟〈spike heel同為細高跟之意,為美式用法〉都有,而且通常都由女性穿用。至於穿用那些高於5吋的超高高跟鞋,通常只是為了美感而並非實穿。樣式保守的船形高跟鞋時常會出現在工作以及正式的場合上,而款式大膽前衛的通常在晚宴及舞會上受到歡迎。然而,許多足科醫生幫患有嚴重足部傷害的病人看診,患者嚴重的腳傷幾乎都是穿高跟鞋穿出來的,因此近來高跟鞋在醫學界廣受爭議。

船形高跟鞋的標準鞋款稱為pump。由於細高跟鞋的鞋跟樣式與尖葉短劍相仿,因而取名為短劍跟〈英文的stiletto中文翻譯為短劍,stiletto heel中文翻譯為細高跟鞋〉,其鞋底基座較為狹窄而鞋跟較高。

健康[編輯]

後遺症[編輯]

  1. 拇外翻。也就是大家常說的「大拐腳」。拇指向外的生理傾角超過13°則可診斷為拇外翻,如果外傾角超過13°,則有明顯的疼痛出現,嚴重者甚至頂起第二趾,如同「雞爪」。
  2. 小趾內翻。小趾內翻是指足部第五趾向拇指方向彎曲,當超過一定限度時,主人就會感到「鑽心的疼痛」。
  3. 雞眼、胼胝。雞眼是由於足部皮膚受擠壓,表皮抵抗力下降,病原體侵入皮下,不斷增生繁殖而形成,好發於趾間等部位。胼胝也稱為「老繭」,是由於皮膚反覆受擠壓和摩擦,表皮組織增生而形成
  4. 嵌甲和甲溝炎。嵌甲也稱為「倒刺」、「甲內生」等,是腳趾甲向肉裡面長,大多數人出現在足第一趾上。如果趾甲的殘角刺入肉里,紅腫疼痛,即會引起「甲溝炎」。這兩種疾病都與高跟鞋的流行有密切關係。
  5. 跖骨頭塌陷。當後跟抬高時,前腳掌就要負擔全身的重量,久之,這個部位的皮膚就會增厚,形成一塊難以消失的「硬節」,從而出現「一走路就痛」的現象。
  6. 腰膝疼痛。當足跟升高後,人體的中軸線也會前移,腰部和膝部的受力也相應發生變化,穿著時間一長,腰部和膝部就會出現難以名狀的苦楚。

危險性[編輯]

穿高跟鞋開車,會增加誤踩油門及油門被高跟鞋跟卡死的機率,因此有許多法令會處罰穿高跟鞋開車。拖鞋及增高鞋也是有類似的危險性。

穿戴理由[編輯]

愛穿高跟鞋的理由包含:

  • 穿上高跟鞋可延伸小腿到腳掌的曲線,以突顯出小腿的線條。
  • 穿上高跟鞋使人挺直腰桿、改變步行姿態。
  • 穿上高跟鞋使穿鞋者顯得身材高挑。
  • 穿上高跟鞋使穿鞋者的腿在視覺上更顯修長。

謝絕高跟鞋的理由包含:

  • 穿高跟鞋使某些穿鞋者腳部疼痛或受傷。
  • 穿高跟鞋使穿鞋者無法大步行走。
  • 穿高跟鞋使穿鞋者無法奔跑。
  • 穿高跟鞋會使腳趾的運動功能衰退,影響足部筋骨的健康。
  • 穿高跟鞋有可能會腳臭,因為在過度擠壓且密封的環境下,腳汗、脫落的皮屑和細菌的作用會更強化,造成腳臭味比穿運動鞋還嚴重。

款色、配件[編輯]

低於2.54公分/1英吋的鞋跟稱之為「低跟鞋」,而2.54-6.35公分/1到2.5英吋的高度則屬於「中跟鞋」,至於任何超過6.35公分/2.5英吋高的鞋跟就是所謂的「高跟鞋」。而鞋跟高度介乎12.7公分/5英吋至17.8公分/7英吋之間的,則另稱「恨天高」[6]

某些地面的材質會被高跟鞋的細高跟所損壞。鞋跟護墊〈英文中covers, guards, 和 taps皆有鞋跟護墊之意〉,可以罩住細高跟的尖端以避免與易損壞的地面有直接毀損的接觸,如此一來即可防止像是亞麻油地毯〈凹印表面〉或 聚氨酯清漆木質地板的損傷。由於國際標準舞通常在木地板上舉行,因此鞋跟護墊廣泛的應用於交際舞上。

參考資料[編輯]

  1. ^ Barnish, MS; Barnish, J. High-heeled shoes and musculoskeletal injuries: a narrative systematic review.. BMJ Open. 13 January 2016, 6 (1): e010053. PMC 4735171可免費查閱. PMID 26769789. doi:10.1136/bmjopen-2015-010053. 
  2. ^ Tedeschi Filho, Wagner; Dezzotti, Nei R.A.; Joviliano, Edvaldo E.; Moriya, Takachi; Piccinato, Carlos Eli. Influence of high-heeled shoes on venous function in young women. Journal of Vascular Surgery. October 2012, 56 (4): 1039–1044. PMID 22483354. doi:10.1016/j.jvs.2012.01.039可免費查閱. 
  3. ^ Ravindra S. Goonetilleke. The Science of Footwear. CRC Press. 6 November 2012: 542–. ISBN 978-1-4398-3569-2. 
  4. ^ High heels 'should be banned at work'. [14 November 20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3 September 2009). 
  5. ^ 東漢劉熙《釋名·釋衣服》:「晚下,如舄,其下晚晚而危,婦人短者著之,可以拜也。」,多為上層婦女所穿
  6. ^ 倫敦時尚必備 「恨天高」高跟鞋. 大公網. 2009年10月31日 [2009年11月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年11月5日). 

參見[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